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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二十一批)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1-06-08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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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一批信访件共计79件。截至6月7日12时,已全部办结。其中属实72件,不属实7件。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汇总表
(第21批  2021年5月31日)
序号受理编号受理方式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
1访受〔2021〕1553号来电环翠区合庆香庭湾与帝景海岸小区中间有一条路的绿化带以及两个小区北侧有一片空地,以上位置杂草丛生,树木枯死,无人管理,影响环境。环翠其他经查,合庆香庭湾与帝景海岸小区之间道路绿化带为香庭湾小区配套绿化,绿化带中杂草生长较茂盛;两个小区北侧空地,为合庆合作社公共绿地,存在个别树木枯死现象。已责成孙家疃街道督促物业公司对小区绿化进行修剪,督促合庆合作社对枯树进行清理。

2访受〔2021〕1554号来电文登区泽头镇虎口摇村村委大楼对面第二排房子曲姓村民在家养猪,异味扰民。文登大气经查属实。泽头镇虎口窑村位于非禁养区范围内。该村第二排房子养殖场为曲某某猪场,现存栏55头生猪。该猪场配建了储粪场、沉淀池、雨污分流设施,未发现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但现场发现少量粪土,存在轻微异味。1、责令曲某某将堆放的少量粪土清走,并要求常态化保持,维护好粪污处理设施,及时清理粪污,避免出现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同时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生物除臭剂,减少异味,避免对村民生活造成影响。
2、责成畜牧业发展中心等部门加大指导服务和日常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养殖户粪污利用及设施管理。


3访受〔2021〕1555号来电乳山市乳山口镇老交通宾馆门前有一片空地,空地上有一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乳山固废经查,群众反映的位置确实有群众丢弃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安排经济开发区管委进行了清理。责成经济开发区管委负责,加强日常巡查,常态化做好区域内环境卫生工作。

4访受〔2021〕1556号来电乳山市冯家镇东马家庄村村北山根有一处养鸡场,养鸡场排放污水到下方羊鼻子沟水库内,污染水源和村民马某某的菜园,且因为菜被污染,其食用后眼睛受到伤害。乳山经查,群众所反映的“养鸡场”为牧丰养殖场,位于东马家庄村北约1公里,该养殖场占地约65亩,现存栏蛋鸡约18万只,配建污水池625立方米。经勘查,未发现养殖场粪污外排情况,水库周边没有发现排污痕迹。农业农村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冯家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指导,督导养殖场及时清理养殖粪污,喷洒消毒剂消减异味,严禁粪污乱排乱放。

5访受〔2021〕1557号来电文登区大水泊镇黄山阳村王某某破坏其父亲(于某某)承包的耕地,在耕地上开挖售卖砂土,破坏生态。文登生态经查属实。群众反映的位置位于黄山阳村西北方向,现场有1处平塘,平塘西侧地块为黄山阳村集体土地,被村民于某某叫行使用,目前该地块长期无人耕种,有被破坏的痕迹。2019年黄山阳村村北村民反映天干浇地难,同年9月宋某某与黄山阳村村委协商,提出免费对村北平塘进行清淤,黄山阳村内塘坝内的砂土为其所有。2019年9月18日黄山阳村召开村委代表大会,同意宋某某免费对村北平塘进行清淤。为方便车辆进出清淤,宋某某占用村民于某某叫行土地并给予8000余元经济补偿。2020年1月,群众举报黄山阳村北存在破坏耕地问题,大水泊镇与区自然资源局到现场,对该行为进行制止,搬离了现场作业设备,未发现对外售卖砂土行为。清淤工程占用黄山阳村土地总面积5076平方米,地类为耕地1532平方米(均为基本农田)、其他草地3260平方米、坑塘水面284平方米。对宋某某未经批准擅自破坏土地的行为,2021年5月30日,区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启动立案查处程序。责成大水泊镇政府组织对破坏耕地进行复耕,恢复土地原状。同时,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大水泊镇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及时上报查处。

6访受〔2021〕1558号来信1、文登环山办事处文山书香苑小区4号楼商铺装修,早晨不到七点就开始,中午也不停,噪声严重扰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2、文登环山办事处文山书香苑小区4号楼2单元楼宇门口下水道损坏,污水外流,臭气熏天。望有关部门能帮忙解决问题并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文登噪声、大气、水经查属实。4号楼3家商铺处于装修期,其中2家装修工人正在进行装修施工,现场确有噪音。4号楼2单元门前确有污水存在。通过与物业公司沟通,应为地下污水管道错位或破损导致。前期物业公司已完成动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污水管理征求业主的意见的工作,目前正在向主管部门审批。环山街道6月1日下午约谈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督促其加强管理,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1、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环山街道督促物业公司通知正在装修的业主,装修时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午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如果物业公司发现并上报在居民休息的时间段内装修施工扰民的,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与环山街道共同联合处置,严禁扰民行为发生。
2、环山街道协调物业公司已于6月2日组织施工单位对污水管道进行整修,同时将整修时间提前告知业主。


7访受〔2021〕1559号来信乳山市徐家镇徐家村以卖土地为由,将耕地山栏买卖,土方挖走并以每方0.5元到2元的价格出售,至今卖了多少方土、一共卖了多少钱,账目未公开,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把耕地和山栏都破坏了,至今未修复,认为这是在破坏生态环境,请公证查实。乳山生态经查,群众反映地块位于乳山市银滩海韵山水佳园以北,通过询问徐家村委负责人,此地块之前为一处荒沟,大部分为盐碱地,1992年修建徐洋线时在该处取土修路。2021年荣莱高铁施工以来,村委为修复此地块,同意将高铁施工的废弃渣土堆放在此,后期计划推平复耕,不存在挖土售卖等破坏生态问题。责成自然资源局及徐家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挖土售卖等破坏生态行为。

8访受〔2021〕1560号来信侯家镇最大养猪场寰发猪场,六千头的养殖规模却没有猪粪便的排放处理措施,猪粪便从场内汇流到场外田野人工挖出的沟坑中,任由其自然渗漏和风干,每逢北风吹来,镇区臭气冲天,离居民不足二百米巨宗粪便使我们不敢开窗,苦不堪言,镇政府不加过问,请求帮助解决。文登大气、水经查属实。群众反映的“侯家镇最大养猪场寰发猪场”实为“文登市寰发貂业有限公司养猪场”位于侯家镇北侧,属于非禁养区,占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地类为设施农用地,土地权属为侯家镇侯家村村集体。2020年5月,申请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该养猪场目前场内存栏生猪6100头,配建有储粪场、沉淀池、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机等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环保手续齐全,粪便用于农业生产。在该养殖场及周边检查时,未发现“猪粪便从场内汇流到场外田野人工挖出的沟坑中”现象,在粪污处理设施附近可以闻到异味。1、责令该养殖场负责人及时清理粪污,在粪污处理设施达到存储上限前及时清理粪污,杜绝出现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同时,加大生物除臭剂的喷洒频次,最大限度降低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责成侯家镇政府、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有污水排放或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立案查处。


9访受〔2021〕1561号来电荣成市崖头街道杨格庄村二层小楼的楼前一直未安装污水管道,污水随意排放至水沟内,异味严重,污染环境。荣成经查,崖头街道杨格庄村二层小楼共有69栋,该区域已铺设污水主管网,未铺设污水支管网,未实施雨污分流,各户污水通过明沟流入污水主管管网,产生异味。目前,该区域已列入市政雨污分流工程,已完成设计、施工等招投标工作,确定了施工队伍,但由于该区域住户要求改造污水的同时改造自来水管道,部分住户因自来水管网配套费用问题未达成一致,不同意施工,所以暂未动工。1、崖头街道加强沟通协调,计划于2021年6月15日前做好协调工作。
2、施工队伍6月15日进场施工,8月中旬完工,彻底解决异味及雨污分流问题。


10访受〔2021〕1562号来电环翠区陶家夼社区广场南面的两家烧烤店,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每天烧烤油烟扰民,污染环境。环翠大气经查,陶家夼社区广场南面有两家烧烤店,分别为雪丽烧烤和兰州牛肉拉面,均安装了环保炉具和油烟净化器,其中,油烟净化器用于炒菜油烟净化,环保炉具用于烧烤,油烟均经处理后排放,并非未处理直接排放,存在少许油烟。竹岛街道已督促2家餐饮企业将环保炉具和油烟净化器连接到一起,实现双重净化,降低油烟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2家餐饮企业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

11访受〔2021〕1563号来电高区科技路威建四公司和鸿安建筑公司,工地施工无覆盖,扬尘严重,污染环境。高区大气群众反映的是两个在建项目,分别为威海建设集团四公司施工的金猴观湖区项目和鸿安建筑公司施工的丽景茗都54#、57#楼项目。
金猴观湖区项目施工现场裸土原已全部覆盖,因该项目分包单位威海市跃诚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室外燃气、暖气、污水、雨水管道的安装施工,将原来已完成覆盖的密目网局部掀开。
丽景茗都54、57#楼项目施工单位计划拆除塔吊,因安全要求,需在原混凝土车库顶板局部回填浮土,回填过程中,未做到即填即盖。
针对金猴观湖区项目,6月1日下午,高区建设局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方立即停工进行整改,现场裸露土全面覆盖,达到标准后,方可继续施工。针对丽景茗都54、57#楼项目,高区建设局安排人员现场督导鸿安公司组织人员开展裸露土覆盖。目前两个项目现场裸露土已全部覆盖。

