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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七批)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1-06-03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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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七批信访件共计81件(重复件2件)。截至6月3日12时,已全部办结。其中属实73件(重复件2件),不属实8件。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汇总表
(第17批  2021年5月27日)
序号受理编号受理方式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
1访受〔2021〕1255号来电之前通过督察组反映的“环翠区羊亭镇和兴路66-3号的成达餐具消毒配送服务中心每天18:30后排污,污水排放不达标,该企业无环评手续”问题,水务部门告知5月27日下午到企业采样,来电人表示不合理,因为部门提前打电话问企业什么时间生产,企业告知5月27日下午生产,部门就说5月27日下午抽样检查,企业提前知道抽样时间,肯定有所准备,且来电人自己派人在企业盯着,在企业真正生产的时候给部门打电话说可以检测都被部门驳回,理由为不是工作时间,但此企业都是在晚上才正常生产,下午不是其真正生产的时间,希望部门真正落实问题处理问题。                 环翠关于夜间施工和污水排放不达标问题,一是企业生产作业时间由企业根据生产需求自行决定,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夜间不能生产。二是该企业有环评手续,生态环境分局前期已要求企业委托水务集团对其排放废水进行检测,根据2021年5月18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5月21日再次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对其污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排放污水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责成羊亭镇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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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访受〔2021〕1256号来电1、环翠区张村镇翠海明珠小区的北山上的林木被很多业主毁坏改为种菜。
2、云海山庄小区内部西边有两个大坑被业主占用养鸡养鹅种地,异味严重,且大坑上方的土地上的林木也被毁坏改为种地,希望部门查处,恢复绿地。
环翠生态1、经查,翠海明珠小区北山为皂河北合作社农用地,不存在毁林问题。
2、该小区西侧有3个养殖棚(南坑养鸡棚,北坑养鸡棚、养鸭棚),目前已清理完成。张村镇制作了30个警示牌,要求相关人员将该地块内临时种植物等予以清理。同时,经与林保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对比,该地块已于1997年办理了相关手续,不存在毁坏林地和违法用地行为。
责成张村镇督导做好后续植物清理工作,同时继续加强该地块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访受〔2021〕1257号来电1、环翠区桥头镇马井泊村,村南面大约30亩泊地下的砂被邓某某挖掉出售并回填建筑垃圾,破坏生态环境。
2、村民王某某养猪场的废水排放到养猪场下方的沟渠内,向当地反映未解决。
环翠生态、水1、经查,反映地块场地平整,已栽种玉米与苗木,土质良好,无法证实存在挖砂卖砂行为。
2、经查,王某某存养生猪38头,建有储粪场20立方米、污水收集池6立方米,使用生物除臭剂去除异味,实现了粪污全部收集,未发现向下方沟渠排放废水的痕迹。
1、责成桥头镇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挖砂卖砂行为,及时查处。
2、指导该户及时清运粪污,喷洒消毒剂,减少养殖异味产生。


4访受〔2021〕1258号来电乳山市夏村镇东周格庄村北山上公墓旁边有村民晾晒鸡粪,异味扰民,下雨天污水流到村内水井,污染水源。乳山大气、水交办件中反映的“晾晒点”位于夏村镇东周村公墓西北处,距村大约1.5公里,占地约5亩。经勘查,大部分鸡粪已集中堆积并覆盖,但地面仍有残留,现场有异味,周边无河流,未发现污染水源情况。责成夏村镇政府督导当事人对鸡粪晾晒点进行清理并恢复土地原貌,目前,正在加紧整改。

5访受〔2021〕1259号来电荣成市崖头街道成山轮胎厂,每天橡胶异味严重,夜间机器噪音扰民,污染环境。荣成大气、噪声当事人反映的是浦林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于1999年办理山东省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验收合格证,后期新增项目均分批办理环评文件并通过环保验收。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于2020年将企业列入重点排污名录,2020年9月企业完成VOCs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检测数据实时上传环境自动监控系统,未发现超标排放问题。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无明显异味,有时在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下,仍有异味。已委托第三方对企业废气、噪声取样检测,废气正在检测中,噪声结果达标。1、将不定期对企业外排废气进行抽样检测,一旦发现超标排放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督促企业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全钢260万套硫化车间及半钢1000万套半成品车间无组织废气升级改造项目。
3.将根据检测结果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


6访受〔2021〕1260号来电环翠区张村镇香江小镇23号楼楼下蛙香传奇店面的油烟管道设置在外面,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异味扰民。环翠大气经查,环翠区蛙香饭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齐全,已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为减少异味扰民,将排气口管道向北延伸至10多米处,经净化排放,并非直排。责成区综合执法局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该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

7访受〔2021〕1261号来电2020年底铁塔公司在环翠区蓝湾怡庭小区东门门口花坛建设铁塔,距离居民区较近,占用绿地且存在辐射污染,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协调拆除。环翠其他经查,蓝湾怡庭小区东门门口花坛内为中国铁塔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建设的5G通讯基站,目前未投入使用,不存在辐射污染;同时,公司设有专业维护人员定期对通讯基站检查,确保安全。此外,威海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5G网络建设推动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字〔2020〕16号)中明确提出,城市道路及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台等公共资源全面向5G基站建设开放共享利用。责成竹岛街道督促中国铁塔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确保通信基站测试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8访受〔2021〕1262号来电环翠区戚家夼路10号楼下有人员在草厦子门口修车,每天噪音扰民,且将机油和防冻液直接倒入下水道,污染环境。环翠其他经查,戚家夼路10号楼下草厦子门口有人修车属实,目前该修理铺已关门,不再营业,现场已整改到位。责成竹岛街道督促社区环保网格员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9访受〔2021〕1263号来电文登区泽头镇的永正包装公司,将未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至工厂外的下水沟内。文登经查,群众反映的“文登区泽头镇的永正包装公司”实为“文登市永正纸箱厂”,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主要从事纸制品加工制造、销售。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一台黏合机用于黏合纸板,一台成型机用于纸板成型,无产生废水工序,不存在“将未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至工厂外的下水沟内的情况”。但现场检查,该厂不符合土地规划,无环评审批手续。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厂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将所有生产设备自行拆除。责成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该厂的跟踪检查,如整改不到位,将依法立案查处。责成泽头镇政府加强对全镇摸排,一旦发现个人或企业有随意倾倒排放污水等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10访受〔2021〕1264号来电荣成石岛凤飞路90号工厂将未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至工厂外的下水沟内。荣成经查,群众反映的凤飞路90号工厂实为荣成市华庆包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和销售,工艺流程为外购成品瓦楞纸板在厂区开槽加工成纸箱,生产过程中不存在用水情况,没有生产污水。办公楼生活污水通过PVC管道直排厂区西侧排水沟,通过排水沟进入凤飞路雨水管道,最终进入凤凰湖河道。1、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石岛管理区建设局立即对荣成市华庆包装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拆除排放生活污水的PVC管道,目前已完成。
2、桃园街道督促荣成市华庆包装有限公司新建污水沉淀池1处,铺设污水管道至西侧市政污水主管网。
3、石岛管理区、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加大环保巡查力度,加强对园区企业日常监管,避免出现违规排放情况。


