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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二十二批)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1-09-26 17:01
点击次数: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二批信访举报件共计11(其中来电3件,来信8)。截止9月26日,已办结7,阶段性办结3件,未办结1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第二十二  2021年9月2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D202109160038

纪念路家家悦超市楼上的一味烧烤等几家酒店的墙体烟囱顶端与北侧的一整座居民楼的窗户同高,墙体烟囱冒出的黑烟排放到居民家中,导致整座楼的居民常年无法开窗。

环翠区

大气

9月17日,环翠区人民政府组织鲸园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一味烧烤等几家酒店是指威海环翠区一味小吃店、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纪念路店、威海源福餐饮有限公司、威海市环翠区丰阳海鲜烧烤城、环翠区顺川餐饮经营店5家餐饮单位(以下分别简称“一味小吃”、“家家悦纪念路店”、“源福餐饮”、“丰阳烧烤”、“顺川餐饮”),均位于鲸园街道纪念路201楼或2楼。5家餐饮单位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一味小吃和家家悦纪念路店2家餐饮单位使用该楼附属建设的墙体烟道排放油烟;源福餐饮和丰阳烧烤2家餐饮单位使用独立烟道排放油烟;顺川餐饮使用该楼原有烟道排放油烟。20215月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上述5家餐饮单位油烟排放进行了检测,结果合格。917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再次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上述5家餐饮单位油烟排放进行了检测,结果合格,油烟排放符合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环翠区人民政府责成鲸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5家餐饮单位的日常管理,督促餐饮单位定期清理油烟管道及油烟净化设备,定期进行油烟排放检测,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2.向周边居民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

已办结

2

X2SD202109160234

投诉人已反映高铁施工噪声对养殖动物造成伤害问题。目前未有解决噪音的有效措施,投诉人担心高铁施工及后期投运,噪音仍然影响养殖。

南海新区

噪音

9月17日,南海新区管委组织区小观镇政府、生态环境分局、住建交通应急局、综合监管执法局、经济发展局等相关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曾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第五批)第X2SD202108300054号、(第十一批)第X2SD202109050119号反映“荣来高铁噪音污染,影响动物养殖问题”。自高铁施工以来,南海新区管委高度关切群众反映的类似问题,多次召集中建八局莱荣高铁项目部及各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对周边从事畜禽养殖村民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问题。小观镇南七口村附近共有9户从事畜禽养殖的村民提出要求补偿的诉求,202191日,中建八局莱荣高铁项目部与其中的8户达成赔偿协议,投诉人表示其从事养殖的情况与其他养殖户情况不一样,未能达成协议。98日,根据投诉人书面提出的赔偿意愿,管委分管领导再次召集中建八局莱荣高铁项目部、市生态环境局南海新区分局、小观镇政府负责人,专题研究其提出的赔偿诉求,要求中建八局莱荣高铁项目部按实际情况及时给予解决。99日,经中建八局莱荣铁路项目部(甲方)与投诉人(乙方)友好协商,就施工期间造成养殖损失事宜签订了《赔偿协议书》,双方约定赔偿款于2021112日前支付乙方,甲方履行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赔偿或补偿费用,协议内容为一次性终结赔偿协议。
2.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加设了围挡等隔音降噪设施并停止夜间施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经与投诉人沟通了解到,此次反映问题主要是担心其养殖场距离高铁线较近,以后不能继续经营,希望能将养殖场征迁。其反映的问题是对未发生事情的假设,没有事实依据。根据莱荣高铁项目设计文件,莱荣高铁项目南七口村段建设红线范围为距铁路中心线两侧9米。根据《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文征公告〔20209号)划定的范围,对莱荣高铁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全部征迁。对建设红线至环评线之间部分征迁,采取自愿原则。投诉人的养殖场位于莱荣高铁项目环评线以外,不在征迁的范围之内。

不属实


已办结

3

X2SD202109160109

投诉人称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更改土地用途,把农民的口粮地改为工业用地,把坡地、荒地改为基本农田,投诉人的荒地就是其中之一。温泉镇将更改了用途的农田承包给个人进行工业建设,建洗砂场、加工工厂等。