12访受〔2021〕1564号来电荣成市建业街、明珠路、易发商贸城道路上路边的树木飘絮,导致大气污染严重,希望部门协调解决。荣成大气经查,该飘絮为法桐树所产生的花絮物导致飘絮,属于树木的正常生理过程,不会对大气造成污染。1、荣成市住建局组织环卫力量加大清扫力度,保持街面干净。
2、荣成市住建局在冬季组织进行行道树修剪时,加大修剪力度,尽可能减少果实数量,降低来年飘絮产生。


13访受〔2021〕1565号来电乳山市午极镇午极村李某某2018年在村里住宅区内盖养猪大棚,臭味特别大,在养猪大棚外面路上挖了两个盛放猪屎猪尿的水泥池子,距离前面住户窗户不足3米,前面住户常年无法开窗,周边居民常年处在猪屎猪尿气味的环境中生活。乳山大气经查,群众反映的养殖场位于午极镇午极村内,占地0.5亩,现存栏生猪14头,无粪场,配建污水池10立方米。经勘查,该养猪户污水池建在猪舍前方,距离旁边居民窗户约3米,存在养殖异味。1、责令养殖户立即清理粪污,喷洒消毒剂消减异味,做好污水池密封,目前已完成整改。
2、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及午极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导养殖户增加清理及喷洒消毒剂消减养殖异味频次,严禁粪污乱排乱堆。


14访受〔2021〕1566号来电环翠区海城巷31号楼3楼住户捡酒瓶、纸壳等回收品堆放在一楼楼道里,有异味有苍蝇,影响旁边住户正常生活。环翠大气经查,海城巷31号楼西二单元楼道内废品为3楼住户杨某拾荒堆放,未发现有异味、苍蝇。前期,西门外社区已多次劝导并进行了清理,6月1日,环翠楼街道再次组织进行了清理。责成环翠楼街道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第一时间处理到位,保持干净整洁。

15访受〔2021〕1567号来电环翠区竹岛街道中信小区西侧B栋离旁边中信苑小区很近,中信苑小区内靠近中信小区位置上有垃圾桶,环卫车收垃圾时,臭味很大,臭味会吹到中信小区院内,中信小区居民无法开窗,而且会有大量塑料袋会吹过来,吹到小区居民头顶上,有安全隐患,影响中信小区居民正常生活,要求中信苑小区将垃圾桶挪走。环翠大气经查,为满足中信苑及周边小区150米内有垃圾桶的需求,自小区建成后垃圾桶一直放置在小区出入口位置,由商诚物业负责日常维护与管理,物业公司设有专门保洁人员,定时清理垃圾桶周边卫生,并及时关闭垃圾桶盖,物业公司在垃圾桶身设有温馨提示,提醒业主倒完垃圾后随手关闭垃圾桶盖。不排除存在臭味和塑料袋被吹起的可能。责成区环卫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垃圾清运“车走场清”作业标准;责成竹岛街道督促商诚物业在环卫车清运垃圾时进行现场监督,随时关闭垃圾桶盖,并加大垃圾桶清擦管理。

16访受〔2021〕1568号来电环翠区孙家疃维多利亚小区里的墙倒了,土全塌方了,导致周边原有树木、植被压在下面,暖气管道、污水管道、电线裸露在外,阴井完全裸露了,房子的地基裸露了,房屋墙体的墙砖和保温层撕裂了。环翠其他经查,因近期降雨原因,小区内挡土墙发生垮塌。孙家疃街道第一时间封闭现场,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目前正督促物业公司进行维修,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责成孙家疃街道加快推进维修工作,计划6月30日前完成修复工作。

17访受〔2021〕1569号来电乳山市育黎镇北由古村北侧有村民搭棚子养了两头牛,牛屎牛尿不清理,下雨的时候就顺着山坡往下冲,污染村里地下水源。乳山经查,群众反映的养牛地点在北由古村北40米其自家门前,牛棚占地约20平方米,现存栏肉牛2头,无粪场和污水池。经勘查,现场有少量牛粪露天堆放,未发现外排痕迹。1、责令当事人立即清理露天堆放的牛粪,已于6月4日完成整改;在牛棚四周加盖围堰,上方加盖遮雨棚,配建小型污水池,于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整改。
2、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育黎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导养殖户及时清理养殖粪污,定期喷洒消毒剂消减养殖异味,严禁粪污乱排乱堆。


18访受〔2021〕1570号来电临港区苘山镇建城路12号昱洋渔具有限公司在鱼竿喷漆的过程中喷假饵的气味非常大,没有任何处理设备,污水直接通过管道直接排放到厂外排水沟内,流到了农田里。临港大气、水经查,威海昱洋渔具有限公司生产方式为利用挤出成型机制作路亚饵。
该公司不涉及鱼竿生产及喷漆。路亚饵加工时不喷漆,仅视客户需求偶尔在饵中添加少量香精用于吸引鱼类。车间配备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用于收集、处理成型机加热时产生的有机废气;路亚饵生产无废水产生,成型后使用适量自来水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公司未建食堂,无住宿,车间内无明显异味,无废水排放。
该公司厂外北部有一条水沟,系该公司因车间所在位置地势较低,为避免降雨时雨水渗入车间而挖掘。受近期降雨影响,水沟存有部分积水,确有流入西边农田的情况,但并非生产污水或生活污水。
督促该公司继续落实好环保要求,同时对水沟进行清理,做好厂区周边环境卫生维护和保持。

19访受〔2021〕1571号来电环翠区金海滩别墅区斜对面有一个上面写着防火的大铁门院内有人居住,院内有生活垃圾,每次从路边经过都能看到,有碍环境。高区固废反映的写有防火的大铁门院内,为怡园街道1号防火检查站,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现场查看,林区内未发现垃圾。经询问护林员,前段时间有周边广告布因大风被刮至林区封闭围网上,现已由护林员清理。
防火检查站南侧院内地块为海景房地产公司所有。该公司现将该区域出租一养蜂人,有蜂箱、帐篷摆放。现场蜂箱摆放整齐,周边垃圾已清理干净。
高区社会工作部要求护林员加强林区环境保护力度,及时清理林网内垃圾。怡园街道办事处在此区域增设两个垃圾桶,并要求该养蜂户保持院内养蜂场所的卫生环境,日后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周边环境保持清洁。

20访受〔2021〕1572、1573号来电文登区龙山路128号钢球厂家属楼下水道反味,异味大,持续3、4年。该家属楼北边200米有一个挂着科龙纤维门牌的院子,里面有个工厂,怀疑是该工厂生产时排放的废气从下水道冒出,该工厂只在晚上生产排放废气,气味太大,影响居民正常休息。文登水、大气1、经查,下水道异味问题属实。现场调查时,将该家属楼楼前污水井盖打开后,能闻到从下水道散发的异味。通过检查下水道及走访居民,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是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对污水管道重新进行铺设,地下污水管改造后管道直接接到污水主管道,主管道的气味随管道进入居民家中。
2、经调查,群众反映的“科龙纤维厂”为“威海市科龙合成纤维厂”。该厂位于文登区龙山路132号西侧,南、北侧为工厂,西侧为柳林河,其丙纶短纤维生产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6年12月通过环保备案,工艺为聚丙烯色母—熔融纺丝—牵伸—蒸汽加热—卷曲—风干—切断—包装,配备有UV光氧废气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生产废气集中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外排,不存在排入下水道问题。该公司因工艺要求,属于24小时连续生产状态,不存在只在晚上生产的问题。
1、责成金山综合服务中心安排对下水道末端污水检查井进行清淤,然后拆除扩建,增加检查井的直径和深度,并加接弯头,设置水封,阻隔异味进入楼内管道。
2、责成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21访受〔2021〕1574号来电文登区界石镇大高坎村省道205旁边有一个养鸡厂,鸡粪味道刺鼻,影响居民生活。文登大气经查,该问题属实。界石镇大高坎村省道205旁边有一个养鸡厂实为山东仙坛种禽二十二场,该场位于大高坎村西南约700米,存栏肉种鸡4.9万羽,属于规模化养殖场,位于非禁养区内,配建有污水沉淀池、雨污分流设施,均采用地面垫料式平养模式,垫料、养殖粪污等随单批次肉鸡出栏后一次性清理装袋,密封运送至生物肥厂或蔬菜大棚利用,污水通过“三防”管道流入沉淀池充分发酵后还田利用。场外未发现粪污堆积和污水外排现象。群众反映鸡舍内的排气扇为轴流风机,主要用于鸡舍换气,现场能闻到轻微异味。生态环境分局曾于5月2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4家养鸡场的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责令养殖场注意加强日常管理,严防污水外排,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异味产生。责成文登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生态环境分局和界石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访受〔2021〕1575号来电威海市公交公司向消费者强制推广广告,除了在车内播放广告,市区公交站点处都有喇叭外放广告,且公交公司向外出租广告位,公交公司可以做广告但是个人名义就不可以,为什么早晨不播放新闻联播,而播放广告,其对此不理解。公交车上安装两套系统,广告播放和到站语音播报不是一个系统,导致下车时到站语音播报受到广告干扰,现在威海公交车上存在播放广告而且乘客大声喧哗、看手机外放音乐等问题,上海已经发布公交车上不允许外放声音,威海为什么不发布此条法规,认为以上种种情形败坏威海城市形象,向威海市文明办、威海市12345反映都未解决,并且告知其播放广告是市政府常委办公会通过的,其表示此种行为是窜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因为公交车和站点播放广告是向消费者强制推送广告,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不允许强制向消费者推广告的,市政府常委办公会通过播放广告的决议就是篡改法律。市交通运输局、公交集团其他1、组织对中心市区部分公交站点电子站牌及车载电视语音进行现场调查,对户外站亭音量进行了测试,咨询候乘乘客对于车载电视广告及站亭广告音量的体验。
2、调研了解关于公交车内噪音及环境噪音的限值规定。
3、查找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强制推送广告的相关规定,并进行分析认定。
1、对车载和站牌电视声音、广告音与报站音切换进行检查,目前已安排维修人员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个别有问题的及时维修,争取最短时间内修复完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加快与原城郊公交公司候车亭社会广告公司进行协商,近期有望收回羊亭、初村区域的45座出租候车亭。
3、对车载电视个别商业广告播放频次过高可能影响市民乘车体验问题,要求广告公司降低单一商业广告播放频次,适度增加公益广告内容。