11访受〔2021〕1265号来电文登区龙山街道办事处马家汤后村村后有一条火车道,火车道往北300米往东有一个砖厂,砖厂东北面的林地、鱼塘和一大片耕地被破坏,挖成了一个两三亩深度5、6米的深坑,挖了大量的砂子和泥土堆放在砖厂,破坏生态环境,希望恢复原貌。文登生态1、关于“文登区龙山街道办事处马家汤后村村后有一条火车道,火车道往北300米往东有一个砖厂,砖厂东北面的林地、鱼塘和一大片耕地被破坏,挖成了一个两三亩深度5、6米的深坑”的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的为龙山街道办事处马家汤后村,现场为开挖的平塘,挖出的酥土部分堆放于水塘南侧,部分外运。经调查,当事人林某某于2020年12月与马家汤后村签订《土地(水塘)承包合同》,对原有水塘扩挖,拟用于农田灌溉。经套合文登区土地利用现状图,破坏土地总面积2716平方米(4.1亩),土地地类为沟渠1860平方米、有林地856平方米。2021年5月20日文登区自然资源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要求5日内完成整改。并对其扩挖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1年5月27日,对整改现场进行查看,发现当事人林某某将原来平台的高台进行了推平放坡,没有完成回填整改,现场仍在整改进程中。2021年5月28日上午,再次到现场查看整改进度,林某某正按照要求抓紧整改,但因27日夜间大雨,机械作业受限,整改工作暂缓。
1、对林某某非法挖塘案件,责令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和龙山街道办事处加强现场督导,严格按照2021年5月20日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完成。同时,将处以20元/平方米罚款的行政处罚。
2、对赛某某砂土堆非法占地案件,责令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和龙山街道办事处加强督导,责令赛某某抓紧整改。同时,将对其处以基本农田30元/平方米、耕地25元/平方米、草地15元/平方米的行政处罚。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2、关于“挖了大量的砂子和泥土堆放在砖厂,破坏生态环境,希望恢复原貌”的问题。
经查,该处堆放的砂子实为当事人赛某某从架子山石子厂购买的砂堆。自2020年12月起,承包方林某某扩挖平塘挖出来的酥土无偿送给赛某某,并堆放在砂堆上。2021年5月20日,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测绘中介机构对堆放于砖厂的砂土堆进行了测量,经套合文登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土地总面积2396平方米(3.6亩),土地地类为耕地1165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908平方米)、其他草地1231平方米。2021年5月24日,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赛某某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主动消除违法状态,并进行了调查,制作了调查笔录。2021年5月28日,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决定对赛序璞非法占地行为立案。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
12访受〔2021〕1266号来电环翠区羊亭镇鲁东村超华家具厂院内右手边有一个木业厂,没有治理设施,生产时噪声大、粉尘大且有异味,旁边就是幼儿园,污染环境。环翠噪声、大气经查,威海超华家具有限公司原有2个喷漆车间,均配有光氧废气处理设施,但该设施收集率、处理率较低,废气排放不达标,羊亭镇已于2021年5月25日责令超华家具停产,5月28日现场检查,威海超华家具已停产,现场没有作业痕迹,下一步将由生态环境分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责成羊亭镇安排网格员加大巡查力度,如发现有类似问题,将及时进行督导整改。

13访受〔2021〕1267号来电乳山市乳山寨镇东司马庄村于某某在村内养猪,臭气熏天,夏天苍蝇蚊子多,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乳山大气经查,养猪场位于南司马庄村东南,占地约7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23头,建有污水池9立方米。经勘查,未发现粪污外排,存在轻微的养殖异味。根据《乳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乳政办发〔2020〕1号),该养猪场不在禁养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寨镇政府强化日常监管,督导养殖户增加清理粪污、喷洒消毒剂频次,消减养殖异味,粪便及时还田利用,严禁乱排乱堆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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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访受〔2021〕1268号来电来电人5月17日反映毕家疃东街中石化加油站西侧有卖水泥和砂子的,有工作人员去查处,查处之后卖水泥整改了,现在又开始卖水泥,卖砂子和卖砖的根本没整改。卸砂子、水泥的时候扬尘污染严重,且占道经营,车辆通行不便。高区其他群众反映的高区福山路加油站西侧,属于毕家疃建材市场(包括广汇建材、旗美建材、老别墅区门市房建材)的一部分,由原文化路北搬迁至此。5月18日现场检查,福山路加油站西侧共有经营水泥、砂、砖等建材用品业户9家。经走访经营业户,业户表示进出货装卸在白天工作时段,不会造成午间和夜间噪声扰民。怡园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5月18日对8家乱堆放的业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商户在22日前将门前乱堆放的物料移到指定区域。目前,商户门前乱堆、乱放的物料已放至制定区域。1、在福山路西侧已有划线位置上设置简易棚,督导业户将所有物料整齐堆放进棚,以防物料扬尘污染环境,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
2、由怡园街道办事处对场地进行改造,规范经营,加强巡查检查,保持好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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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访受〔2021〕1270号来电张村镇威海艺校对面的鸿安搅拌站的扬尘污染大,附近的学校不敢开窗;由于白天交警查超载的问题,工程车都是半夜十二点向搅拌站里运输砂子和石子,噪声大,影响附近学校师生和居民的正常休息;该搅拌站在院墙上挖了一个洞,污水直接从洞里排入张村河道,污染河水。搅拌站西北角有一个存放废料的池子,刮风时扬尘污染特别严重。工程车进出搅拌站的时候,车轮没有冲洗,路上全是白色的水泥印。督察组检查时,就有覆盖和洒水来治理扬尘,督察组一走就不采取任何措施。铲车收料时,扬尘太大。希望停产整顿。环翠大气、噪声、水经查,企业夜间运输情况属实。该企业厂区入口处建有车辆轮胎清洗装置,内外道路全部硬化,专人负责不定时洒水降尘,废料池已覆盖,建有半封闭的砂、石料仓,水泥储罐安装了除尘器,配备有实时扬尘监测设施,厂区内外未发现轮胎印迹,也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
厂区入口东侧建有雨水收集池,池边有一处排水口,沉淀池满水后将流入墙外沉淀池。已责令企业将墙内雨水口封堵;生态环境分局已安排专业检测机构将河道对雨水口附近水质进行检测。
责成生态环境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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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访受〔2021〕1271号来电荣成市石岛港湾街道西岚村儿女石附近有人把山体破坏建了一个仓库,该仓库没有任何审批手续,认为不合理,破坏生态。荣成生态经查,群众反映的地块位于港湾街道姜家疃社区西北山,该处为上世纪80年代采石留下的一处小型矿坑,矿坑内有一处管理房。经实地查看,原矿坑未出现新增采矿现象。2018年,姜家疃社区对年久失修的管理房和附近通村道路进行拓宽整修并铺设排水沟,期间未破坏山林地。2019年5月,姜家疃社区将此处管理房拆除并翻扩。2020年10月,姜家疃社区将该房屋用于存放堆放在社区场地外的杂乱物资。经问询,该管理房因建设年代较远,无相关审批手续,翻新过程中存在扩建行为。荣成市自然资源局、港湾街道责成姜家疃社区15日内对扩建部分的管理房进行拆除,并进行绿化。

