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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十八批)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1-09-22 16:45
点击次数: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八批信访举报件共计5(其中来电4件,来信1)。截止9月22日,已办结4,阶段性办结1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第十八  2021年9月2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D202109120062

威海市环翠区孙家疃街道办事处古寨西路远遥南区22号楼西侧绿化带内荔枝树被小区居民刨除,种植果树后使用渔网缠起来,造成小区绿化被破坏。

环翠区

生态

913日,环翠区人民政府组织孙家疃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远遥南区22号楼位于孙家疃街道办事处安海社区。
1.“威海市环翠区孙家疃街道办事处古寨西路远遥南区22号楼西侧绿化带内荔枝树被小区居民刨除”问题。经对远遥南区22号楼周边7户业主走访,均表示未曾见过22号楼西侧绿化带内有荔枝树且被刨除。
2.“种植果树后使用渔网缠起来,造成小区绿化被破坏”问题。913日,孙家疃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对渔网、木栅栏进行了清除。9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关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有关规定,孙家疃街道办事处组织安海社区,就绿化带内栽植无花果树事宜,征求了远遥南区22号楼29户常住业主的意见,其中25户同意保留无花果树,因此不能界定为小区绿化被破坏。

部分属实

环翠区人民政府责成孙家疃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小区绿化带日常巡查检查,坚决禁止乱围绿化带现象发生。

已办结

2

D2SD202109120058

威海市乳山市井子村,村西南角水库周边20亩农田被村民冯某勋挖走形成大坑,造成土地破坏。

乳山市

土壤

913日,乳山市组织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乳山市水利局、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夏村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乳山市夏村镇井子村西南角无水库和挖土大坑,仅在村东南面有一水库,村民称为南洼水库。2013812日,夏村镇井子村村民冯某勋与井子村村委会签订了《水库承包合同书》,承包南洼水库经营管理权,承包期限自2013830日至2063830日止。20218月下旬,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接到实名举报冯某勋将井子村东南面水库进行扩挖的情况后,联合夏村镇政府进行了调查。冯某勋于2017年将井子村东南面南洼水库东北处进行了扩挖,扩挖面积为4.75亩,地类为耕地,挖出的泥土全部用于填平水库北面荒沟,现原荒沟地已种植植被。202196日,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将冯某勋扩挖水库东北处线索移交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理,目前案件正在按程序查处中。同时,调查发现该水库西南处也有被扩挖现象,面积为1.46亩,地类为耕地,鉴于2019年乳山市水利局曾组织对该水库西大坝及西南处实施除险加固工程,目前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正在联合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乳山市水利局和夏村镇人民政府对工程施工方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待查明违法主体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部分属实

乳山市人民政府责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依规加快井子村南洼水库周边扩挖取土问题的调查处置工作,最迟于20224月底前结案。

阶段性办结

3

X2SD202109130001

投诉人称:
1.威海市日升石油有限公司第二、第三加油站(以下简称“日升石油第二、第三站”),在高区、环翠区办理环保许可证件时,与烟台中油石油储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中油”)合伙伪造租赁合同。
2.日升第二站报告表中没有防雷装置的检查合格报告,而日升第三站报告表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已过有效期。
3.第二、第三站报告表中标明油罐区的位置,与实际油罐区位置严重不符,另一个相反(日升第二站验收监测表中油罐区的位置也同样不符)。投诉人认为日升第二、三站编造虚假材料,骗取环保许可文件。