23访受〔2021〕1576号来电文登区宋村镇小寨村村东侧与西侧分别有一个养猪场,东侧养猪场在水库上游,把废水排入水库,猪粪到处堆放,异味严重扰民。西侧养猪场堆粪位置距离村民饮用自来水水井处非常近,认为会污染饮用水且异味严重,希望养猪场搬走。文登水、大气1、经查,群众反映的“文登区宋村镇小寨村村东侧的养猪场”现存栏25头猪,为散养户。该养猪户配套建设了污水池、雨污分流设施。水库位于该养猪户南侧,为村内用于浇地的水塘,现场未发现外排粪污,能闻到轻微异味,不存在“把废水排入水库,猪粪到处堆放”的现象。
2、经查,群众反映的“文登区宋村镇小寨村村西侧的养猪场”现存栏42头猪,为散养户。该养猪户配套建设了污水池、雨污分流设施,距南侧的水井约100米,现场未发现外排粪污现象,能闻到轻微异味,堆粪位置距离水井处约20米左右。现场对两户村民自来水井取样监测,结果均达标。
1、责成畜牧业发展中心督促养猪户于6月2日前将自来水井附近的粪污清理干净,目前已清理完毕;同时,要求2位养殖户及时清理猪舍内的粪污,采用微生态制剂,环境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方式,保持养殖环境清洁,防止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责成宋村镇政府将配合畜牧发展中心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及时清理粪污。


24访受〔2021〕1578号来电经区南曲阜经济适用房C区8号楼3单元楼下草厦子有居民收废品,常年异味严重,污染环境。经区大气经查,该处草厦子为居民自有,该居民捡拾废品放置于草厦内,集中后售卖填补家用。1、西苑街道责成物业公司及时对此草厦子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并做好该处居民楼保洁服务工作。
2、西苑街道责令物业公司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维护生态环境。


25访受〔2021〕1579号来电临港区黄岚办事处汶口村山顶的风力发电(华电公司)噪音过大。临港噪声经查,汶口村周边共有6台风力发电机,均为华电威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机)所有。经走访部分村民,村民反映其中的A2、A5风机噪声较大,影响村民夜间休息。
经与华电公司现场沟通,所有风机在规划设计时,距村庄居住区距离均达到1类标准(距村庄居住地达到282米。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根据卫星地图测距结果,汶口村周边6台风机中,A2距汶口村居住区最近,约为394米,符合相关要求。6月1日晚10时,黄岚办事处派出2名工作人员到汶口村落实风机夜间噪音情况。在村内确能听见风机转动切风的声音。华电公司已启动招投标程序,预计于6月8日前确定噪声监测公司,对黄岚办事处辖区的所有风机进行噪声监测,后续将根据监测结果,对相应风机采取调试、维修、停机等措施。
临港区管委责成黄岚办事处督促华电公司,预计于6月30前出具噪音监测报告,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要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查,避免给周边群众生活带来不便。

26访受〔2021〕1580号来电高区哈工大东侧华能学府华园三期工地扬尘污染严重。高区大气经查,该项目原已按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6个百分百”的标准完成了裸露土全部覆盖,但因道路硬化需求撤除了部分密目网,道路硬化完工后,路边1米区域计划进行绿化,尚未覆盖。
6月1日下午,高区建设局现场督导该项目公司组织开展裸露土覆盖。目前现场裸露土已全部覆盖,符合施工现场扬尘治理“6个百分百”的要求。

27访受〔2021〕1581号来电临港区苘山镇道北店村东南角有一处房屋,村民刘某某将收废品得来的垃圾放在屋中并进行加工,噪声严重,产生粉尘污染环境。临港大气、噪声经查,该废品站为晓芹纸制品点,主要从事废纸的打包外运。临港区管委曾责成山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厂界噪声进行检测,于2021年5月20日出具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厂界噪声达标。
1、责成山镇政府督促该加工点提升管理能力,避免夜间作业。
2、责成
山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回收站进行粉尘检测,预计6月10日前出具检测报告。


28访受〔2021〕1582号来电1、环翠区张村镇和兴家园小区西边的臭水沟异味扰民,希望部门查处;2、小区旁的海林公司经常排放刺鼻气体,该公司有环保设施,怀疑未正常使用,希望部门查处;3、小区西北侧的渔具公司也存在刺鼻气味。环翠大气1、经查,异味来源为河道边村民自留菜地堆放鸡粪所致,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2、经查,该企业为威海海林工艺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佛坛,对喷漆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企业使用催化燃烧设施处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齐全,2021年1月检测报告显示,该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达标。
3、经查,该企业为威海鑫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鱼竿,现场有环氧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未连接污染防治设施。生态环境分局已责令威海鑫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立即停工,企业已自行搬迁完毕。
责成张村镇加强巡查,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29访受〔2021〕1583号来电文登区大水泊镇栏杆河村村北的沟西侧被威石路路东的工业园工厂堆积了很多化工下脚料。文登固废经查属实。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栏杆河村西北侧,距离该村直线距离约200米,2018年6月姜某某租用该村土地进行修整,拟建设棚舍用于芦荟种植。现场并没有发现堆放化工下脚料,但堆放部分酥土,栏杆河村目前正在对该地块进行平整,部分地块已耕种小麦,剩余地块近期准备种植红薯。责成生态环境分局、大水泊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加大日常检查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立案查处。

30访受〔2021〕1585号来电对之前反映的下初镇辛家疃村宋某某将村内比牛山前坡和北坝山上1600多棵树木砍伐售卖、在村东河桥南面拉砂售卖、在村内自来水井西面一公里的大沟内砍伐树木、并在该处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且掩埋,破坏生态;在村内西坝以建设水井名义,挖砂售卖,砍伐松树售卖的问题,来电人表示部门答复均不属实,仅通过镇上进行答复,要求督察组实地考察,1、关于1600多棵树被砍伐的问题,答复该问题不属实,部门表示该树木为2020年12月开展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所砍伐病死树,防治公司为威海金旭林业有限公司,所伐疫木均统一回收处理,不存在砍伐售卖行为,现来电人要求提供1600棵死树的树根,如无法提供其可以实际勘察提供1万棵活树的树根;2、关于拉砂售卖的问题,部门答复情况不属实,村硬化面积较多,通过村两会采河砂进行硬化道路,村共6条道路,还有两条道路未硬化,宋某某开采河砂的数量远超于道路硬化所需要的砂量,且开采河砂的行为仅在半夜进行,经其现场勘查开采面积达到500-1000车。3、关于倒垃圾的问题,来电人表示该处原为一片树林后被砍伐,现被垃圾掩埋成平地,后在平地上填埋了一层土,要求部门挖掘查看。4、部门答复水井、挖砂售卖的问题不属实,水井的高度与现在地面的高度的高度差是1.9米,该部分砂子和挖掘水井的砂子不知所踪,且该部分土地原为松树林,砍伐的松树也不知所踪,要求部门重新查处该部分问题。乳山生态1、经实地调查并经咨询林木方面专业人士,了解到患有松材线虫病的松树需立即砍伐,否则会有大面积传播的可能,部分砍伐的松树虽未完全死亡,但均已感染松材线虫病。
2、经实地调查,2020年3月31日,乳山市砂办巡查发现下初镇辛家疃村委在河道内违法采砂,用于村路整修及户户通工程,乳山市水利局对辛家疃村委处以行政处罚,市砂办对约1200立方米砂堆予以封存。
3、经乳山市自然资源局现场勘查该地块为非林地,原为大沟,开挖后可见零星建筑垃圾,未见生活垃圾填埋痕迹。为进一步发挥土地效益,镇村通过填埋建筑垃圾进行平整,提高土地使用价值,2019年该地块已调整为集体建设用地。
4、经查,群众反映的水井为2020年乳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建设的农业灌溉设施,是乳山市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一部分,施工单位已按要求到市砂质资源管理办公室备案,经实地测量大口井站墙高度为0.7米,挖大口井产生的砂全部用于本项目工程,不存在售卖问题。另外,此处林地类别为一般公益林(保护等级Ш级),根据国家林业部门有关规定,公共事业及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且挖井之前由于该处松树感染了松材线虫病,已被砍伐处理。
责成自然资源局和下初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乱砍乱伐和非法采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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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访受〔2021〕1586号来电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泉乐坊小区,每天固定有8个班次火车会经过小区鸣笛(最早一班7:00,最晚一班20:00),鸣笛声音分贝超过80分贝,噪音扰民,影响居民休息,向威海市政府反映了2个多月没有得到解决,在网上看到有关此问题答复情况,部门没有核实情况就说与事实不符,认为不合理,镇上说会议研究可以把路堵上,这样火车通过路口就不会鸣笛,且可以种树缓解噪音,铁路局答复说将晚上8点后的火车鸣笛取消,来电人认为晚上鸣笛取消但是白天依旧会有鸣笛声,既然路都可以堵了,那么就把全天的鸣笛都取消,而不只是取消晚上8点以后的。              
             
