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索引号: 11371000004359985C/2021-07532 发布单位: 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8-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17:18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山东省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发2020〕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院前医疗急救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疗急救、重大活动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威海市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向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教局、财政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红十字会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以及委直属有关单位进行征求意见。市卫生健康委对各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经多次沟通,对部分意见进行了采纳,其他意见经解释沟通取得了认同,最终形成定稿。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公益性,通过健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网络、理顺管理体制和改革创新运行机制、优化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紧密衔接的医疗服务运行模式、加强急诊急救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升急救医疗服务能力等综合举措,加快构建覆盖全市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三大部分。

工作目标部分。2025年,建成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市、区市两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在完善平面急救站点布局的基础上,积极打造陆、水、空立体急救齐全的院前急救网络;院前医疗急救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广泛普及,全社会关心支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的氛围基本形成。具体内容涉及了急救网络的布局、救护车的配置、120急救指挥系统的要求以及院前急救医师的配备等。

主要内容部分。提出了四大任务共12条重点工作,分别确定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第一大任务是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包括:1.合理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站点,2.加强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和装备配置;第二大任务是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包括:1.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培养2.强化院前医疗急救队伍建设;第三大任务是促进急救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包括:1.强化科学调度水平2.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3.加强院前院内急救衔接4.提升公众急救技能;第四大任务是加强政策保障,包括:1.完善价格体系和医保报销政策2.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人员激励保障政策3.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能力4.保障救护车辆权利

组织实施部分。各区市(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急救医疗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纳入本级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加强行业监管,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安全。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改善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救常识普及教育。电信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大数据中心及消防救援机构要稳步推进与院前医疗急救调度系统的信息共享与联动,缩短响应时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保障急救指挥中心、各急救站工作人员的合理待遇。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完善保障急救车辆权利的相关政策。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各区市(开发区)、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急诊急救知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引导公众形成正确急救需求观念,合理利用院前医疗急救资源。


关于印发《威海市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