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市应急局组织编制了《威海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2日,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631-5196686;
电子信箱:yjjzrzhydk@wh.shandong.cn。
威海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征求意见稿)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我市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融合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共建共治,进一步夯实监测基础,加强预测预警,摸清风险底数,强化抗震设防要求,保障应急响应,增强公共服务,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建设,实现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平安威海”、“精致城市”建设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成“监测智能、防治精细、服务高效、科技先进、管理科学”的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体系。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监测预测预警、应急救援、信息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进一步提高,“防大震、减大灾,抗大震、救大灾”的能力不断增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
1.调查风险底数。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要素全面调查,查明区域防震抗灾能力,建立全市和县域地震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编制地震灾害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加强规划区、新建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地震活动构造、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服务国土空间利用和重大工程规划。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严把抗震设防关。依法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深化地震安全性评价“放管服”改革,推广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应评尽评,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不低于七度抗震设防要求,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要求提高一档、抗震措施提高一度,加强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促进城市抗震韧性整体提升,加强乡村公共设施和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服务,提高农村建设工程抗震性能。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
3.推进抗震加固。及时更新房屋、设施抗震设防能力信息,加快推进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完善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台账化管理制度,优先完成抗震能力严重不足的房屋、设施抗震加固,科学规划并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国网威海电力公司、铁塔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扩大科普宣传。宣传、教育、科技、科协、应急等部门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协同配合和资源共享。组建市县两级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队伍,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参与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推进融媒体建设,推动防震减灾文化建设和科普产业化发展。深入推进科普宣教“七进”活动,着力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应急局
(二)优化地震监测预测预警业务体系
1.优化监测站网。优化测震观测和地球物理场观测站网,建设海岛地震观测台站,构建沿海地震监测站网,提升近海海域地震监测能力。强化地球物理场基准站点建设,增强地震异常信息捕捉能力。增加地震观测新手段新方法,实施监测设备升级换代,提高监测智能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海洋发展局
2.强化震情预测。优化地震长中短临预测业务,加强震情跟踪及预测研究,完善震例库和异常备注库。完善震情会商机制,推进地震数值概率预测,提高长中短临预测水平。完善震后快速判定系统和地震预测评价体系,提升地震预测时效。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3.科学发布预警。建设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实现秒级地震预警和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充分利用应急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手段,建设立体化传播网络和个性化接收终端,精准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协、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应急局、市人防办、日报社、市广播电台
4.建设专用台网。推进轨道交通、跨海特大桥、大型水库、超限高层建筑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矿山、石化等重大建设工程,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强震动监测设施,增强地震灾害风险预判能力。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三)健全地震应急救援业务体系
1.加强应急准备。健全地震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和修订机制,落实地震现场工作队区域联动机制。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日常管理,规范功能设置,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实用性。依托市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系统,实现应急物资资源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防震减灾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
2.强化应急响应。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加强灾害风险分级评估,建立市、县、镇三级地震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数据库。建立震情灾情速报网络,震后快速了解掌握震中地区的震情、社情和宏观情况。应急、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人防等部门协作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基础数据收集,为震后灾情评估、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提供依据。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防办、市海洋发展局、市卫生健康委
3.提升救援能力。加强各级各部门行业综合性应急演练,推进社区综合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应急基础能力。健全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应急力量为协同、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强化应急演练,提升队伍实战能力。强化救援技术专家队伍、现场应急工作队伍、灾情速报队伍、志愿者队伍和第一响应人队伍建设,引导社会救援力量有序参与地震应急救援。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防震减灾工作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健全地震信息科技服务体系
1.加强合作交流。加强应急、气象、住房城乡建设、水文、自然资源、大数据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共享。推进地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地震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在地震数据应用、地球科学、地震学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大数据中心
2.依托省防震减灾决策服务、公众服务、专业服务和专项服务体系,提升信息技术在业务领域的引领作用,不断创新服务产品,拓宽服务领域,丰富公共产品,拓展政府决策类服务和地震速报、强震预警、科普宣传等公益性信息覆盖面。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
(五)构建防震减灾社会治理新格局
1.健全体制机制。深入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理顺各级各部门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强化各级防震减灾领导指挥机构职能,督促防震减灾法定职责落实落地。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防震减灾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
2.强化基层基础。完善基层防震减灾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新时期群测群防工作模式,加强市县两级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
3.强化法治建设。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目标要求,建立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努力推进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4.强化行政执法。配合上级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改革,强化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将地震行政执法全面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重点工作
(一)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基础工程
1.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震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编制全市和县域地震构造图、地震危险区划图和活动断层分布图。开展房屋设施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数据调查,编制地震灾害隐患分布图。开展房屋建筑抽样详查和人员伤亡调查,建立地震易损性数据库。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概率评估,编制全市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重点区域地震构造环境探查。进一步探明我市主要断裂带地震构造环境情况,对规划区、新建开发区等重点区域进行精细探查,明确抗震不利地段,为城市规划、产业布局和重大工程选址避让提供依据。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防震减灾科普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威海市科技馆常设展厅及临时展厅,增加完善防震减灾科普展项,丰富地震科普活动内容,建设成具有区域特色和影响力的地震科普教育基地;荣成市、乳山市、文登区要各自建设一个具有地震科普功能的教育基地。各区市要支持学校、社区及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地震科普宣传展室,积极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科协
(二)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工程
实施地震监测台网设备升级换代。优化地震监测站网布局,增设气体地球化学、流动地磁场观测点,开展北斗卫星地壳变形监测。增建海岛地震监测站点,形成海岛地震观测链。完善地震预警终端布局,增加终端设备。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海洋发展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的防震减灾任务,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相关部门和行业单位的作用,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责任、进度安排,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监督检查。全面落实防震减灾法定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向人大工作报告中,应纳入防震减灾工作情况,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健全投入机制。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相适应的各级财政投入机制,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拓宽经费投入渠道,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作用,充分发挥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效能,逐步形成多层次地震巨灾风险分担机制。
(四)强化人才支撑。畅通防震减灾人才交流、培养、合作、引进渠道,构建专业人才队伍梯队,建立健全人才资源激励、评价和保障机制,加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地震应急处置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五)做好规划评估。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健全政策制定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实现。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我市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截止到2021年9月22日,未收到有关意见与建议。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