环翠噪声1、关于“泉乐坊小区每天固定有8个班次火车经过小区鸣笛,鸣笛声音超过80分贝,噪音扰民,影响居民休息”问题。经查,5月12日,温泉镇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噪声检测,选取离铁轨最近的12号楼704房间为噪声检测点位。经检测,所检点位噪声检测结果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但鸣笛瞬时峰值超过80分贝。
2、关于“部门没有核实情况就说与事实不符,镇上说会议研究可以把路堵上,这样火车通过路口就不会鸣笛,且可以种树缓解缓解噪音”问题,经查不属实。温泉镇与区住建、生态环境、规划等部门多次对举报问题进行答复,温泉镇成立工作专班,会同开发商与业主代表多次商讨解决方案,并未出现“部门没有核实情况”等问题。
3、关于“晚上鸣笛取消但是白天依旧有鸣笛声,既然路都可以堵了,那么就把全天的鸣笛都取消,而不只是取消晚上8点以后的”问题。经落实,该段铁路为弯道、道口和桥梁,
望条件较差,按照有关规定必须鸣笛警示,堵路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事故风险,但弯道已成既定事实,暂时无法实行全面取消鸣笛。
1、增设警示标志和防护封堵措施,禁止行人穿行;
2、采取列车限速措施,列车运行速度由80km/h调整为60km/h;
3、采取分时段限鸣措施,夜间(20:00—次日6:00)无紧急情况不鸣笛,白天(6:00—20:00)减少鸣笛。


32访受〔2021〕1587号来电高区万丰镁业废气和噪声大,扰民,三年前反映过,部门回复说是整改,但一直没有效果。建议:1、产生异味的生产线先搬走。2、在搬迁之前提升治理措施。 高区 其他1、经查,该公司安装有布袋除尘、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等废气治理设施。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和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的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的废气和噪声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由高区管委与万丰集团沟通协商,计划将万丰镁业生产线进行异地搬迁改造,在3个月内制定异地搬迁方案。因企业可能存在异味产生环节较多,包括砂芯车间、铸造车间、喷涂车间等,难以将产生异味车间先搬走,企业将根据搬迁方案,对生产线进行异地搬迁。
高区管委组成工作专班,与万丰镁业、威高房地产、商品房业主等多方沟通,寻求合法合规合情解决方案。
1、将企业喷涂废气治理工艺提标改造为沸石转轮吸附+RTO 燃烧治理设施。同时,将治理设施由楼顶移至楼底,减轻噪声对居民影响。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准备试运行。
2、在企业砂芯车间增设室内生物药剂水雾喷淋设施,进一步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目前,该项目已完工,已开始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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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访受〔2021〕1588号来电经区齐鲁商城南边50米路西铭杰汽修,门市房外公共停车位被该汽修店霸占建了一个汽车起落架,噪声大,扰民。经区噪声经查,该汽车起落架建设单位为铭杰汽车修理店,未经规划建设部门审批,占地约2平方米,用于汽车修理,平时处于降落状态,较为隐蔽。1、经区建设局及凤林街道责令该店清除汽车起落架,现已清理完毕。
2、凤林街道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频次,对不符合城镇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设施,早发现、早处置,维护好辖区环境容貌秩序。


34访受〔2021〕1589号来电乳山市崖子镇西涝口村有一块十几亩的地被大队包出去,被人种的苹果树,施的化肥且打农药,距离饮用水源不到一米,污染水源,影响村民吃水。乳山其他经查,群众反映的地块位于崖子镇西涝口村西,所反映的“饮用水源”为一处天然水坑,后由村集体出资加盖水泥板予以封闭,作为村级水源地之一供给饮用水,距离果园5米。目前水利局已完成水质取样,乳山市检验检测中心正在进行水质化验。水利局继续跟踪水质检测结果,负责进行后续处置工作。

35访受〔2021〕1590号来电文登区五垒岛海域养紫菜的硫酸水排到海里,污染海洋。该海域还有养海参和养蚬子的,含有药物的污水排入海里,导致海里的鱼死亡。文登经了解,文登区紫菜养殖共19宗,用海方式全部为筏式养殖,每年的9月下旬开始布苗,来年5月初收割完毕。目前,紫菜养殖已全部结束,文登区海洋环境监测站每年4次对远海紫菜养殖区域海水进行检测,均达到一类、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现场对海域进行勘查,没有发现异常。随后走访海宽海洋生物科技和润福堂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两家紫菜养殖企业,企业负责人均表示在紫菜养殖过程中不使用任何农药,并签订承诺书。文登区委、区政府安排2家检测机构于5月13日到来电人反映的紫菜养殖区抽取5个位置的海水进行抽样检测,根据区海洋环境监测站检测数据,5个位置的海水均达到二类以上海水水质标准;根据区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的检测数据,5个位置的海水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合格。
1、加强对紫菜养殖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紫菜养殖户的培训,推广陆地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方式及海上生态健康养殖方式,严禁使用违禁药品及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的药品,与紫菜养殖企业签订不使用农药承诺书,切实强化紫菜养殖户的环境保护意识。
2、严格落实“湾长制”,建立健全陆海统筹、河海湾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海上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


36访受〔2021〕1591号来电荣成市成山镇鸿洋神公司院内有条臭水沟,沟里的水都是黑色的臭水。上游的海带加工厂和附近工厂的污水未经处理流入水沟,通向大海。荣成经查,山东鸿洋神水产科技有限公司院内水沟的污水主要来源于该公司家属生活小区和南北2个宿舍区的生活污水,水沟上游没有工厂,水沟下游只有荣成市腾源水产有限公司,每年进行季节性海带烫煮加工,排放的废水主要为降温冷却加工环节产生的冷却水。2017年,原荣成市环境保护局聘请6名专家调研,一致认为冷却水由于水量大、含盐量高,没有成熟的治理技术,通过过滤去除杂质后排海,对所排放海区的海水水质不造成明显影响,能够满足相应的海洋环境功能要求。1、成山镇督导山东鸿洋神水产科技有限公司为家属区和2个宿舍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于12月底前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
2、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成山镇加强对该区域内企业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生产废水偷排。
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成山镇加强海带生产行业监管,对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一并纳入重点巡查,确保企业排污合规有序。


37访受〔2021〕1592号来电文登区泽头镇东王先庄村村东一公里处有一座山,从2018年开始被泰文建材有限公司开采,说是用来修文莱高速的,文莱高速2019年通车,现在还在开采,来电人调查发现现在挖的石子拉到2个地方,一个是文登区米山镇的一家石子厂,另一个是文登区泽库镇前岛港码头,一直到现在不停开采。最近督察组来检查才停工。多次向文登市土地局反映,宋村镇土地所回复说是有合法的开采手续。文登生态经查属实。因修建文莱高速需要,2019年9月,威海市泰文建材有限公司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取土场临时用地手续,并在山东农村商业银行开设了专户缴存了75.9029万元土地复垦保证金,区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9月18日,依法为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批复临时用地面积4.63公顷。2020年9月,由于项目变更,区自然资源局为其办理临时用地变更手续,继续临时使用4.63公顷土地用于文登张家埠新港防波堤工程项目(位于南海新区前岛村)和文登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有效期至2021年9月。其中,用于文登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部分,需先将乱石运到米山镇石子厂加工成石子后,再运送至文登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区。责成泽头镇政府和自然资源局,加大对镇属各村监督管理力度,责令各村建立动土情况周报告制度,一经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8访受〔2021〕1593号来电文登区泽头镇泽头村建筑队的大院内有人将回收的废品堆积在大院内并进行加工,异味扰民,扬尘严重。文登大气经查属实。群众反映位置为一处废品回收站,有一台收集废品的打包机器,并没有加工设备。经现场查看,没有异味,也未发现有扬尘现象。责令经营者规范货品打包和收集发放流程,减少对周围群众的影响。责成泽头镇政府将跟踪检查,一旦发现存在扬尘行为,将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39访受〔2021〕1594号来电乳山市南黄镇孙家埠村东面二公里位置的黄垒河西岸文登区小观镇榆树底下村的耕地,被榆树底下村村民挖砂售卖,一直未回填,破坏生态。南海、乳山生态经查属实。2021年6月4日,乳山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南海新区自然资源局进行实地核查,共同确认反映地块位于乳山市南黄镇孙家埠村东、黄垒河西,在乳山市市行政区划境内,但属于“飞地”(文登地块在乳山境内)。经调查,于某兴自2015年起,承包文登区小观镇榆树底村200余亩土地种植果树。2018年—2021年,为满足果园灌溉需求,其在原有坑塘(面积约1.6亩)基础上陆续进行扩容至现有坑塘(面积约9亩),从土地权属图上来看,扩容部分占用乳山市南黄镇孙家埠村4.7亩有林地、文登区小观镇榆树底村2.7亩耕地。目前,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正在抓紧准备材料,以涉嫌破坏土地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1、责成自然资源局抓紧准备相关材料,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
2、责成自然资源局和南黄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非法采砂行为。


