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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来电咨询: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是什么,请落实处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答复: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所在企业无欠缴社会保险记录),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企业在职职工取得的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补贴范围,其中,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自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同一证书,已享受过职业培训补贴的,不重复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鲁人社字〔2019〕85号文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范围的政策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执行(不受理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