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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起,外地困难群众可在威海就近申请低保

文章来源:威海日报社威海新闻网
时间: 2021-08-24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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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9月17日起,居住在我市的本市、市外省内、省外户籍困难群众,均可就近申请我市低保。

8月18日,《威海市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办法》明确,凡符合相应条件的本市、市外省内、省外户籍困难群众,均可在居住地申请我市低保。该办法将打破困难群众申请低保户籍和地域限制,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申请低保各需哪些条件?

本市户籍困难群众在市域内其他辖区居住的

《办法》对本市户籍的困难群众在市域内其他辖区居住需申请低保的进行了完善,实现了市域通办。

“譬如,以前,申请人的户籍在文登区但住在其它区市,那么申请人低保申请是需到文登区民政部门办理。《办法》实施后,申请人无需再回户籍所在地,在居住地区市就近申请即可。”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申请人需符合的条件包括,需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半年以上,能提供包括房屋产权证明、租房合同或居住地社区内人员证明等居住证明。

在我市居住的省内其他户籍困难群众

市外省内户籍申请低保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庭成员均持有我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至少有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居住地连续缴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1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年限不计算为连续缴费时间;至少有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且截至申请之日起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

在我市居住的省外户籍困难群众

省外户籍的困难群众在市外省内户籍条件的基础上,需要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庭成员同时满足3个条件: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庭成员均持有我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全部在居住地连续缴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1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年限不计算为连续缴费时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全部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1年以上,且截至申请之日起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

外地户籍困难群众在居住地申请低保的程序怎么走?

如果外地户籍困难群众符合居住地申办低保户籍条件,需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共同签订《威海市城乡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委托授权书》后,在居住地镇(街道)进行经济信息核对,居住地镇(街道)同步对缴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状态进行核查,15个工作日内将居住地的经济信息核对情况和保险缴存情况告知拟申请人。凡经居住地镇(街道)经济信息核对和保险核查符合条件的,可在居住地镇(街道)申请低保。

困难群众在居住地申请低保需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人需按规定向居住地镇(街道)申请并提交必要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居住证明(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或社区内人员证明)、劳动合同、收入及刚性支出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居住地办理低保需回老家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吗?

不需要。居住地镇(街道)汇总申请人低保申请档案后,将与户籍地进行对接,共同完成相关审核程序。市域内户籍的,居住地与户籍地镇(街道)同步完成调查活动;市外省内户籍的,居住地将电子档案转至申请人户籍地镇(街道),协同开展经济信息核对和调查;省外户籍的,居住地镇(街道)将档案转至申请人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由当地组织开展经济信息核对和调查。居住地镇(街道)在收到户籍地反馈的核查及调查材料后,汇总户籍地和居住地的全部核查及调查材料,组织居住地村(居)两委评议,并参照评议结果进行审核,拟批准的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纳入居住地低保保障范围。需要注意的是,户籍地未建立银行、保险机构金融资产核对机制的,或20个工作日内未提供经济信息核对和调查情况的,居住地将对申请人的低保申请不予审批。

申办我市居住地低保需多长时间?

我市民政部门对办理时限做了明确要求,一般情况下,市域内户籍人员审批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市域外户籍人员审批时限不超过35个工作日。

纳入低保后低保资金谁负责发?

如果被镇(街道)确定符合条件并纳入低保,属于市域内户籍的,将纳入申请人户籍地城乡低保范围,自9月17日起以家庭为单位享受其户籍地低保政策,由户籍地发放低保金。拟批准的低保对象为市域外户籍的,纳入居住地城乡低保,自9月17日起享受居住地低保政策,由居住地发放低保金。

搬家了还能继续享受低保吗?

如果居住地低保对象迁往其他区域居住或返回户籍地居住超过1个月的,居住地镇(街道)将与低保对象联系,核实确认居住情况后,继续保留低保或告知其在新居住地或户籍地重新申请低保。

目前我市低保标准是多少?多长时间发一次?

目前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月86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月667元。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后,将按照低保标准给予补差发放,即按照低保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将资金补到低保标准线上。纳入低保后,各区市将按照每月补差的方式通过“一本通”等社会化方式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