40访受〔2021〕1596号来电荣成市成山镇海庆鱼粉厂生产时气味特别难闻,将污水直接排放到南侧小水塘中,污染村民灌溉用水。荣成大气、水经查,荣成海庆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鱼粉生产,该公司环评验收手续齐全,废气、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2021年4月,企业委托第三方开展自行检测,废气、废水排放均能达到相关标准。虽然生产期间废气达标排放,但不利天气条件下,可能有异味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因5月1日休渔后,无生产原料,该公司停产。现场检查,公司南侧均为荒滩或砂地,仅有一处废弃养殖池(池内为海水),此外未发现其他水塘,没有农作物种植,未发现违法排污,不存在污染村民灌溉用水情况。威海市生态环境荣成分局、成山镇加强对荣成海庆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41访受〔2021〕1597号来电临港区草庙子镇开元路9号工业园盛鸿橡塑有限公司生产时气味特别大,有的时候还冒烟,有点油漆的那种味道,影响工业园内工人身体健康。临港大气经查,威海盛鸿橡塑有限公司2017年全面停产,陆续将工业园内厂房出租给其他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目前园区内共有7家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威海渔夫进出口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仓储物流企业,不涉及生产工序,无污染物排放。
2、威海盛鑫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现主要生产加工软饵,加热塑化、喷漆、烘干工序在密闭车间进行,废气由引风机集中引至“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脱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3、威海鑫奥渔具有限公司,现主要生产加工软饵,喷漆、烘干工序在密闭车间进行,废气经喷淋塔除漆雾,再由引风机集中引至干式过滤器+UV氧化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4、威海永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生产技术原因,该公司一直未投产,目前厂房、设备处于闲置状态。
5、威海市鑫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铸造用粘结剂、固化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及销售,现有生产工艺为混合搅拌、分装,整个过程不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和硫酸雾。
6、威海晓东金属加工厂,经营范围为钣金、铁艺制造加工和静电喷涂,未办理环评手续,生产线及污染治理设施已建成,正在进行设备调试。
7、威海石榴木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木制品、家具的生产、销售,现有主要生产工艺为裁板下料、木加工、打磨、木搓色、贴皮、喷漆、晾干工序,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通过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再由引风机集中引至干式过滤器+UV氧化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经现场检查,相关废气排放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该园区内存在一定的喷漆废气异味,未发现有冒烟现象。
1、临港区管委责成生态环境分局对威海晓东金属加工厂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对该园区的监管力度,适时开展突击检查和专项检查,对于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确保环境监管的成果和震慑力。


42访受〔2021〕1598号来电环翠区仁柳街仁和佳苑小区旁边东一多多超市旁边胡同里不知道是第一家还是第二家每天传出来印刷的气味。高区大气经查,群众反映区域存在3家印刷个体加工点,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存在印刷过程中排放废气问题。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当场责令立即停产,下步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处加工点按“散乱污”依法予以取缔。

43访受〔2021〕1599号来电文登区泽库镇长会口村白云船厂割报废船时气味特别大,周边住户不敢开窗,割报废船已经干了两个月了,影响周边百姓正常生活,和文登区环保局反应过,一直也没停工。文登大气经查,群众反映的泽库镇长会口村白云船厂实为威海白云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厂区占地面积约9亩,主要从事船舶维修,位于泽库镇长会口村东南侧,距长会口村直线距离约1000米,该厂北侧为空地,南、东侧均为海域,西侧为山地。2020年12月因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被查处而停产。2021年4月威海聚宏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与该厂签订《修船厂租赁合同书》,租用该厂场地进行船只拆解。2021年6月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有部分未拆解完的船只,现场有异味。
2020年12月,群众通过12345反映“文登长会口村的白云船厂拆解废弃船只时,向周边随意排放污水和废弃物,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等”问题,生态环境分局及时处理,已依法对该船厂立案查处,作出船厂罚款20万元、法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初,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多次检查,该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
1、针对该厂恢复露天拆解船只问题,生态环境分局已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禁止生产,并拟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2、责成泽库镇及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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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访受〔2021〕1600号来电文登区开发区香山北路威力家园正南1公里半山坡的位置处有一家华泰分子筛有限公司,非常大的刺鼻的烧塑料的气味,经常是夜间排放的,夏天刮南风时,气味会刮到威力家园小区,晚上开窗睡觉时都会被呛醒,向文登区环保局反映了四五年了,过来看过,但解释有废气处理设备,可能是哪里忘关了,或者是窗户开了漏出来的,一直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始终能闻到这种刺鼻的气味。文登大气经查,属实。群众反映的为威海华泰分子筛有限公司,位于文登区香山北路10-3号,东侧和南侧为工厂,西侧为废品收购站,北侧为空厂房,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齐全。该公司生产设备已拆除,不具备生产条件,厂区外无异味。近年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外排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生态环境分局也多次要求该公司从保护环境、保障民生出发,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异味排放。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其已决定自行停产并选址搬迁,已于2021年4月底前自行停产并拆除现有生产设备,2021年5月13日将变压器报开发区供电所停用,目前正在另行选址中。1、责令该公司在重新选址后,及时进行环保审批,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
2、责成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厂重新选址后严格依法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监管。责成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企业的监管,一旦发现环境污染行为,及时依法进行查处。


45访受〔2021〕1601号来电荣成市大疃镇原来大明机械厂的北海夏氏蓝得土壤调理剂公司,该公司的牡蛎壳磨粉机,造粒机,变压器均无环保手续,污染环境。荣成其他经查,北海夏氏蓝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租用荣成市大明机械有限公司的厂房从事牡蛎壳制作土壤调理剂,主要工艺为牡蛎壳烘干、粉碎、造粒。企业烘干工序已于2018年下半年废弃不用,直接采用已经晒干的牡蛎壳作为原料进行生产,造粒工序已于2020年底停止使用,粉碎工序于2021年4月停止生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企业粉碎和造粒项目不需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检查,企业未进行生产,车间内有烘干机、粉碎机和造粒机各1台,在粉碎工序配套建设一台布袋除尘器。1、大疃镇督促该公司于6月15日前将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拆除,不再进行生产。
2、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大疃镇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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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访受〔2021〕1602号来电环翠区孙家疃半月湾海湾南头正对山海月缘酒店正东面30米南北路的海边存在一个暗河口(排污口),在满朝时向海中排放污水,导致砂滩污染。环翠经查,该处河道入海口为陈家疃合作社水库泄洪沟入海口,日常水量较小,该区域已实现了雨污分流,不存在排污入海现象。责成孙家疃街道持续开展好日常巡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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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访受〔2021〕1603号来电文登区宋村镇上徐家村村南的山上有人开山采石,每天工程车从神格村向东至上徐家村的道路上经过,扬尘严重 ,污染环境。文登生态经查,宋村镇上徐村村南原设有矿山,采矿权人为文登市鑫和建材有限公司,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6月15日。按生态环保红线要求,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办理采矿许可延续登记手续,现场处于停采状态,未发现有人开山采石情况。
该矿山停采后,将部分停采前生产的石子面堆放于矿山,因文登市鑫和建材有限公司向文登市宏利物流有限公司借款未偿还,停产后用石子面抵顶借款。文登市宏利物流有限公司拉运石子面时,经过神格村村南向东通往上徐村矿山的田间土路,造成扬尘。
责成交通运输局、宋村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协调联动,督促文登市宏利物流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出现扬尘问题。同时,责成文登区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宋村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48访受〔2021〕1604号来电荣成市大疃镇双石于家村在村东头的耕地上建房;且将水库周边的绿化破坏。荣成生态经查,群众反映的房屋位于双石于家村东头,为该村村民于某强建设的种植大棚,地性为集体建设用地,不占用耕地。该大棚南侧有硬化面,现状为基本农田,荣成市自然资源局现场责令于某强将其拆除并恢复种植条件,目前硬化面已基本拆除。群众反映的水库,实为大棚东南侧的坑塘,为大疃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修的水利项目,坑塘周围一直无绿化,反映的破坏水库周边绿化问题不属实。1、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已于6月2日对于某强改变大棚用途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督促其尽快恢复大棚南侧地块种植条件。
2、责成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大疃镇加强巡查监管,确保整改成果落实到位。


49访受〔2021〕1605号来电威海空气质量轻度污染,要求查询具体原因。市生态环境局其他经查,“威海市空气质量轻度污染”问题属实。5月31日威海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为81,空气质量状况为良,未出现污染天气。
今年以来,尤其是5月份,威海市出现了轻度污染以上天气9天,其中PM
10超标并首要污染天数为3天,O3超标并首要污染天数为6天。经分析,PM10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受北方出现的大规模沙尘天气影响所致;O3超标的原因,目前其形成机理国际国内尚不明确,一般认为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氮氧化物(NOx),在太阳光紫外线和较高气温的共同作用下,经光化学反应形成的二次污染物,尤其是在温度高、湿度小的夏秋季节更易形成。
严格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要求,加强PM2.5和O3协同管控,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升,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确保威海市2021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继续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

50访受〔2021〕1606号来电荣成那香海5A风景区南面港西镇双成加气砖厂扬尘严重。荣成大气经查,荣成市双诚建材有限公司已停产半年,环评验收手续齐全。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不具备生产条件。


