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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192N/2021-02841 发布单位: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7-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解读

来源: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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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9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台了《关于印发《威海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的通知》(威工信发【2021】30号)(以下简称《指南》)。《指南》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一、出台《指南》的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水平,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要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要求,原省中小企业办下发了《关于培育支持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意见》(鲁中小企办字〔2011〕3号),学习借鉴日本“一社一专有技术”的经验,广泛开展“一企一技术”活动,并重点培育和建设一批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使其在提升中小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加快形成技术优势上发挥引领作用。为完善创新体系,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实际,2020年,省工信厅下发了《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0】37号),明确了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及运行评价等有关工作,要求申报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须具有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原中小企业局出台的《威海市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威中小企字〔2016〕35号),文件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指南》共分4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总则。明确市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背景、范围、定位、职责分工等。“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定位是企业根据发展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机构,是企业在所处行业和领域内着力突破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抢占科技战略制高点的创新平台。主要负责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和创新人才培养,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二是认定。明确市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周期、认定条件、申报及认定方式。要求申请企业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软件著作权,近三年取得授权专利5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取得软件著作权5项以上;上年度技术研发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三是评价及监督。明确市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评价周期、评价方式等。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运行评价。

四是附则。

三、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    梁佳佳 

联系电话:(0631)522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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