环翠区

其他污染

913日,环翠区人民政府组织张村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以下简称生态环境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威海市日升石油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以下简称“日升第二加油站”)位于环翠区张村镇柳沟村南,有营业执照,系租用威海巨轮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经营,委托济南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以下简称《验收监测表》)。
1.信访反映的“威海市日升石油有限公司第二、第三加油站,在高区、环翠区办理环保许可证件时,与烟台中油石油储运销售有限公司合伙伪造租赁合同”问题。信访反映的租赁合同为2010617日威海巨轮石化有限公司与日升第二加油站签订的《加油站租赁合同》,合同尾页有双方企业的印章。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10民终995号民事判决书载明“威海巨轮公司将加油站相关经营手续变更至烟台中油公司指定的威海日升公司名下,租金的支付及转账方均为烟台中油公司指定的威海日升公司,且租赁合同履行近八年多”。因此,该合同不能认定为伪造合同。
2.信访反映的“日升第二站报告表中没有防雷装置的检查合格报告”问题。济南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依据是原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内容及格式的通知》(环发〔1999178号),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提供防雷装置的检查合格报告。
3.信访反映的“第二、第三站报告表中标明油罐区的位置,与实际油罐区位置严重不符,另一个相反(日升第二站验收监测表中油罐区的位置也同样不符)。投诉人认为日升第二、三站编造虚假材料,骗取环保许可文件”问题。《报告表》《验收监测表》中将油罐区与办公区示意在同一直线,但实际情况是油罐区位于办公区西北约7米处。经与市生态环境局对接,虽然《报告表》《验收监测表》中油罐区的位置与实际油罐区的位置不符,但未发现影响环评结果的重大失误,总体不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913日,高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高区经济发展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伪造租赁合同”问题。根据20177月威海火炬高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7)鲁1091民初1505号民事判决书和20184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威海市日升石油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2018)鲁10民终9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租赁关系成立。
2.信访反映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已过有效期”问题。该单位每年开展2次防雷装置检测,最近一次检测为202196日,检测结论显示该单位防雷装置符合现行防雷规范标准要求。20163月,该站委托济南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4月通过环评审批,依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内容及格式的通知》(环发〔1999178号),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提供防雷装置的检查合格报告。
3.信访反映的“油罐区的位置”问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显示,2016年日升第三加油站环评报告表中储油罐图示位置与目前实际不符,在报告表平面布置图中储油罐位于加油站东侧,现场储油罐位于加油站西侧。2017年验收时,储油罐位置不符问题已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不影响加油站环评结果和正常经营。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主要论述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外排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该加油站环评、验收文件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论述,部分与环境保护措施关联度不高的内容与审批时现场情况不符,存在环评单位提供资料不准确问题,但总体不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存在骗取环保许可文件问题。

部分属实

环翠区人民政府责成张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向有关单位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高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高区经济发展局、市气象局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负责,督导该加油站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由高区经济发展局负责,督导该加油站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控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由市气象局负责,督导该加油站按时限要求规范做好防雷装置检测。

已办结

4

D2SD202109120007

威海市环翠区古陌路祥云花园门口南养生园饭店,挨着居民楼建设,每天存在油烟扰民,油烟机噪音扰民,晚上营业到凌晨,有喧哗声扰民。

环翠区

大气

913日,环翠区人民政府组织鲸园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养生园饭店是指位于鲸园街道古陌路75-2号的环翠区生生园餐饮店。
1.“环翠区古陌路祥云花园门口南养生园饭店,挨着居民楼建设,每天存在油烟扰民,油烟机噪声扰民”问题。生生园餐饮店租赁的古陌路75-2号门市房与古陌路75号居民楼连为一体,均建成于上世纪90年代。古陌路75-2号门市房自2003年起用于饭店经营,生生园餐饮店自2017年在此营业至今。生生园餐饮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对风机出风口进行了外包降噪处理。913日,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该店风机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该店油烟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2.“晚上营业到凌晨,有喧哗声扰民”问题。913日,鲸园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生生园餐饮店周边居民进行了随机入户走访,周边居民反馈该店晚上营业时间不确定,不排除存在客人滞留时间长、营业到凌晨的情况。

部分属实

环翠区人民政府责成鲸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生生园餐饮店的日常管理,督促该店定期清理油烟管道及油烟净化设备,并常态化做好降噪隔音设施的维护,确保油烟排放、噪声达标。
2.加强对生生园餐饮店的夜间巡查,引导就餐人员文明就餐,避免喧哗声扰民等情况发生。

已办结

5

D2SD202109120070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学百度城幼儿园,幼儿园课间活动时候或者孩子集体活动的时候喇叭放音乐,孩子喧哗声较大,存在噪音扰民。

经区

噪音

913日,经区组织市教育局经区分局、西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京学百度城幼儿园位于百度城生活小区,属小区配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该幼儿园在每周一升国旗、幼儿入离园和节庆活动时,会使用小音箱播放音乐。
914日,西苑街道办事处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该噪音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58 dB(A),其结果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标准值60dB(A)

属实

经区管委组织市教育局经区分局、西苑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要求该幼儿园尽量降低音箱音量,同时加强引导,减少儿童吵闹情况,最大限度减轻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