51访受〔2021〕1607号来电乳山市乳山口镇兰家庄村村里所有的养猪场随意排放粪便,导致村污染严重,环境脏乱差。乳山水、大气经查,乳山口镇兰家庄村共涉及3户养殖户。
1、第一户养殖场位于村西,占地0.5亩,现存栏4头母猪,仔猪36头,配建有一小型沉淀坑,粪污在猪场西自家果园消纳。经勘查,未发现粪污外排痕迹。
2、第二户养殖场位于村西,占地1亩,现存栏4头母猪,仔猪25头,配建有两个沉淀坑,粪污还田利用。经勘查,该养殖场粪便堆放在自家田地里,存在粪污外排痕迹。
3、第三户养殖场位于村南,占地1亩,现存栏10头母猪,仔猪45头,配建有一沉淀坑。经勘查,沉淀池未硬化加盖,无雨污分流设施,未配建粪场,存在粪污外排现象。
1.责令第一户养殖场立即改造雨污分流设施,于6月7日完成整改。
2.责令第二、第三户养殖场立即清理外排粪污,同时做好周边环境卫生清理,于6月7日完成整改;立即改造沉淀池和雨污分流设施,配建防雨防渗防溢流粪场,于6月17日前完成整改。
3.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口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导养殖户及时清理养殖粪污,定期喷洒消毒剂消减养殖异味,严禁粪污乱排乱堆。


52访受〔2021〕1608号来电其之前通过督察组电话反映(乳山市乳山寨镇邮局和医院之间生产泡花碱的工厂,经常排放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污染环境,机器生产噪音扰民,工厂周边的水井水质被污染,且工厂距离居民区较近。)的问题,其查看到处理结果,对答复不满意,其表示该工厂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周边居民均表示该工厂存在排放废气的情况,希望部门重新查处。乳山大气、噪声、水经查,群众反映的“工厂”为威海东合联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乳山寨镇驻地,主要从事液体泡花碱生产和销售。生产工艺有:一是将购进的不同浓度液体泡花碱混合搅拌调节至指定浓度后外售,该生产线现正常运行;二是将固体泡花碱加热加水搅拌调节至指定浓度后外售,该生产线因市场原因,已于2020年11月份停产。目前,该企业生产过程仅为同种液体的混合搅拌,不产生废气和废水,现场也未发现刺激气味。因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存在噪声,加之离居民区距离较近,对群众会有一定影响,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整改。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委托监测机构对威海东合联新材料有限公司噪声和周边地下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未超标。责令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定期对该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抽查,督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降低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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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访受〔2021〕1609号来电其之前通过督察组电话反映(威海高区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每天24小时生产噪音和排放异味严重,要求环保部门提供2019年5月份-2020年4月份冲压矫正车间的噪音检测数据,其多次向高区环保局反映,但高区环保局2年一直未公布数据,5月14日其向督察组反映,要求公开该数据,但督察组一个月未公开数据结果。高区其他1、经查,该公司安装有布袋除尘、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等废气治理设施。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和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的山东省威海生态环境中心监测的废气和噪声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经查,该企业冲压车间噪声源主要为轮毂矫正工序,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标准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3类(昼间65dB,夜间55dB),2019年5月-2020年4月共对噪声进行三次委托检测和一次执法监测,均达标。考虑到周边有居民入住,高区生态环境分局督导企业执行2类(昼间60dB,夜间50dB),并督导企业实行提升治理,2020年4月完成噪声治理提升后,企业自行检测及监督性监测结果均达到2类标准。目前,企业已在与小区交界处设立噪声检测仪并公开。
高区管委组成工作专班,与万丰镁业、威高房地产、商品房业主等多方沟通,寻求合法合规合情解决方案。
1、将企业喷涂废气治理工艺提标改造为沸石转轮吸附+RTO 燃烧治理设施。同时,将治理设施由楼顶移至楼底,减轻噪声对居民影响。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准备试运行。
2、在企业砂芯车间增设室内生物药剂水雾喷淋设施,进一步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目前,该项目已完工,已开始试运行。
3、由高区管委与万丰集团沟通协商,计划将万丰镁业生产线进行异地搬迁改造,在3个月内制定异地搬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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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访受〔2021〕1610号来电环翠区桥头镇福禄庄村的兴隆山被孟某某破坏,大量树木丢失,且晚上在山上非法开采石子非法洗砂,排放废水至通往泊于水库的河内。环翠生态1、关于树木丢失问题。经对比历年影像和林保图发现,约2014年初有2亩市级公益林被占用,并持续至今。
2、关于非法开采石子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处为废弃采石场,荒弃多年,无非法开采石子痕迹。
3、关于非法洗砂问题。2017年至2019年,孟凡林将其租用的土地部分转包给另外三人,用于洗砂、加工石子。2019年,桥头镇政府清理取缔了此三人洗砂、加工石子场所,并封存相关设备。2020年初,有人私自恢复洗砂,被桥头镇政府发现并再次取缔,至今未再次发现洗砂问题,但现场存在少量渣土。
4、关于排放废水问题。经现场查看,近期无洗砂、采石子现象,不存在排放废水的问题。
1.责成桥头镇督导立即清理现场渣土。
2.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对占用林地进行查处,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55访受〔2021〕1611号来电文登区宋村镇宋疃庄村民于某某在村西头建设养猪场,异味严重,污染环境。文登大气经查属实。群众反映的“于某某养猪场”位于宋村镇宋疃庄村西头,位于非禁养区。目前生猪存栏约70头。该养殖专业户配套建设了堆粪场、沉淀池及雨污分流设施。现场检查未发现粪污堆积及污水外排现象,能闻到轻微的养殖异味。1、责令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生物除臭剂减少异味,日常维护好粪污处理设施,及时清理粪污,避免出现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
2、责成畜牧业发展中心等部门,加大指导服务和日常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养殖户粪污利用及设施管理。


56访受〔2021〕1612号来电环翠区桥头镇福禄庄村孟某林在承包山地上挖石头,破坏山体,破坏森林树木,承包协议上只有30亩地,但将附近的近百亩土地都占用,在山下大路边上建了砖厂和搅拌站,生产时有粉尘污染,污水顺着山体流到下方石家河的分支中造成水源污染,离周边三个村都很近,晚上睡觉都会被生产的噪音吵醒;2020年在山顶上偷偷洗砂打石,洗砂打石的粉尘对山下其他村民的果园造成污染,洗砂的污水顺着山体流的到处都是,顺着小河沟流到了石家河,都是晚上偷偷排放的,两个月之前被政府查封了多次,只是把设备都收走停工了,现要求恢复山体和破坏的生态环境,将搅拌站、砖厂和违建的房屋都取缔,给老百姓一个交代环翠区生态、大气、水1、关于挖石头和破坏山体的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处为废弃采石场,荒弃多年,无非法开采石子痕迹,也无其他证据证明孟某林在此挖石头、破坏山体。
2、关于破坏森林树木问题。经对比历年影像和林保图发现,约2014年初有2亩市级公益林被破坏,且林地被占用,并持续至今。
3、关于将附近百亩土地都占用的问题。经了解,孟某林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土地30亩,但合同中土地四至范围较为模糊。由于孟凡林承包土地周边均为荒山,近年来被其陆续纳入使用,超范围使用土地约20亩。
4、关于砖厂引起环境污染的问题。该砖厂名称为威海福隆水泥制品厂,建于2013年,法人为孟某林,占地面积约7亩,土地性质为林地,主要产品为水泥砖,现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砖厂为封闭式生产车间,厂房外部无粉尘污染问题。水泥砖生产工艺不排放污水,不存在水源污染问题。砖厂环评验收文件表明,噪音符合国家标准。
5、关于搅拌站引起环境污染的问题。该搅拌站为中铁十七局租用孟某林场地建设,建于2013年,主要用于修建高铁,高铁修建完工后遗留于此,至今未发现再次使用的迹象,未发现粉尘、水源、噪音等环境污染问题。
6、关于洗砂的问题。2017年至2019年,孟某林将其租用的土地部分转包给另外三人,用于洗砂、加工石子。2019年,桥头镇政府发现三人利用此地洗砂、加工石子,随即要求其停产并封存相关设备。2020年初,桥头镇政府又发现有人私自洗砂,再次进行了取缔。截至目前,未发现类似洗砂问题,但现场存在少量渣土。
1、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和桥头镇督导该搅拌站立即搬离,清理现场渣土,限期复垦。
2、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对破坏林木和占用林地的行为进行查处,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3、责成桥头镇督导村委尽快与孟凡林,就扩展的荒山补签合同或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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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访受〔2021〕1613、1629号来电文登区界石镇茶山隧道至抽水蓄能电站路段工程车撒落泥砂和石子,扬尘严重。5月14日晚上的文登新闻说山东省生态环保第五督察组已经对该路段的扬尘采样,但是一直没有公布采样结果。5月28日,山东省生态环保第五督察组解决王某举土地问题的时候多部门工作人员(国土、水利、界石镇政府)到工程车撒落泥砂和石子扬尘现场了,王某平让督察组工作人员现场看茶山隧道至抽水蓄能电站路段工程车扬尘事实,多名工作人员不理睬,界石镇政府的说:今天只讨论王某举的土地问题,不管扬尘。5月31日,工程车疯狂施工不洒水,夜间施工更不洒水、肆无忌惮。白天还有很多工程车连防尘布也不加盖。以上反映的问题均有视频证据。之前公布的公开信息说没有扬尘,与事实严重不符。来电人希望夜间有人抽查。很多扬尘污染果园的证据包括照片视频已经多次提交给法院,污染已经长达6年之久,工期至少还需要4年。文登大气经查不属实。界石镇茶山隧道至抽水蓄能电站路施工段,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已安装自动喷淋装置,并安排洒水车辆每天6次洒水降尘。近期,区交通运输局、界石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督促抽水蓄能电站增加洒水频率,加强道路清扫力度,对该路段行驶车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前期接到的环保督察转办件中存在隐患的施工作业区进行了整改。2020年以来,茶山隧道口樱桃种植户王某举、王某平父子已就车辆扬尘污染樱桃问题向文登区人民法院、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对其诉求不予支持。1、督促抽水蓄能电站继续加强道路清扫及洒水降尘频率,确保始终保持路面洁净。
2、责成交通运输局及生态环境分局夜间不定时安排执法人员到该路段进行检查,一旦超限超载运输及未防扬撒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同时,加大对该路段运输车辆的路面执法力度,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车辆出场清洗工作,持续做好抑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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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访受〔2021〕1614号来电荣成市人和镇山西头村博通水产的卤水直接排放到大海,中间没有经过处理,污水渗入地下,导致井水受到污染,洗衣服已经不能用井水。荣成经查,荣成市博通水产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季节性海带烫煮加工,烫锅蒸煮环节产生漂烫水,重复利用后外运处理;降温冷却环节产生的冷却水经过滤、沉淀后排海;海带冷却后与粗盐搅拌后产生的盐渍水经收集池收集后转运处理。2017年,原荣成市环境保护局聘请6名专家调研,认为企业将冷却水通过过滤去除杂质后,选择海水交换条件好,自净能力强的海区排放,对海水水质不造成明显影响。现场检查,企业地面硬化防渗并建有围挡、导流槽,建设了漂烫水和盐渍水收集池,与第三方威海市众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漂烫水和盐渍水转运协议。未发现卤水直接排放到大海的行为。
该公司下游居民区有废弃的7口水井,为10年前由居民自发挖掘,因水质无法达到需要而废弃。饮用水源为该公司东侧约200米处的大口井,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下游居民区用水取样检测。
1、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人和镇加强区域内海带企业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废水偷排及渗漏。
2、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置。


