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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公众版征求意见

文章来源: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 2021-07-20 09:30
点击次数:
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征集结果反馈

    我市组织编制的《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目前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草案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18日,共30天。为了更加全面、真实、深入地了解市民对美好生活的愿景和期待,共同擦亮“精致城市 幸福威海”城市品牌,欢迎社会各界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启明

    联系电话:0631-5210981

    通讯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99号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箱:whzrjkjghk @wh.shandong.cn

    邮编:264200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0日


    关于《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变更为《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情况说明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通知》(鲁发〔2019〕20号)部署,我市自2019年起编制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于2021年8月,完成了公众意见征集工作。随着规划编制的推进,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将规划时间变更为2021-2035年。

    特此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一)基本背景。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保障国家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是统筹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及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是实现精致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制定依据。该文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等开展编制。

    (三)起草过程。起草过程中,通过资料收集、部门访谈、现场调研及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规划资料收集,经多次相关领域研讨会和多方论证,形成规划草案;通过专家评审会吸收各方面专家意见,进行草案完善;同时积极开展市区上下联动,推动市域规划编制工作。

    二、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规定了威海市战略定位、城市性质和发展策略,明确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针对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海洋空间分别提出了开发保护格局和各类资源保护及利用的策略,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对国土风貌体系、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安全韧性、生态修复及国土综合整治、中心城区的品质提升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专题研究。

    关于《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公众版)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我局于2021年7月20日,通过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公众版)的意见,截至8月18日,未收到有关意见及建议。

    特此说明。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