17访受〔2021〕1272号来电1、荣成市荫子镇耩后张家村水库旁边有个砂场,没有手续违规挖泥洗砂,破坏生态,洗砂的污水流入水库里,污染水库。2、荣成市大疃镇中学红绿灯往东有一条大河,河西北边有一个洗砂场,没有手续违规挖泥洗砂,破坏生态,洗砂的污水流入河里,污染河水。3、荣成市王连街道盛泰食品往东两百米有一个砂场,没有手续,在空地上盖了一个厂房,厂房外面堆积了大量的泥土,该砂场建在八河水库边上,含有药物的污水流入八河水库,该水库为荣成市饮用水水库,污染水源。该采石场经常在周边的土地上挖泥,破坏生态。荣成生态1、经查,当事人反映的实为荣成市智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固体废弃物及建筑垃圾的回收处理,其原料来源合法,堆放在厂区内,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经现场查看,该公司已停产,没有发现违规挖泥、洗砂及向水库排放污水、污染水库等情况。已对荫子镇耩后张家村水库取样检测,水质达标。经排查,该水库周边未发现违规挖泥洗砂行为。
2、经查,当事人反映的实为威海市一清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制砂的生产,原料来源合法。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在停产状态,生产设备全部安装于车间封闭厂房内,且有部分原料堆放;少量原料堆放于厂区内,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未发现挖泥洗砂及向河道偷排废水的痕迹。已对大疃河取样监测,水质达标。5月21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地面有部分未硬化,可能导致扬尘产生,已责令其硬化完毕。经核查,该河道周边未发现违规挖泥采砂问题。
3、经查,当事人反映的实为荣成隆泰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目前企业尚在设备调试阶段。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配套泥水分离处理设施,生产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未发现排污口,无污水流出。已对河道取水检测,结果达标。该公司在院内堆放有约4500吨土方来源合法,不涉及违规压占。反映的厂房外堆积的大量泥土,是赤山集团苗木培育有限公司平整土地所挖的泥土临时在此堆放,目前已全部覆盖,与荣成隆泰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无关。经核查,现场未发现违规挖泥问题,八河港水库不是荣成市饮用水水源地。
1、责成荣成市自然资源局、荣成市水利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及荫子镇、大疃镇及王连街道加强监管,严防非法取土采砂及向水库、河流排放废水等行为。
2、责成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建立打击非法洗砂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长效监管措施,持续规范理顺行业秩序,对发现的砂石资源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确保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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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访受〔2021〕1273号来信乳山市夏村镇二甲村村民的土地被建筑垃圾填埋了十亩之多,深达2米,其中有:林某茂、张某虎、张某建、宋某丽、宋某超、林某。找过村领导也打过市长热线一直没有妥善处理。因为这些垃圾是上任领导允许倒在这里,理由是倒垃圾为村作出贡献,贡献是为村铺路,就因为这点贡献就把村民祖祖辈辈的口粮地填埋掉。听说填埋基本耕地五亩以上就应该受到刑事处罚,请帮忙处理解决,及时补偿村民的损失。乳山固废1、经查,群众反映位置原为二甲村历史形成的一处大坑,最深处约3米,不具备耕种条件,考虑全部填土恢复耕种条件填方太多、造价太大,该村计划下面先填建筑垃圾,上面回填一定厚度的种植土达到耕种条件。因该位置地处城郊,交通方便,夏村镇将其设为一处垃圾填埋点。举报反映的林某茂、张某虎、张某建、宋某丽、宋某超五户村民口粮地紧靠大坑边缘,其五户口粮地由同村林某协助承包给林水村村民发展农业项目,2020年承租户去世,该部分土地撂荒。在填埋建筑垃圾过程中,部分群众因为土地撂荒,不知是村民口粮地,压占约1.3亩左右。
2、今年4月份,个别村民通过市民热线反映此事,该村村委一直在与5户村民协商补偿事宜,经多次协商,最终就补偿一事与5户村民达成一致,撂荒土地由村负责绿化,该问题已解决。
责成住建局牵头,夏村镇负责,做好该建筑垃圾填埋点的规范管理。

