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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7XJ/2021-05429 发布单位: 威海市民政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9-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民政局
时间: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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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会同发改委、卫健委、金融办等18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二、政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及山东省19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民〔2021〕52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监管重点。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安全、等级评定、从业人员、涉及资金、涉嫌非法集资、运营秩序、突发事件应对、设施建设使用监管8个方面,进一步明确重点监管领域、监管部门和监管事项。其中,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建筑使用安全、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引导养老机构落实安全责任,主动防范消除安全风险和隐患。在从业人员监管方面,依法依规惩处养老服务机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措施。在涉及资金监管方面,加强对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行为。在涉嫌非法集资监管方面,加强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加强对以养老服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在运营秩序监管方面,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老年人入院评估、服务协议签订、24小时值班、视频监控、档案管理等制度,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在突发事件应对方面,指导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常态化应急演练机制,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在设施建设使用监管方面,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出台新建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办法,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指导养老机构加强党的建设,压实养老服务机构在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基金使用、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清单制度,在机构显要位置主动公开其基本信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协同监管,对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范围的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抄告有关部门,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将备案申请人备案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加强信息共享,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老年人信息等基本数据集,有关部门及时将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抽查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奖惩等信息进行公示,形成养老服务主体登记和行政监管基本数据集。加强联合惩戒,归集有关信息,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限制其参与评比表彰、等级评定、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单位医保联网结算。


政策解读人:养老服务科  曲桂贤

联系电话:0631-5895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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