环翠区

生态

9月17日,环翠区人民政府组织温泉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更改土地用途,把农民的口粮地改为工业用地”问题。近年来,温泉镇政府结合镇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部分农用地按照规定程序经省政府批准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工业、商业、民生等项目建设。经统计,2010年以来,温泉镇辖区内共上报了27个批次的建设用地请示,均有省政府的批复。
2.信访反映的“把坡地、荒地改为基本农田,投诉人的荒地就是其中之一”问题。2016年,原市国土资源局环翠分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开展了环翠区(含温泉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2017531日,环翠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通过威海市初步验收;201775日,通过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组织的专家组验收。根据“集中连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实际中,零星耕地质量等级较低的“坡地”“荒地”可以与周边成片耕地一起划入基本农田。
3.信访反映的“温泉镇将更改了用途的农田承包给个人进行工业建设,建洗砂场、加工工厂等”问题。农用地按照法定程序转为建设用地后,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直接利用,或者采取转让、出租等方式由相关企业或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利用,包括用于洗砂场、加工工厂等。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的违法建设行为,环翠区高度重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一经发现,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整改恢复,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部分属实

环翠区人民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温泉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进一步加大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强化日常巡查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

已办结

4

X2SD202109160047

环翠区万福山庄万福邻里集市上面的健身步道东侧有一排车库,其中最西边的两个车库从事海鲜经营,在车库里边(有时候在室外)加工海鲜, 污水都流到了路上,臭气熏天,并且把盖海鲜的棉被在健身步道下面晾晒,异味严重。

环翠区

大气

9月17日,环翠区人民政府组织鲸园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车库位于鲸园街道万福邻里市集东侧、鸣翠花园小区5号楼北侧。
1.信访反映的“最西边的两个车库从事海鲜经营,在车库里边(有时候在室外)加工海鲜,污水都流到了路上,臭气熏天”问题。最西边的两个车库是鸣翠花园11-3511-36,用于储存物品,不从事海鲜经营。信访反映的车库实际是鸣翠花园11-34车库,由薛某艳租赁,日常主要用于储存杂物。薛某艳不从事海鲜加工活动,只从事海鲜买卖,所以偶尔会将海鲜暂存此库,现场发现有轻微腥臭味,不存在污水流到路上、臭气熏天问题。经与薛某艳沟通,其表示今后不会再将海鲜暂存此车库。
2.信访反映的“盖海鲜的棉被在健身步道下面晾晒,异味严重”问题。薛某艳曾将盖海鲜的棉被在室外晾晒。对此,鲸园街道办事处与薛某艳进行了沟通,其表示不会再在此处晾晒盖海鲜的棉被。

部分属实

环翠区人民政府责成鲸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鸣翠花园11-34号车库的日常巡查管理,发现倾倒海鲜污水或晾晒盖海鲜棉被等问题,将第一时间制止,维护好小区环境卫生。

已办结

5

X2SD202109160222

泽头镇阜集村文,登服务区对面水泥砖加工厂(村子自来水塔附近),无环保措施,废水、粉尘污染环境;文登服务区南400亩果树良田被破坏盗采,把服务区的路边切成90°大坡,屯土外卖。离服务区约1公里处的养猪场,建在粮田上,病死猪乱堆乱放在村民农田,污染环境。

文登区

9月17日,文登区组织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泽头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水泥砖加工厂,无环保措施,废水、粉尘污染环境”问题。
砖厂实为威海宇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占地面积9990平方米,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加气块、蒸压砖、外墙自保温砖及保温沙浆的生产、销售等。该公司环评手续报告书于201111月经过环保部门审批,20126月建成后投产。因公司经营不佳,2019下半年至今处于停产状态,厂区未发现生产废水,未发现粉尘污染环境的情况,但厂区场地存在浮灰,部分产品未进行覆盖。目前已安排人员对场地进行洒水清扫,防止扬尘,同时对场地内产品覆盖绿网。
2.信访反映的“服务区南400亩果树良田被破坏盗采,把服务区路边切成90度大坡,屯土外卖”问题。
信访反映的被破坏盗采地块位于泽头镇岛集村村南,现场为废弃取土场。取土场总面积210748平方米(316.1亩),共占用岛集村、唐疃村、平埠庄村三个村集体土地,经套合文登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地类分别为岛集村耕地45659平方米,果园35364平方米,采矿用地14312平方米,坑塘水面2485平方米,其他草地26865平方米,林地17588平方米;唐疃村耕地12985平方米,果园1688平方米,采矿用地9784平方米,坑塘水面135平方米,裸地656平方米,其他草地12582平方米,林地5452平方米;平埠庄村耕地9249平方米,果园7458平方米,坑塘水面559平方米,其他草地7557平方米,林地370平方米。区自然资源局于918日启动立案查处程序,立案号为威文自然立字〔2021〕第245号。目前,该取土场已列入全区取土场专项整治名单,将有计划的进行复垦,培植山体,绿化裸露土坑,恢复生态环境。
3.信访反映的“离服务区1公里的养猪场,建在粮田上,病死猪乱堆乱放在村民农田,污染环境”问题。
离泽头高速服务区约1公里附近,均未发现周边养殖场户有病死猪乱堆乱放现象。