19访受〔2021〕1274号来信再次反映乳山市殡仪馆的火化炉、焚烧炉燃烧冒黑烟,严重污染环境。1、自2020年以来,乳山殡仪馆的火化炉、焚烧炉燃烧时浓烟滚滚,污染环境。
2、2021年4-5月份多次举报,馆长欺上瞒下,虽将焚化炉关停了,但是死者家属偷偷在馆院松树林中焚烧,不但污染环境还有火灾隐患。
3、乳山殡仪馆斥巨资几百万建造使用山东致远环保的设备却不达标,污染环境。
乳山其他1、交办件中反映的“殡仪馆的火化炉、焚烧炉燃烧冒黑烟”问题,乳山市已按照5月14日、5月16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第3批)第186号、(第5批)第317号的要求对“冒黑烟”问题进行了整改,停用了遗物焚烧炉,阻断了“黑烟”产生源头,目前已整改完成。
2、交办件中反映的“死者家属偷偷在殡仪馆松树林中焚烧”问题,通过调查了解,5月24日,因馆内遗物焚烧炉停用,不再提供遗物焚烧业务,个别逝者家属私自将逝者遗物带到殡仪馆西处花园中进行焚烧,馆内巡查的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对该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将火扑灭。
3、交办件中反映的“乳山殡仪馆斥巨资几百万建造使用山东致远环保的设备却不达标”问题,经查不属实。乳山市殡仪馆采购火化设备的过程符合招投标程序,且设备符合国家燃油式火化机通用技术条件标准(GB19054-2003)。
1、对于殡仪馆室外焚烧问题,一是要求殡仪馆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有焚烧逝者遗物的行为及时劝导制止。二是要求殡仪馆加强对逝者家属的宣传引导,在馆内醒目位置张贴禁止焚烧祭祀用品标识,让逝者家属了解相关要求。目前再未发生逝者家属在馆内焚烧祭祀用品的情况。
2、对于火化设备,将进一步按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操作培训,并严格按要求对馆内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与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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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访受〔2021〕1276号来信1、文登区泽头镇林村村北原中铁十四局荣文高速搅拌站内有利用现有机组搅拌混凝土的,没有任何手续。封闭大棚里有大型洗砂机,黄色污水横流。砂子没有合法来源,到处偷采、乱挖。
2、文登区葛家镇生格庄村东,公交站牌东面板房铁皮围成的院子里,有打石子、洗砂的。
3、威海南海新区百寿路吴阳供热北面,封闭厂房内有大型石子机,存在粉尘污染,院子里堆了不少石头。
4、威海南海新区龙海东路中恒管桩厂,东南方向的院子里有大型石子厂,存在粉尘噪声污染。
5、文登区小洛顶原部队营房内大型洗砂厂,此处因为是部队的土地,经营者都认为不易查处,但隐患大。石子厂、洗砂厂,一波又一波。
6、文登境内存在非常严重的借着各种名义乱挖、乱采石头的现象,通过往外地走船卖石头是一船又一船,严重破坏了绿水青山。 
文登、南海生态、大气、噪声1、经查,中铁十四局集团于2015年修建高速路时,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搅拌站,高速修建完毕后未进行土地复垦。现搅拌站厂房内为洗砂厂,经营人为孙某某,2021年3月底开始洗砂。经套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占地总面积约35亩,土地地类为设施农业用地28亩、有林地7亩。该洗砂场用水泵从林村北河取水,将水抽到院内蓄水池以便洗砂使用,未办理取水许可。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区自然资源局已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区水利局就孙某某非法取水情况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洗砂厂已关停,洗砂设备已基本拆除完毕。
2、经查,该地块为张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用于洗砂堆砂。经葛家镇政府摸排发现生格庄村东侧有1处洗砂点,且没有办理备案手续。葛家镇政府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经营者张某某自行关停并将设备搬离。2021年5月8日,葛家镇政府联合电力部门、执法中队对该场地进行强制停电,并对电力设备进行封存。区自然资源局已启动立案查处程序,依法依规查处。张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葛家镇生格庄村非法取用地下水的行为,区水利局已启动立案查处程序。2021年5月27日现场查看时,洗砂设备已拆除,仍有砂堆、工棚存在。                                                                 
1、(1)文登区自然资源局依据调查情况,拟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3333平方米土地;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2333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20元/平方米罚款。”的行政处罚。(2)区水利局已向当事人孙某某下达《威海市文登区水利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3)做好跟踪监督工作,确保洗砂厂整改到位,同时加大辖区内洗砂点等的摸排力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及时依法查处。
2、(1)责令张某某5日内将场地内砂石、工棚等清理完毕。(2)区自然资源局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张某某破坏设施农用地的总面积13195平方米,拟处以20元/平方米罚款的行政处罚。(3)区水利局已向当事人张某某下达《威海市文登区水利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4、加大对镇域内洗砂点、石子厂摸排力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3、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实为文登市鑫达轻质砌块厂,现已倒闭。该企业厂区西北侧车间内原有一套石子生产线,土地为租用,没有环评等相关手续。2020年7月由执法部门对该厂进行了查处,责令停产,并停水停电。目前,该企业已解除租用合同,并由出租方申请法院立案,处于停产状态。现场设备已经全部拆除完毕。
4、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实为威海玉全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南侧石子加工项目,2020年6月22日,生态环境分局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石子加工点未办理环评手续,6月23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该公司接到通知后对石子生产设备进行了自行拆除。7月15日,复查时,石子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不具备生产能力。2021年5月27日,现场检查时,除安装在半地下的鄂破机外,其他设备已全部拆除。                                            
5、经查,侯家镇小洛顶部队营房属于部队管理,是部队军产。通过现场对小洛顶原部队营房内外进行详细排查,没有发现任何洗砂设备及痕迹。
6、经查,2020年7月份以来,文登区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启动实施了17处废弃矿山治理项目。17个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均属于正常招投标项目,目前10个项目已经完工,余下7个项目正在加紧施工。近期,文登区大水泊镇信迪石子厂和宋村镇上徐村林涛石子厂两个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将矿山治理过程中产生的约1.5万立方米乱石运送到文登港。
同上3、南海新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坚决杜绝两个企业重新生产运营的问题,一旦发现恢复生产的情况,将依法严肃处理。
4、(1)责成7家未完工的施工单位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加快施工进度,同步做好降尘降噪处理工作,避免产生环境污染,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在11月底前完成绿化工作。(2)委托测绘单位对7处未完工的矿山进行测量,计算外运石方量,若有超设计开采情况,将依法依规处置到位,相应扣减施工单位工程款,并对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经济处罚。(3)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加强监管,一旦发现非法采石、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坚决杜绝两个企业重新生产运营的问题,一旦发现恢复生产的情况,将依法严肃处理。
同上同上
21访受〔2021〕1277号来信第一轮中央环保督查信访件907-196号,时至今日整改仍未落实到位。
相关部门一直相互推诿,环保局推给水利局,水利局推给黄岚办事处,黄岚办事处又处处包底。封存的河砂断断续续还是一直在往外运(黄岚办事处17年有照片证据可以对比,下图红圈处)。临港区黄岚办事处东黄岚村于某某,仍然在河道内建设违章建筑。采砂的砂坑被于某某扩大后又开发成了垂钓园,现场生态环境持续被破坏。
临港生态1、经查,来电人反映的问题现场位于黄岚办事处汪格村东北部,山马河以南位置,原为文登市博雅艺术品厂法人吴某某承包该处荒滩地,扩挖鱼塘用于养殖。2017年9月9日,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907-196号交办件,威海市水政监察支队、区农业经济发展局和黄岚办事处等部门、单位,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责令河坝恢复鱼塘开挖前高程,拆除违章建筑,对鱼塘未报先建进行行政处罚等,并于2018年9月完成整改销号。2、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907-196号交办件不涉及原环保部门职责,一直由水利部门会同国土部门办理,办理结束后,由黄岚办事处负责日常管理,不存在相互推诿。3、通过查看现场和近几年卫星图片,发现该处东南方向的一个土坑扩大,扩大面积约100平方米,扩大时挖出的土堆放在一旁,未发现外运。为强化日常监管,黄岚办事处在该区域出入口分别设置了水泥墩子“限宽”,限高杆“限高”,监控器“寻迹”,砂土运输车辆无法通行,并安排专人、放置临时板房实行24小时现场看护,防止有砂土外运等违法行为。4、区社会工作部按照《临港区河道划界公告》、《威海临港区河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标准》对河道边界进行了现场确认,鱼塘及临时看护房均位于山马河河道以南的荒滩地,现场未发现违章建筑。5、经现场核查,未见砂坑,东南角的土坑扩大的问题确实存在,扩大面积约100平方米。吴某某前期准备开发成垂钓园,但被黄岚办事处制止。经区社会工作部、自然资源办公室现场核实,该区域现状地类为坑塘水面,挖坑塘养鱼和开发垂钓不违反现行法律,可以按程序报批。临港区管委责成区社会工作部、自然资源办公室、黄岚办事处加强日常对该区域的巡查和监管,严防违法采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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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访受〔2021〕1278号来信荣成市大疃镇西南部,双石尹家村西、户山村北的大虎山西坡原生态被挖平建场,自然原生态严重破坏情况。
2014年春,据说有石岛老板通过本地人,在该山的一些自留山林地户主不知情,也没有经过本人同意,且未签定租赁合同情况下,出动两台挖掘机,将该山西坡挖为平地建养禽场。此山是荣成与文登交界处较高的大山,千年原始生态被毁坏。
这前后,他们按每户1200元、租赁20年,让户主签定合同。因为他们挖山在先,后逼签合同,一些户主不认同不要他们的钱而上访上告。有的认为他们是违法挖山,将他们送来的1200元钱全部退回给他们。但无下文。
当地知情后,只令将挖平的大片山地停用搁置,平地上也曾栽过小树苗,但并未按照国家规定,让他们彻底恢复原状原貌。反而还允许他们在南头盖房子,在东边未挖掘的山林中养鸡。后来,他们又拉来大批材料搭棚建场,但被当地制止停建。然也未按照国家规定,让他们彻底恢复原状原貌。此地又被搁置抛荒多年。
不料前年,闲置多年的山地,突然搭起多排高宽大棚,正式养禽。据说上面又同意了,现在合法了。还说这次很硬,上告都无用。不知何人,多年后,竟允许他们在本来已经被令闲置停用多年的山地上,可以明目张胆大张旗鼓堂而皇之的建场,不法竟成了合法。原来这里虽未恢复原状原貌、被闲置停用多年,但能心存希望,觉得上级不会不管,而现在的现实令人担忧,也让人失望。
荣成其他经查,2014年宋某助在其承租的大疃镇户山村土地上平整土地建设养鸡场,被租赁土地的村民均表示对其平整场地事宜知情,均按程序签订租赁合同。该处原为慢坡,长有杂草和柴草,不存在整地破坏千年原始生态的问题。2018年被群众举报,因违建被大疃镇及相关部门拆除。2019年10月,宋某助再次在此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养鸡厂。经现场查看,养殖场建有粪污治理设施且运转正常,宋某助与附近村民签有粪污消纳协议,现场未发现有鸡粪洒在村里路上的情况。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对宋某助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养鸡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宋某助在7月底前将占用基本农田的大棚进行拆除,恢复耕地用途,督促宋正助尽快完善设施备案用地手续。