59访受〔2021〕1615号来电1、荣成市崂山街道宁家村黄某某的破牡蛎的厂,污水不处理,流入厂门前的水库,水库的水流入河,河水又流入海。2、宁家村厕所改造后的水管子往外流污水。3、家家户户喂的鸡都在自己家院子里,有异味,希望有个政策允许到自己院子外面喂鸡。荣成1、经查,荣成市崂山明辉水产加工厂,主要从事生牡蛎去壳取肉加工,车间清洗地面会产生少量废水,流入厂外沉淀池收集,并定期转运至荣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现场查看,该加工厂未进行生产,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群众反映的水库实为一处水塘,主要用于灌溉菜园,明辉水产加工厂没有通向此水塘的排水、排污管道,也未发现此水塘有向外排水口,并且宁家村没有河流经过,反映水库的水流入河,河水又流入海问题不属实。
2、经查,宁家村采取管网水冲式厕所改造模式,2021年4月因雨大、垃圾阻塞,发生过排污管道排污井处污水外溢问题,已第一时间处置完毕。自2021年4月至今,该村加大了排污管道(井)的巡察清理密度,再未发生污水外溢问题。
3、经查,2019年,按照荣成市关于农村“四清”不建议农户在宅基地区域外的公共区域搭设鸡棚设施等有关要求,荣成市崂山街道宁家村村规民约规定“所有家禽不得在院子以外的地方圈养”。目前,该村部分农户在自家院内搭设了圈养鸡舍,圈养数量一般在5只鸡以下,产蛋用于自家食用。经现场查看,绝大部分养鸡户能做到鸡粪及时清理,尽量减少异味产生。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荣成市住建局、崂山街道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60访受〔2021〕1616号来电文登区泽头镇杨家疃村东南王某某在养鸡场门前晒鸡粪,异味严重,村民不敢开门窗,严重影响村民生活,多次拨打12345热线,每次都会收拾,但是执法人员走了又晒鸡粪。文登大气经查属实。群众反映的养鸡场经营者叫王某某,租用村集体的地方养鸡,经营已达二十多年,目前存栏1200只蛋鸡。该养殖户配建了粪污处理设施且正常运行,未发现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现场检查时发现在房南菜园地内有一处较小的平整场地上晒有鸡粪。1、责令该养鸡户将堆积的粪污清理完成。同时,恢复用于晾晒鸡粪的土地用途,将晒场复垦。
2、责成泽头镇政府、畜牧业发展中心每周检查鸡厂,防止有晾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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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访受〔2021〕1577、1617号来电1、文登区界石镇大高坎村靠近S250的仙坛股份种鸡第22厂,24小时排放气体,鸡粪异味严重;2、界石镇里村和南店子村交叉处的仙坛股份种鸡第十六十七厂,24小时排放气体,鸡粪异味严重;3、界石镇里村和赵家庄村交界处的仙坛股份种鸡第十八十九厂,24小时排放气体,鸡粪异味严重。文登大气经查属实。界石镇里村位于非禁养区内。来电人反映的5个养鸡场分别为山东仙坛种禽16场、17场、18场、19场、22场,均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16场和17场为单独场区,位于村西约300米处;18场和19场在同一个场区,位于村东约500米处。22场位于高坎村西南约700米,分别存栏肉种鸡5.9万套、3.4万套、5.1万套、5.1万套、4.9万套,均属于规模养殖场。四个场区(18、19场共用一个场区)均配建了污水沉淀池、雨污分流设施,均采用地面垫料式平养模式,垫料、养殖粪污等随单批次肉鸡出栏后一次性清理装袋,密封运送至生物肥厂或蔬菜大棚利用,污水通过“三防”管道流入沉淀池充分发酵后还田利用。场外未发现粪污堆积和污水外排现象。群众反映鸡舍内的排气扇为轴流风机,主要用于鸡舍换气,现场能闻到轻微异味。生态环境分局曾于5月2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5家养鸡场的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责令5个养殖场注意加强日常管理,严防污水外排,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异味产生。责成文登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生态环境分局和界石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2访受〔2021〕1618号来电临港区汪疃镇于家英村东头整天有人员拉砂,每天工程车辆从村内东头的水泥路经过,扬尘严重,渣土洒落在地上,污染环境。临港大气
经查,群众反映的是汪疃镇于家英村东“于家英河治理工程”,由于现场土质松软,施工车辆不易行驶,为了施工方便,在道路上附以石渣加固路面,由于石渣较细,施工车辆经过后带起扬尘,为减轻扬尘,已对施工车辆附抑尘网处理,并对现场道路石渣进行清理。
责成临港区国资公司对“扬尘污染问题”进行整改,一是定期冲刷施工道路,保证道路干净整洁;二是定期检查施工车辆抑尘网的覆盖情况,出现损坏及时更换。

63访受〔2021〕1619号来电文登区宋村镇曲疃庄村东北方向耕地中的石子厂,每天打石子扬尘严重,噪音扰民。文登大气、噪声群众反映的“文登区宋村镇曲疃庄村东北方向耕地中的石子厂”2018年已停产,现场无打石子现象,无石子加工设备。责成生态环境分局和宋村镇政府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64访受〔2021〕1620号来电临港区石家泊村三原混凝土桩业有限公司粉碎石子扬尘严重。(现该公司每天晚上作业)临港大气经查,问题部分属实。来电人反映的“三原混凝土桩业有限公司”实为“山东三原管业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峰,山东三原管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水泥管、预应力方桩,2017年12月经威海市环境保护局临港区分局审批,2019年11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8月1日发放排污许可证。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建设半封闭物料堆场,厂区路面未全部硬化,部分物料露天堆放覆盖不完全,厂区内路面清扫不彻底、洒水不及时,部分出入车辆未及时清洗,存在一定的道路扬尘,经查于2021年5月31日上半夜进行了粉碎石子作业,现场堆积产品估算约300方。1、责成区生态环境分局督导该企业加强厂区扬尘管理,露天堆放物料覆盖完全,定期进行路面清扫、洒水,减少道路扬尘,预计6月30日前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责成汪疃镇政府发挥网格员监管作用,加强巡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镇办吹哨,部门集合”,确保周边环境不受污染。
3、将强化监管,避免因企业扬尘而污染环境。


65访受〔2021〕1621号来电南海新区前岛村南面的张家埠新港码头上有洗砂机,作业时噪音扰民严重,且经常性晚间作业。南海噪声南海新区张家埠新港位于前岛村南5公里外的靖海湾和五垒岛湾之间,主要用于大型散货船或其他货船的靠泊,不进行洗砂作业,现场无任何洗砂设备。生态环境局南海新区分局对该港口历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均未发现存在洗砂行为。加大检查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立案查处。