部分属实

文登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泽头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加快案件办理进度,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未办结

6

X2SD202109160185

北勇家村书记勇某勾结他人以水库清淤为由破坏耕地倒卖沙土一事,以前相关部门测量数据与事实不符,经投诉人用皮尺多点测量,水下方数与水上方数,约六万立方以上沙土, 原水库测量三点,为7.5米、8.2米、3.8米,平均深度6.5米,减去现水位2米剩余挖土数量4.5米,原水面面积1500平米,取土量约6750立方米;剩余6000平米,取土深度约7.8米,取土量约46800立方米; 破坏耕地面积6000平米的基础上,去除水沟与草地面积2000 平米左右,实际破坏基本农田约4000平米左右。

乳山市

生态

9月17日,乳山市组织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乳山市水利局、育黎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2011年勇某军担任育黎镇北勇家村村主任期间,为保障村民种地取水需要,北勇家村村委组织对信访反映位置原有坑塘进行了清淤,对坑塘北部堤坝进行了护坡。清淤期间在坑塘南侧取土,部分泥土卖给烟海高速施工工地,收取费用除抵顶工程款外剩余20000元款项存入村集体账户。20195月开始,勇某军不再担任北勇家村村主任。20203月,北勇家村村委会向育黎镇政府申请对该处坑塘进行清淤、扩大蓄水量,2020320日育黎镇政府批复同意实施该民生工程,要求清淤产生的淤泥不得堆放在村内影响人居环境。2020416日,北勇家村召开党员大会,确定由勇某军实施该工程,但不支付勇某军工程款,清理的泥沙由勇某军自行处置。20216月中旬,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接到信访反映育黎镇北勇家村存在破坏耕地倒卖沙土的举报线索后,初步确认存在非法取土迹象,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622日将该案移交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具体情况为:现坑塘总占地面积11808平方米(耕地5513平方米、交通运输用地21平方米、水域或水利设施用地1718平方米、草地4556平方米),因无原始地貌第三方对所挖方量无法测量;对坑塘底部向下加深区域,经测算方量为5723立方米。2021625日,乳山市行政综合执法局进行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举报人不断向综合执法部门提供新的证据和疑点,执法部门进行了多次核实调查。8月下旬,因举报人对第三方测绘数据提出异议,并到乳山市自然资源局要求重新进行测量。2021825日,经举报人现场指认,第三方测绘重测,扩挖后坑塘总占地面积9601平方米,其中旱地5168平方米(基本农田1218平方米),其它草地4216平方米,水工建筑用地217平方米。因举报人预估方量和综合执法部门调查取证方量存在较大差距,为准确核实数量,202193日,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和第三方测绘公司同举报人再次对挖掘现场进行了测量。测绘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告知因缺乏原始基础地理数据,无法出具准确的挖掘土方量数据。99日,综合执法部门联系乳山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拟测量水库库容为将来确定挖土方量提供辅证,水利勘测设计院现场告知因无原始水位线数据,无法准确测量库容相关数据。针对该情况,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正与举报人沟通对接,并结合此次转办件,通过其他途径进一步调查取证,待核实后依法依规查处。

部分属实

乳山市人民政府责成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乳山市自然资源局、育黎镇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乳山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加快案件调查取证和查处进度,依法依规处理,最迟于20224月底前结案。
2.育黎镇人民政府负责,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阶段性办结

7

D2SD202109160063

威海市经济开发区长峰馨安苑小区门口的拆迁房内有一个收破烂的,产生噪音扰民,并且环境脏乱差。每逢检查临时关闭,检查过后重新开门。

经区

噪音

9月17日,经区组织区商务局、区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区分局、皇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废品收购点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庆业废品回收站,201795日注册于平度路9-2号。该回收站收购废品后在院内堆放,并进行分拣和压缩打包,作业过程产生噪音。针对噪音扰民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经区分局于917日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现场噪音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51dB(A),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60dB(A))。
2.该废品回收站一直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不存在临时关闭过后重新开门现象。

属实

经区管委组织区商务局、区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区分局、皇冠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巡查,确保经营业户不在午间、夜间进行分拣、搬运及压缩作业,避免噪声扰民。
2.督促经营业户及时转运废品,不在院内长时间堆放,保持院内存放物品整洁有序。