23访受〔2021〕1279号来信荣成市海崖村在工业园区内,村民的房子离西边的那片工厂一路之隔,每年因为附近的工厂排放的污染空气苦不堪言。近几年也是多次反映此类情况可是一直都没有得到良好的改善。荣成市机械一厂(荣成市富源南路238号),荣成市富源南路258号,辉腾汽修,荣成日东通用设备有限公司,福城塑料等周围这几家排放的气体油漆味、塑料味、橡胶味等等各种味道刺鼻难闻、无法正常呼吸、严重影响我们的身心健康,荣成市机械一厂和日东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日常工作噪音重。荣成大气1、经查,异味、噪声问题属实。①荣成市机械一厂实为荣成市宏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动机生产,生产工艺为铸铝、喷漆、浸漆、组装,废气产生工艺为喷漆、浸漆及铸铝工序。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有轻微油漆异味,厂区外无明显异味。5月18日委托第三方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达标。②富源南路258号实为荣成市诚益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及荣成市恒业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荣成市诚益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袋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吹膜、卷取、包装。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有轻微塑料异味,厂区外无明显异味。荣成市恒业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包装制品加工及印刷,主要生产工艺为吹膜、印刷、包装,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现场检查时,企业吹膜工序生产,印刷工序停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有油墨异味,厂区外无明显异味。③辉腾汽修实为荣成市崖头辉腾汽车修理厂,主要从事汽车维修服务,配套建有烤漆房及活性炭吸附装置。5月20日,因烤漆房存在隐患,已要求其停止使用烤漆房。现场检查时,烤漆房未进行生产,现场无明显异味。1、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督促荣成福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完善废气治理设施,确保7月底前完工。
2、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及崖头街道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以上6家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3、崖头街道督促荣成市崖头辉腾汽车修理厂于6月底前将烤漆房拆除,在此期间加强监管,确保不使用烤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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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④荣成日东通用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轮胎模具加工,主要生产工艺为机加工,不涉及工业废气排放。对企业噪声进行检测,检查结果达标。⑤福城塑料实为荣成福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粉碎,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厂区内有轻微塑料异味,厂区外无明显异味。企业已购买废气治理设施,预计7月底可以完成安装。
5月18日,委托第三方对荣成市宏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荣成市诚益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荣成市恒业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荣成福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废气检测,检测结果达标。当事人反映的海崖村住宅楼距离荣成市宏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及荣成日东通用设备有限公司直线约60米,2家企业噪声检测达标,且企业与小区有商业住宅及公路间隔。
2、经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近3年仅收到两起信访投诉,反映该区域有油漆味,已依法依规办理,不存在当事人反映近几年多次反映此类情况可是一直都没有得到良好的改善问题。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
24访受〔2021〕1280号来信经区崮山镇崮山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破坏村内80亩林地和农耕地,大兴土木建设违法建设,打造办公区域。近期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了督导整改,仅仅对其中集装箱、别墅等轻微问题进行了立案、整治,对其中的违建办公大楼及其他违建面积较大区域尚未进行立案程序,没有立即予以整治、拆除。经区生态1、 关于举报所称的“违建办公大楼”问题,经查属实。该区域共有办公楼房2栋,其中一栋办公楼,2014年建设,占地591、9平方米,占用地类为设施农用地,未办理用地手续,原威海市国土资源局已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另一栋办公楼,2012年建设,占地约1013平方米,占用地类为设施农用地,未办理用地手续。
2、 关于“其他违建面积较大区域”问题,经查属实。该地现为仓库用地,仓库用地位置分别于2010年8月20日和2010年11月2日进行了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备案号分别为0005号和0013号,主要用于生猪、肉食鸡养殖及附属设施,登记备案面积为24550平方米。后因环保问题,被国家开发银行项目组投诉,养殖项目暂停,附属设施闲置,现用于仓储。虽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但目前存在涉嫌改变土地用途问题,违反《土地管理法》。其中一处仓库,占地1057平方米,原威海市国土资源局已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
整改启动以来,区党工委管委组织社会工作部、自然资源经区管理办、崮山镇多次现场督导、细化方案,加快整改进度。
1、针对“违建办公大楼”问题,其中一栋已立案查处,对另一栋办公楼,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已批准立案,将依法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按程序依法处置。
2、针对“其他违建面积较大区域”问题,自然资源管理办对违法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的仓库问题,已于5月16日向威海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恢复设施农业用途(整改时限:2021年6月15日)。目前,威海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正在按要求恢复设施农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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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访受〔2021〕1281号来信2014年我村搞生态环境整治,硬化村里的路面,在我家房后挖了排水沟,用石头砌了二边墙,砌墙没有用水泥,用的全部是泥土,盖了一层薄水泥。经过近几年的雨水冲刷,墙体倒塌,才发现砌墙没有水泥,而是泥土。这项工程是镇政府安排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形成的豆腐渣工程。欺上瞒下,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造成我家返潮,地基下沉,房屋墙体内外12处裂缝,最大的裂缝宽度1.5公分。我的房子因为环境整治,现在成了危房,摇摇欲坠,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尤其雨季来临,晚上睡觉都提心吊胆的,威胁生命安全。自16号—20号村干部向镇领导反应我的危房问题,我很感激村干部。5月21日说是镇政府来对房屋进行评估,但是没来,16日—21日没有结果,是否太慢了。
文登其他经查,反映人为文登营镇后架山村村民,其房屋为1970年村民自建,年代较为久远。经现场核实,2014年文登营镇后架山村实施环境整治工程时,在该栋房屋后砌筑有50厘米宽的毛石边沟,目前毛石表面水泥砂浆松散破碎。
群众反映的危房问题已移交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文登营镇政府统筹处理。经现场查看,该房屋屋面平整、檩条无破损,室内地基并未下沉,但存在硬化地面空鼓、水泥硬化地面下回填土不实的情况。承重墙共有3条裂缝:房屋后墙窗口过梁裂缝,后墙有裂缝1条,但未开裂到基础,不属于地基不均匀沉降。房屋前墙窗台处共有2条裂缝,也未开裂到基础。承重墙与隔墙处有4条裂缝,隔墙自身有2条裂缝,均属于干缩裂缝,不影响结构安全。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派注册一级结构师专家和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机构检查房屋安全,综合判断房屋安全等级为C级,属于局部危险房屋。鉴于该机构仅能鉴定房屋安全等级,但无法确定危房形成的原因,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又联系了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原山东省城乡建设勘察设计研究院)的专家 ,组织实施危房形成原因的鉴定。
1、已责成文登营镇政府修缮排水沟,目前屋后水沟北侧正在堆砌石子,下步将抹水泥加固,5月31日已完成整改。2、鉴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该户群众不属于这 4类群体,因此无法实施危房改造。将根据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的专家鉴定结果,如果主要原因是排水沟引起的,由文登营镇政府负责对房屋进行修缮加固;如果是个人原因引起的,由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登营镇政府共同负责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争取该户群众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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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访受〔2021〕1282号来信高新区初村镇廒上村以西埠前河两边的土地,在2020年初疫情期间多次被破坏,晚间挖掘机、工程车疯狂操作盗挖地下的砂层。同年九月份盗挖现象更加严重,两台挖掘机不分昼夜的忙碌,原本好好的土地被挖的满目疮痍,大坑都成小方塘了,村民多次反应至12345 都被上级主管土地及镇政府部门,给回复为没发现私采滥挖情况。
这一切都是殿上村张某某所为,村里人尽皆知。利益驱使胆大妄为,2020年底至今,河两边的工程又被他利用职务之便承揽,借施工便利,明目张胆的私挖滥采。白天把砂子归集好,统一运走贩卖,对国家资源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高区生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自2020年2月起共收到4次12345政务热线,其反映廒上村西侧埠前河西岸土地疑似被村主任挖砂运售,经现场勘查,未发现反映的挖砂情况。
反映的涉事项目为埠前河整治修复项目,属于威海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的子项目。山东省海洋局于2019年7月13日以鲁海发〔2019〕41号文件批复了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4月14日,以鲁海发〔2020〕3号批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该项目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绿化公司施工建设,建设长度为3.3km(廒上村建设长度约1.5km)。为拓宽河道面积,增强河道防洪排涝功能,改善河道环境及水质,项目建设中需对河道清淤整治,对河道内部及河道两侧堤坝清理,清理后河道土方弃料主要回填于埠前河西侧场地地块,少部分弃料填到双岛湾北侧养殖池内。
目前已完成河道的清淤及扩容工程,未发现初村镇廒上村以西埠前河两边的土地被盗采现象,不存在非法采砂、采土行为。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将继续加强对治理项目日常过程监管和督导。加强巡查检查,一旦发现存在与治理项目无关的开采行为,将按照《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7访受〔2021〕1283号来电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文登市兴文新材料有限公司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直接开工建设。文登其他经查,群众反映的“文登兴文新材料”为文登市兴文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漳州路北、教场路东。该公司建设手续齐全,有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登记手续。