66访受〔2021〕1622号来电高区世昌大道中威轮胎排放废气,附近居民家里都有黑色粉尘和异味,认为该厂排放不达标。高区大气经查,威海中威橡胶轮胎有限公司密炼车间配套建设了列格高效异味治理设施,同时添加“高分子微凝胶植物除臭剂”进行处理,硫化车间配套建设高压静电吸附废气治理设施。已安装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企业自行检测及在线监测均达标。生态环境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企业生产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将督导企业持续做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67访受〔2021〕1623号来电文登区泽头镇林村村北头菜园旁边的水渠,里面的水呈乳白色,且有异味,怀疑是附近的工厂排污所致,村民无法取水灌溉。文登经查属实。该村村北有林村老年公寓、林村冷藏厂,无其他工业企业,这两处产生的污水均经沉淀池沉淀后,没有发现外排痕迹,用于灌溉村北的林地。但整个林村村中心大街以北村民的生活污水均排向村北的沟里,现场检查水沟水质较清,无明显异味,未发现“水呈乳白色,且有异味”的现象。责成泽头镇政府马上采取措施,将该区域污水纳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生活污水直排环境的污染问题。同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8访受〔2021〕1624号来电经区崮山镇北虎口村西山从交警三大队往东顺着上坡走两公里左右,南边有一条上山的路,顺着路走四百米,路南边有一块耕地,被人占用填埋渣土用作堆料场,破坏植被,容易引发泥石流。该耕地往西200米路南有一块耕地也被人占用填埋渣土用作堆料场,破坏植被,容易引发泥石流。经区固废、生态1.关于“ 路南边有一块耕地,被人占用填埋渣土用作堆料场,破坏植被”问题,经查,徐某吉在承包地内进行堆填土,总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
2.关于“该耕地往西200米路南有一块耕地也被人占用填埋渣土用作堆料场,破坏植被,容易引发泥石流”问题,经查,周某群在承包地内进行堆填土,总占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
崮山镇政府立即组织涉事个人进行清运,恢复土地用途,避免发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69访受〔2021〕1625号来电5月22日环翠区保利红叶谷小区南面的小河,每天早晨5:00开始有市民洗衣服,污染水染,且噪音扰民。今天看到网上的公开信息“已责令居民不要在此处洗衣服,并且会加强对居民思想的教育”,但是其表示反映期间一直有居民4点开始洗衣服。环翠其他经查,不排除有个别居民早晨4点在河道洗衣的情况。竹岛街道已对辖区3条河流安装了护栏,设置禁止洗衣及监督举报电话警示牌70个,并每日安排工作人员对河道进行巡护,及时制止河内洗衣服行为。5月22日接到举报后,竹岛街道已成立专门的劝导队伍,于每日早5:00-6:00开始巡查,7:30-16:30对经常有居民洗衣的河段进行值守。责成竹岛街道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于每日早4:00-6:00对居民区周边河流进行巡查,7:30-16:30对经常有居民洗衣的河段进行值守,发现河道洗衣,及时劝导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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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访受〔2021〕1626号来电环翠区桥头镇红绿灯西侧有一个梁光文化传媒的院内最北侧有一个做水果网套的工厂,没有环保手续。环翠其他经查,该网套厂为威海宇鑫果袋加工厂,5月13日桥头镇日常检查时已发现该单位未取得环评手续,现场要求其停产。6月1日,经现场检查,该单位未生产。目前该厂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已责成桥头镇督促企业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71访受〔2021〕1627号来电其5.24日反映乳山市育黎镇育黎村超能建材露天搅拌扬尘污染、排放刺激性气味,污水排放到水沟。乳山市生态环境局回复说是该厂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的,全部符合国家标准,来电人表示该建材厂环保设施没有上齐,露天搅拌粉尘大,添加剂异味大,24小时生产,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认为不合理。乳山大气、水经查,群众反映的“超能建材”为山东超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育黎镇驻地,主要加工固态、液态水泥助磨剂。固态主要原材料为盐、木钙、石粉、元明粉等,按客户需求装袋后外运;液态主要原材料为盐、木钙、糖稀、水等,根据不同的配比在容器内将原材料混合搅拌,装车外销。
经勘查,该企业车间已按照前期整改要求进行全封闭,并责令其在车间内部装卸车,避免扬尘、噪音扰民。现场查看时,未发现露天搅拌及污水外排情况,现场无明显异味。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育黎镇政府负责督导企业控制装卸车时间,采取在车间内部装卸车的方式,避免扬尘、噪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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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访受〔2021〕1628号来电乳山市胜利街112号第三单元院内各种垃圾堆积成山,容易引发火灾,且来电人家的草厦子的门被堵上。多次向多个部门反映,一直没有处理。乳山固废经查,群众反映的垃圾为该单元三楼西户业主堆放。该业主自2015年以来经常堆放杂物,乳山市住建部门和城区街道办事处多次组织进行了清理,并进行劝阻,因该业主年龄较大,性格比较执着,劝阻未达到理想效果。1、再次组织对堆放杂物进行了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成。
2、责成住建局和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社区和物业公司常态化做好管护,及时清理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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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访受〔2021〕1630号来电乳山市夏村镇林水村村水库上游的水沟内被堆放镀金残渣、金矿,认为污染水源。乳山固废经查,群众反映的“水沟”位于夏村镇林水村北约3公里。经调查,2020年7月份,威海能为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东华山田园综合体投资方运送尾砂进行填沟,后被林水村村委发现要求清运搬离。投资方于2020年10月份将尾砂清理完毕。
目前,现场正在进行乡村振兴样板片区东华山田园综合体农业果蔬大棚项目基础建设,未发现存在镀金残渣、金矿堆放等情况。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已对夏村镇林水村水库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倾倒废渣等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74访受〔2021〕1631号来电5月14日其反映文登区天福街道天福路115号楼下沸腾工厂饭店、喜子火锅店、天福烧烤店油烟未经处理排放至小区,油烟扰民,且沸腾工厂饭店商业空调房运行噪音严重扰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5月15日有工作人员过去检查,停了一段时间,现在继续把火锅店的油烟排放到小区里,原有的大功率排风设施都没有拆除。希望彻底解决。文登大气、噪声经查属实。群众反映的三家饭店全名为沸腾工厂、喜子鲜牛火锅、德威精酿天福烧烤城,该三家饭店位于中心家园二期小区楼下,属于居民楼下临街经营门市房。群众反映的商业空调房其实为气井,原属于长江汇泉超市,超市倒闭后,该气井由喜子鲜牛火锅使用,气井上方安装有空调外机5台。经现场查看,该饭店已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设立了油烟管道,油烟净化设备性能运转良好,但在其经营时间段油烟管道排风口和小区内气井处确实有油烟气味。2021年5月1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饭店油烟净化器出口、天福路115号楼与天福路乙111号楼邻近油烟排放设备的点位噪声进行现场采样检测。5月17日,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检测结果出具报告,检测结果达标。针对群众本次反映的小区内部排放的油烟问题,经现场查看,饭店在其门口设置有安装净化设备的油烟管道,并没有将油烟管道设置在小区内,群众反映的油烟味是喜子火锅店在小区内部气井处溢出的火锅自身气味。1、责令三家店铺店主平时加强对油烟净化设备的维护清洗,确保设备性能良好,油烟排放达标。
2、对于气井溢出的气味问题和压缩机产生的声音问题,责成天福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商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烹饪气味和噪音对周边业主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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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访受〔2021〕1632号来电乳山市乳山寨镇宋河村,烟台海洋江家村石材厂的拉的石面子下雨天随着雨水流入宋河村、管村、腾河村和夏家村,污染河流。乳山经查,群众反映的“石面子”位于烟台市海阳江家村西南约1.33公里,属于烟台市海阳市境内。经勘查,该地点堆放大量石材边角料和少量石子面等,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如遇大雨,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目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已函告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对举报件涉及辖区内相关问题进行依法查处;对宋河村水库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进行跟踪案件进展,对乳山市石材堆放点加强日常巡查,对企业防扬散防流失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确保企业依法依规运营。

76访受〔2021〕1633号来电来电人再次反映:1、近2年时间环翠区江家口村西北侧混凝土搅拌站的西侧水库位置村里组织有偿垃圾回填,填好后用土覆盖。2、村中间道路向北走路东的沟内,回填建筑垃圾,大工程车填了3晚上,污染环境。希望部门查处。环翠区固废1、经查属实。据了解,2018年前,江家口村搅拌站西侧确有一个干涸的自然形成低洼坑塘(面积约3亩)。因坑塘内水质较差,臭味明显,为彻底根除这一问题,2018年,江家口村两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用土方对已经干涸的坑塘进行填埋;因为所需土方量较大,村委后期部分采用了建筑废料进行填埋,并按照10元/车的标准由村集体统一进行收费。坑塘填平后,表层覆盖了约100公分厚的土层。5月26日,在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桥头镇有关负责同志以及江家口村委会负责人、部分村民代表等的共同见证下,用挖掘机随机开挖了3处点位(开挖深度约2至3米),土下可见砖块等建筑垃圾,未见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等。为彻底解决该问题,6月2日起,桥头镇每天出动20名人员,安排4台挖掘机、6台铲车、5台工程车,对该区域不符合填埋要求的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理。
1、计划6月14日前完成不符合填埋要求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清理完毕后,重新用种植土进行回填,计划6月15日前完成。
2、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对涉嫌违法占地情况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责成桥头镇督促刘某忠于6月9日前将仓库墙角处残留的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并做好周边环境卫生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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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查属实。临近沟北侧为一仓库,占地性质为农用地,所有人为刘某忠。经了解,该仓库东南部原址为荒沟,地势低洼,2019年,刘某忠用砂石、建筑垃圾等将低洼地(约60平方米)填平,此后又在此处建设了一处仓库,目前对外出租用于存放饮料等日用百货。2019年6月,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分局对刘某忠违法占地案进行了立案查处(桥头镇2020年10月底前归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按照《威海市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于2020年10月底划归环翠区管辖),2019年9月下达处罚决定,对刘某忠未经批准占用桥头镇江家口村集体土地建设仓库违法占用土地476平方米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当事人于9月30日缴纳了罚款12115元,但未拆除违法建筑,未退还土地,经区分局也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21年6月4日,环翠区自然资源局安排第三方测绘公司对该仓库占地进行了重新测绘,目前该仓库占用农用地约3732平方米(耕地约245平方米,有林地约3487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约2019平方米(耕地约174平方米,有林地约1845平方米)。同上同上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