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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已整改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第十批)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1-08-10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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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1件已整改完成并上报整改销号资料,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方式为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邮政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光明路92

邮政编码:264200

电子邮箱:whhbdc@wh.shandong.cn

    电       话:0631-5205839



反馈问题

省方案二十四:第一轮督察反馈指出,山东省垃圾渗滤液暂存量大,环境安全隐患突出。整改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相关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渗滤液全部处理达标。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企业非法处置垃圾渗滤液监管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回头看”发现,烟台市蓬莱市、淄博市沂源县、临沂市临沭县等多地垃圾填埋场突击处置长期积存的渗滤液,违法将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渗滤液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据核算,2018年以来,全省非法处置的渗滤液多达60余万吨,占已处理总量的40%以上。部分企业甚至将渗滤液直排外环境。督察发现,泰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处置设施运行不稳定,部分渗滤液外排污染周边水体,被污染水体化学需氧量浓度517毫克/升,氨氮浓度259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V类水标准12倍、129倍,污染十分严重

我市情况:第一轮督察时,我市垃圾渗滤液暂存量14.9万吨,我市制定了整改方案,采取扩建处理站、委托第三方处理等措施,到2020年年底前全部消减完毕。截至201912月,荣成市、乳山市渗滤液问题已销号,文登区渗滤液问题已整改完成将于2020年初开展销号工作,中心市区渗滤液问题已削减至41358吨。

整改目标

2020年年底前,完成垃圾渗滤液消减任务,全部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一)加快推进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抓紧完成威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站240/日扩建工程招标工作,2020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快文登区生活垃圾焚烧厂350/日新建工程建设进度,201910月份已建成并投产。

(二)加快削减暂存渗滤液,全部做到达标排放。威海市生活焚烧厂原存10万吨渗滤液,委托威海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量100/日,到2020年年底全部削减完成。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一)增大渗滤液处理能力,文登区生活垃圾焚烧厂已于201910月份建成并投产。威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工程配套240/日的渗滤液处理站于202011月份完成建设。

(二)第一轮督察时反馈我市积存的14.9万吨渗滤液中,市垃圾处理厂积存的10万吨渗滤液已于20205月份通过市餐厨厂以及委托第三方处理的方式全部完成消减任务;文登区积存的2.7吨渗滤液通过与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渗滤液处理合同已于20197月完成处理;乳山市积存的1130吨渗滤液通过提升现有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效率、加大渗滤液处理量、生物技术加物理技术快速处理污水等方式于201810月底完成积存渗滤液的处置工作;荣成市积存的2.1万吨渗滤液通过填埋场内渗滤液处理设施已于201910月消减完成。

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已经省住建厅于2019年、2020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了实地验收销号,省住建厅已于20191218日、202129日分别下发了《关于对2019年全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实地验收销号工作情况的通报》(鲁建城管字〔201922号)、《关于对2020年全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实地验收销号工作情况的通报》(鲁建城管字〔20213)通报通过验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