28访受〔2021〕1284号来电文登区大水泊镇黄山阳村于某某的养猪厂占基本农田和上山的山道建厂扩道,将上山的路圈在了养猪厂内,猪粪猪尿污水直接流到旁边灌溉的水沟里,流向东河,污染水源,臭气熏天,蚊虫、苍蝇特别多,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和耕种。文登水、大气经查,大水泊镇黄山阳村位于非禁养区内,于某某养猪场位于黄山阳村东北角,紧邻居住区,该养猪场占地属于村庄建设用地,非基本农田。于某某养猪场北侧为村内道路,道路北面为村民果园、东面为村民园地,村民需通过该条道路进入果园及园地,于某某在养猪场西侧用铁栏杆打造简易门进行封堵,对村民到各自土地耕种造成不便。
于某某养猪场目前存栏58头生猪,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现场发现养猪场未配套污水收集设施,东侧有两个排污口,污水排放至东侧菜园水沟内,最终流到村东南的河道内。
1、责令于某某5月30日前拆除养猪场西侧的简易门,方便村民耕种和通行,现已整改完成。
2、责令于某某5月30日前将污水沟内的污物清理干净,6月2日前将污水口进行封堵,严禁再出现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现已清理完成。现已将母猪和育肥猪出售,剩余23头小猪也已转场饲养,清理后此处不再养殖。
3、责成大水泊镇、区畜牧业发展中心进行跟踪督导,确保养殖场整改到位,一旦发现破坏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29访受〔2021〕1285号来电荣成市赤山街道南庙山村姜某某2017年开始在村东侧山根处挖土卖土,挖出一个很深的大坑,用建筑垃圾进行回填,在山坡上的山沟里从山顶到山根,将森林树木推倒连同建筑垃圾一起埋进山沟里,用土进行掩埋,都是夜间偷偷去填埋,破坏生态环境,下大雨的时候有可能会引发山体滑坡;姜某某的亲戚一直在村周边砍树卖钱,里面有很多七十多年的老柳树、桐树、槐树等树木,现在村周围树已经没剩多少了。年初以来多次打政务热线,一直没人管,有人举报就在垃圾上面埋点土,现在栽了几颗小树。荣成生态1、经查,当事人反映的南庙山村东侧山根处实属其邻村吴家村所有,2009年发包给波通达公司,挖土回填垃圾实为该公司从外运了部分泥土进行平整,与姜某某无关。随机对不同地块进行翻土,土质良好,未发现用建筑垃圾回填、森林树木连同建筑垃圾一起掩埋等问题。 
2、2018年姜某某任村书记期间,因担心水库堤坝上的树木被大风吹倒后破坏堤坝,南庙山村对水库堤坝上的12棵树木进行了清理,卖给个体户原某显,资金入村委账户,此行为系村集体所为非姜某某亲戚实施。
3、2021年5月21日和5月28日,斥山街道接到过两次电话举报,反映南庙山村原书记姜某某将山填平的问题。经过街道组织人员调查,在南庙山村未发现将山填平,在垃圾上埋土,栽树的问题。
1、责成荣成市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林长制和田长制,强化执法力量,加大对自然资源的巡查监管力度,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2、责成斥山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耕地保护及林业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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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访受〔2021〕1286号来电文登区侯家镇张家庄村村南侧500米原鱼塘处,发现有人将鱼塘扩建近20亩地深十几米,将砂石土拉走了,破坏生态环境。文登生态经查,群众反映的实为侯家镇东廒村,现场有平塘1处,深度约7米。通过影像比对,该处原有3个相连的平塘,施工后形成了现在的独立平塘,未出现外扩情况。经套用文登区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平塘总面积为13244平方米(19.866亩),地类为坑塘水面,权属为侯家镇东廒村。2021年5月3日,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对现场施工人员崔某进行询问笔录调查。根据崔某的陈述,平塘承包人为东廒村村民刘某某(2021年初去世),生前联系崔某负责清淤工作,自2020年6月起开始施工,到2020年8月份停工。清理出来的砂土,崔某否认被他拉走。1、鉴于崔某不配合调查,根据《关于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规定,责成公安部门共同开展调查。如最终查明是崔某将砂石拉走,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将依据《土地管理法》处理。同时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的规定依法查处。
2、责成侯家镇政府和自然资源局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再落实再排查,并举一反三,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及时查处。


31访受〔2021〕1287号来电1、经区锦绣北山小区西北侧万凯盛建材有限公司院内空地上堆了一个大砂堆,没有任何围挡,风将砂子吹得到处都是,夜间会有大车过来拉送砂子,噪声很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2、西侧丰海印花厂生产过程中异味很大。
经区大气1、经查属实。万凯盛建材有限公司院内空地原为砂石建材堆放场,该场地正在整治清理中。此砂石堆放场扬尘较大,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严重,西苑街道责令此处砂石于5月31日前清理完毕,所以夜间存在大车拉砂的情况。
2、经查不属实。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丰海印花厂于2014年已倒闭,不存在生产过程中异味很大的情况。
该砂石堆放场现已清理完毕。

32访受〔2021〕1288号来电荣成市俚岛镇工业区烫海带的个人、企业排放废水,导致颜家村的地下水、海水污染严重。荣成经查,荣成市俚岛镇工业区距离颜家村较近的海带加工企业共6家,漂烫生产线16条,加工流程为将海带置入烫锅加温烫煮后转入冷却锅中,用海水降温冷却,海带冷却后与粗盐搅拌即成品。现场检查,各加工企业地面硬化防渗,四周建有围挡、导流槽;烫锅蒸煮环节产生漂烫水,重复利用后外运处理;降温冷却环节产生的冷却水过滤、沉淀后排海。2017年,荣成市环境保护局聘请6名专家调研,一致认为冷却水由于水量大、含盐量高,没有成熟的治理技术,通过过滤去除杂质后排海,对所排放海区的海水水质不造成明显影响,能够满足相应的海洋环境功能要求。已委托第三方对颜家村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俚岛镇政府加强区域内海带企业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废水偷排及渗漏。