已办结

8

D2SD202109160048

威海市荣成市凭海西路南179号荣成鑫通汽车城尼桑4S店内,没有环评手续,喷漆的废气处理设备一直是损坏的状态;喷漆房内的过滤棉和灯管一直未更换,且已经损坏,导致喷漆产生的废气,异味直接排放;从成立以来公司内危废转运记录单(台账)都是假的,实际上危废并未交给有资质的处理公司,而是偷偷将危废私自售卖给没有资质的处理公司;公司内的危废库不符合国家规范,只是应付检查。

荣成市

大气

9月17日,荣成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交通运输局、崂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荣成市海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荣成市凭海西路南179号(荣成鑫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院内),20119月正式营业,主要从事汽车销售及售后维修保养服务。该公司总占地6826平方米,其中维修保养车间长54米、宽46米,占地2484平方米。荣成鑫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办理有环境影响报告书,荣成市海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单独办理环评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汽车维修场所不足5000平方米的项目已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该公司于20192月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其后2年未对过滤棉、灯管进行更换。现场废气治理设施箱内过滤棉、活性炭破损,UV光氧灯管全部正常发光。
3.该公司在厂区南侧空地建设有一处约9平方米的危险废物库,采取防雨、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护措施,但危险废物识别标识不准确。因危险废物库贮存能力不足,20217月该公司将未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危险废物库转移至钣金辅助仓库内存放,该仓库未采取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该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机油滤芯、废漆渣等,通过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出库单据等资料进行调查,近4年该公司维修共产生废机油约4.6吨,废机油桶、废机油滤芯约1吨,共向威海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转运废机油2.75吨,危险废物库内存放约0.5吨废机油,0.3吨废机油桶、废机油滤芯,钣金辅助仓库内存放约1.35吨废机油、0.7吨废机油滤芯、废机油桶,与维修记录、危险废物台账基本符合。该公司每年与威海市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但威海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转运不及时,该公司废机油、废机油滤芯、废机油桶未全部进行处置。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对企业开展废气监督性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部分属实

荣成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交通运输局、崂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要求企业于922日前对活性炭、过滤棉进行更换,更换后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及时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目前已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指导企业于930日前规范建设危险废物库,并对企业内存放的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化处置。
3.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对企业涉及的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使用、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阶段性办结

9

X2SD202109160207

1.威海经济开发区崮山镇沙龙王村村书记梁某建在沙龙王村头东南方向私自毁坏集体林地并挖沙,挖沙后,用垃圾土回填坑洞,严重污染破坏环境。
2.梁某建在沙龙王村北,违法占用耕地私自建造民房三十余栋。
3.梁某建在沙龙王村头东北方向,违法毁林在地建造厂房。

经区

生态

9月17日,经区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公室、经区社会工作部、崮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5月20日,执法人员发现沙龙王村村民梁某占用沙龙王村集体土地4.5亩拟建无花果冷藏风库,正在开挖基槽,占用地类为果园地,当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当事人已于522日前补载树木,整改到位。
2.沙龙王村委2019年占用本村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民房,不涉及占用耕地问题,2019年为解决沙龙王村北侧环境脏乱差问题和发展村集体经济,沙龙王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定在村北广场北侧的闲置的建设用地,进行盘活,用来发展乡村旅游、健身养老、民宿文化建设房屋,但未办理相关手续。
3.沙龙王村委于202010月在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村集体土地1874平方米建设厂房用于加工花饽饽,形成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实。今年3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立案查处;820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拆除,并罚款41925元。

属实

经区管委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公室、经区社会工作部、崮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针对沙龙王村在未办理合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建设房屋的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2.加强监管巡查力度依法依规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已办结

10

X2SD202109160046

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排放异味,多次反映未解决。

高区

大气

9月17日,高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建设有废气治理设施及异味消除设备,企业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气检测及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废气检测,均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通过分析研判,信访反映的生产异味主要产生点位为该公司喷涂生产线,该生产工序虽配套建设并正常运行符合治污要求的高效废气治理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但在不良天气(气压低,空气扩散条件差),生产异味仍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高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导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2.督导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再次对喷涂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阶段性办结

11

X2SD202109160100

烕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印刷工业园87-104B(一楼,门头巨浪服装水洗)融恩水洗厂逃避监管,无污染防治设施,直排。

高区

9月17日,高区管委组织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区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怡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融恩水洗厂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洗涤废水排至城镇污水管网,经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未发现直排污染物。

不属实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