33访受〔2021〕1289号来电文登区龙山路128号钢球厂小区北面30米左右的科龙纤维厂排放刺气体,向当地反映一直未解决问题。文登大气经查,群众反映的“科龙纤维厂”实为“威海市科龙合成纤维厂”,位于文登区龙山路132号西侧,南北两侧为工厂,西侧为柳林河。2016年12月,该厂丙纶短纤维生产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通过备案,生产工艺为聚丙烯、色母粒—熔融纺丝—牵伸—蒸汽电炉加热—卷曲—风干—切断打包。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为正常生产状态,厂区内外无明显异味。
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年7月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家中晚上可闻到刺鼻性气味,怀疑为科龙合成纤维厂产生的”问题,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周边无异味,其生产废气经UV光氧设施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后从排气筒外排。经与群众沟通和对周边区域排查发现,异味来源于下水管道散发,非该厂所致,有关调查情况反馈群众后,群众表示认可,不存在“向当地反映一直未解决问题”的情况。
1、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对威海市科龙合成纤维厂外排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2、责令该厂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设施运转正常、废气达标排放。
3、责成龙山街道办事处及生态环境分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34访受〔2021〕1290号来电经区华新家园东侧三角轮胎厂夏天时经常散发橡胶气味,异味扰民。经区大气经查属实。三角(威海)华盛轮胎有限公司是由三角集团投资建设的第二生产基地,于2008年建成投产。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密炼、硫化工艺废气排放。针对反映问题,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于5月13日进行废气检测,从检测结果看,其VOCs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均达标。现场检查时,三角(威海)华盛轮胎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运转正常,药品采购单据及加药记录完备。
1、经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该企业进一步加大废气治理力度,该企业现已提交提标改造方案,并按方案完成提标改造。
2、要求该企业落实《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和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
3、加大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5访受〔2021〕1291号来电1、乳山市诸往镇前进村李某建的养猪厂粪便污水流的到处都是,渗透到下方前夼村饮用水井中,污染水源;2、5月19日便有居民向督察组反映李某建在承包土地上私自挖山采石修路,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但直至5月27日李某建仍未停工;3、村民李某正破坏村水库旁边的口粮地,在口粮地上违规建房;4、2005年李某建在村南头至尾矿维修了一条5里的山路,该山路毁坏农田、树木无数;5、李某建在村内占用耕地挖了5个水库,毁坏农田无数。乳山水、生态1、养猪厂粪便污水外流污染水源问题。经查,不属实。从调查情况看,养猪场位于前进村西南约3公里、前夼村西约500米,当事人为李某见,养殖场占地约20亩,现存栏量为1500头,配建污水池700立方米,配有干湿分离机,干粪还田利用,污水通过水泵还田灌溉于自家承包的果树地。经勘查,未发现养殖场粪污外排,南侧往山下直通的水沟水质清澈,无异味。乳山市政府出台了《乳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乳政办发〔2020〕1号),方案中对禁养区做了明确规定,该养猪场不在禁养区内。
2、私自在承包土地挖山采石修路,破坏生态问题。经查,不属实。2020年11月份,为方便机械化耕种,李某见将自己承包的多块土地整理成大块地,施工过程中挖出的石块用于坑塘砌坝,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与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多次联合巡查中未发现李某见修路和破坏生态问题,且已停工,不存在未停工的情况。
1、责成自然资源局及诸往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乱砍乱伐和私搭乱建行为。
2、责成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诸往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指导,督导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规范消纳还田。定期喷洒消毒剂消减异味,规范使用粪污贮存设施,严禁乱排乱堆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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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3、村民李某正在口粮地上违规建房问题。经查,属实。2012年1月,李某林(李某正之子)承包了前进村小力耩水库(占地6亩左右),水库旁建设了4间平房(占地147平米)作为看护管理附属设施,所占土地性质均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进行管理,不需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根据《山东省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规定,水产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故不存在违法建设行为。
4、私修山路损坏树木问题。经查,属实。2017年9月,李某见及其妻子在诸往镇前进村南山承包的山岚内因修防火通道毁坏林木379株,被损坏林木总价值6100元。2018年5月18日,乳山市森林公安局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8000元并补种树木1137株。
5、李某见在村内占用耕地挖了5个水库毁坏农田问题。经查,属实。经实地调查和走访群众得知,李某见所挖平塘实际为2个,且在承包土地前已存在,承包后为方便灌溉,李某见对平塘进行了整修,挖出的砂土全部用于砌筑平塘坝坡和平整土地。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
36访受〔2021〕1292号来电荣成市斥山街道沟姜家村双源机械厂院内正对大门的车间维修柴油机的污水存放在屋东侧的水泥池中,水泥池的底部故意没有封好,污水会通过水泥池底部的缺口渗漏到东侧河中,污染水源,且机械厂购买的污水净化设备从未使用过,只是为了应对检查,疑似没有环保手续。荣成经查,群众反映的实为荣成双荣机械设备维修有限公司租用的维修车间,主要从事船舶主机维修,大部分维修作业在船上进行,少部分配件在该车间进行维修。冲洗机械过程中产生废水,流入收集池后,经过隔油、沉淀,用水泵抽入车间内水柜,经过油污水处理机分离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油泥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现场检查,油污水处理设备有明显使用痕迹,处理器中存留有废水。车间外东面建有水泥废水收集池,将废水清理干净后未发现池内有缺口,现场未发现有污水渗漏入河的痕迹。已委托第三方对车间外东侧河水进行检测。1、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督促该企业加强管理,采取防渗漏、防流失措施,对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2、责成斥山街道按照河长制要求,加强对河流的日常巡查,严防出现污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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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访受〔2021〕1293号来电荣成市东山街道十里夏家村村民周某某的养猪场距离居民区50米,异味严重扰民,苍蝇满天飞,在威海市12345反映未解决,希望协调养猪场搬迁或者封存。荣成大气经查,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为周某某所有,2019年租给曲某某经营,属养殖专业户,干粪堆积场无干粪堆积,沉淀池、雨污分流设施运转正常;粪污与周边农户签订消纳协议,用于农业种植。现场查看,养猪场周边无粪污溢洒痕迹,猪场外能闻到异味。经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未接收到威海市12345反馈的信息,也未接收到其他举报线索。1、责成曲某某加强日常管理,保持场内外干净卫生,同时不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产生。
2、石岛管理区、东山街道经过与曲某某多次沟通协调,曲某某表示该场在不再增加补栏并逐步减养,直至停养。停养后对养猪场内外进行彻底清理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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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访受〔2021〕1294号来电文登区葛家镇林子西村,村民林某某在于某某超市的大院内养猪,异味扰民,苍蝇满天飞,污染环境。文登大气经查,群众反映的实为“林某某养殖户”,位于葛家镇林子西村北侧。该养殖户东侧为住户,北侧为206国道,西侧为道路,南侧为住户,2010年租用村集体小学,至今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2021年开始养殖,目前存栏为5头牛,25只羊,24头猪,属于散养户。猪舍配套了沉淀池,但雨污分流不彻底,其他养殖区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猪舍雨污分流设施破损,有少量粪污外溢,牛舍污水直接排到院内的土坑内,现场能闻到明显异味。1、责令林某某将院内的畜禽搬离,并完成场地外溢粪污及土坑内污水的清理,此处不再进行养殖活动。
2、责成畜牧业发展中心、生态环境分局、葛家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定期走访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9访受〔2021〕1295号来电文登区泽库镇前岛村西南面海域内有很多养殖户养紫菜,养殖紫菜需要洒药,此药物影响海洋生物生长繁殖,并且测试海水很难测试出来存在问题,难取证,但洒药问题确实存在,希望相关部门研讨解决方案进行查处。南海文登区已安排区海洋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监控中心2家检测机构抽取5个位置的海水进行抽样检测,根据检测数据,5个位置的海水品质均达标。同时,已拟定加强对养殖户的培训,推广生态养殖模式,严禁使用违禁药品等方式,坚决杜绝紫菜养殖海水污染现象。针对来电人反映的撒药问题,责成农业海洋部门进一步做好相关分析研判,加强养殖监管,杜绝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40访受〔2021〕1296号来电文登区界石镇西岭西村西侧的山体被破坏,林木被毁。文登生态经查,界石镇西岭西村西山采石场经营主体为威海汇峰石材有限公司,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7.0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为0.0496平方公里,该公司于2013年9月18日取得该处矿山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0年6月15日。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该公司停止开采。2020年5月7日,威海汇峰石材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进行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查与设计工作,2021年4月完成工程勘查设计报告。计划从2021年5月开始按设计要求对矿山进行恢复治理,工期为11个月,至2022年3月结束。责成文登区自然资源局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监督威海汇峰石材有限公司履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严格按照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报告要求,保质保量做好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1访受〔2021〕1297号来电环翠区温泉镇工友莱茵小镇小区72号楼东面建设垃圾回收站,异味严重,污染环境,希望协调搬离。环翠大气经查,反映区域实际位于莱茵小镇72号楼西侧,为业主装修产生废料的临时堆放点,非垃圾回收站,面积约256,现场无明显异味。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温泉镇城管部门将此处设为建筑垃圾中转站,便于业主及时有序处理建筑垃圾。5月29日下午,温泉镇已进行了清理整治,在垃圾中转站周边设立围挡,覆盖防尘网,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责成温泉镇加强对该建筑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2访受〔2021〕1298号来电临港区捷峰小区127-129号楼西侧有人员私自搭建露天厕所,异味严重;该小区业主将多数花坛破坏,用于种植蔬菜,使用粪便浇地,异味严重。临港其他经查,未发现私自搭建露天厕所的情况。共发现该小区1处大花坛、3处小花坛存在种植蔬菜的情况,但未发现有业主用粪便浇地,有异味现象。安排社区人员对上述情况进行跟踪处理,已完成花坛里种植蔬菜的清理工作。

43访受〔2021〕1299号来电环翠区沈阳中路613号大楼,每天中午时间段施工噪音严重扰民,希望部门制止在中午时间段施工。环翠噪声经查,该商业楼为个人所有,目前该楼正在进行装修改造,已责令施工方午休期间(12点至14点)禁止作业。责成张村镇督导企业落实好午休期间禁止作业有关要求。

44访受〔2021〕1300号来电高区科技路176号维也纳酒店向西70米水泥路向南山上的混凝土搅拌站、石子厂、废品回收站,每天扬尘严重,垃圾污染,噪音扰民,希望部门查处三家工厂是否有环评手续,并解决污染问题。高区大气、噪声群众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石子厂、废品回收站分别为威海鲁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孙某某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项目和威海干巴精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176号南侧厂房。
威海鲁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所在的科技路176号南侧厂房,原为山西运城路桥公司临用,该公司为威海市环山路配套施工企业,2018年底,环山路配套工程完工后停产。威海鲁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后收购山西运城路桥公司在此的厂房及设施,并于2021年3月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并进场修整,因该场地为高区东涝台村集体用地,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无法申请办理环评审批,该厂房现有90型混凝土搅拌生产线1条,至今未投产,存在砂石料堆场和场地扬尘污染问题。
孙某某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项目,建有粉碎生产线1条,生产和原料堆放场地为全封闭,主要从事建筑垃圾粉碎,无环评审批手续和工商营业执照,2021年以来未生产,现场无生产迹象,存在运输噪声和扬尘污染问题。
威海干巴精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存在营业执照经营地址不符合现场堆放杂乱、残留垃圾问题。
1、责令威海鲁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实施选址和整体搬迁工作,搬迁前禁止生产并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目前,选址方案已确定,相关租赁事宜正在协商。
2、责令孙某某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项目于6月20日前完成生产设备和原料的拆除和清理,清场期间严格落实运输噪声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3、责令威海干巴精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物资清理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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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访受〔2021〕1301号来电文登区文登营镇后驾山村安装的变压器距离村民张某某的房屋仅有4米,认为存在辐射污染。文登其他经查,群众反映的变压器为10千伏变电设备。经现场测量,变电设备距离房屋大门6.1米,距离正房9.2米,满足《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中3—10千伏带电部分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边沿部分之间不小于2.2米的规定,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免于电磁场管理。同时,根据《关于35千伏送变电系统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问题的复函》规定:“35千伏及以下送、变电系统不作为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进行管理,不需要到环保部门办理任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因此,10千伏变电设备无需环境审批手续。责成文登营镇政府、供电公司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周围群众的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责成供电公司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变电站的日常维护,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46访受〔2021〕1302号来电荣成市夏庄镇十里北街华冠侨宇橡塑有限公司经常性排放刺鼻气体,导致异味扰民。荣成大气经查,荣成市华冠乔宇橡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制作加工项目,生产流程为原料投入密炼机搅拌均匀,投入开炼机初步熔融成型,经下片机初步裁成一定尺寸的薄片,发泡机加热至170℃发泡制成EVA发泡板材,经裁板机切割成条后,修剪即为成品。项目废气包括密炼工序产生的粉尘、开炼和发泡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废气进行检测。1、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将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下一步处置。
2、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夏庄镇加强监管,严防该企业偷排废气。


47访受〔2021〕1303号来电乳山市夏村镇小疃村原邓某某猪厂(现已出租)的猪粪便全部排放至村河内,导致污染水源(该养猪场维修了一个暗道,通过该暗道每天向河内排放粪便);2、原黄某某猪厂(现已出租)不定时向河内排放猪粪便。乳山1、交办件中反映的“猪场”为吕某某养猪场,位于小疃村村北约100米、小疃北河约20米,占地1亩,现存栏83头,采用干清粪处理模式。经勘查,场内粪场无盖,无污水池。确有粪污外排的暗道,存在粪污外排情况。
2、交办件中反映的“猪场”为李某养猪场,位于小疃村村北约150米、小疃北河约20米,占地1亩,现存栏89头,采用干清粪处理模式,建有污水池约80立方米,但污水池无盖,无粪场。经勘查,存在粪便乱堆,雨季雨污外流的情况。
1、责令吕某某立即清理外排粪污,目前已完成整改;立即将污水暗道封堵,并对粪场加盖,配建防雨防渗防溢流污水池,于6月13日前完成整改。
2、责令李某立即清理乱堆乱放的猪粪,并及时还田利用,目前已完成整改;立即对污水池加盖并配建防雨防渗防溢流粪场,于6月13日前完成整改。
3、农业农村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夏村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指导,督导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喷洒消毒剂消减异味,规范使用粪污贮存设施,严禁乱排乱堆情况发生。


48访受〔2021〕1304号来电环翠区张村镇西郊永兴园小区后海鲜市场(家家悦购物广场南门),海鲜废水倒在地上,塑料带满天飞,异味严重扰民,向当地反映未解决。环翠其他经查,第3批第159号交办件已举报该问题,张村镇于5月14日约谈了润丰物业公司负责人。5月28日,现场检查未发现异味以及塑料袋满天飞现象。已督促润丰物业进一步加强市场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禁止商户乱泼乱倒海水,每天晚上收摊后对夜市场地进行了冲洗,确保市场环境整洁。责成张村镇继续加强对该市场的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9访受〔2021〕1305号来电临港区汪疃镇拔草夼村东头毕某某的养猪场猪粪和猪尿流入池子流到水沟,下雨会流入米山水库。蚊蝇太多,也污染大气。临港经查,临港区疃镇拔草夼村东头养猪场现生猪存栏140头,为养殖专业户,养猪场建有达到“三防”标准的堆粪场和储尿池,现场未见有污水横流的情况。猪场距离米山水库直线最短距离725米,在米山水库准保护区内,猪场附近未见有污水流向米山水库的痕迹,猪粪味较轻。责成区社会工作部指导该养殖场限期15天内对所有污水道加盖彩钢瓦等材料,做到雨污分流。
责成区环保分局、汪疃镇政府对该养殖场做好粪污治理监管工作,保持环境卫生,严防粪污污染米山水库。


50访受〔2021〕1306号来电1、文登界石镇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上下水库工地及电站门前道路上存在大量的国三及以下排量无牌照工程车营运,汽车尾气不达标,污染大气。2、2015年抽水蓄能电站征收界石镇软枣林村王某某0.48亩基本农田用于进场路建设,破坏0.48亩以外的耕地。3、文登抽水蓄能电站在15:00、22:00左右会通过埋在地下的管道向河道排放工业、生活废水,臭味非常大,店子后河通向米山水库,污染威海淡水供应水源。文登生态、水、大气1、经查,该工地共有三个公司在施工,5月23日对电站施工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共查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61辆(包括14辆矿山自用无牌照自卸车),并发现3辆无牌照混凝土搅拌车。
2、经查,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文登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山东文登抽水蓄能电站在文登区界石镇区域内对该建设项目依法进行了征地。群众反映的软枣林村王某某0.48亩旱地(非基本农田)在征地范围内,位于软枣林村西,茶山隧道东南角。山东文登抽水蓄能电站于2018年对该地块办理了证号为鲁(2018)文登区不动产权第0006985号的不动产权证。2020年12月,山东文登抽水蓄能电站为加固隧道口路基和涵洞排水设施,在该位置进行了施工建设。经对比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系统2020年影像以及征地范围图,施工建设的位置在征地线内,不存在破坏0.48亩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问题。
3、经查,群众反映的“向河道排放污水”实际为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厂房内山体渗漏水。该处为文登抽水蓄能电站的施工工地,周边无工业企业,无工业废水排放。抽水蓄能电站建有污水处理厂,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水用于电站营地绿化使用并不对外排放。5月22日、5月27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河道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1、已责成文登区交通运输局联合交警、环保等部门对该公司国三排放标准车辆全部查封,并督促该公司抓紧对3辆无牌照混凝土搅拌车办理牌照。同时,加大相关路段巡查力度,一经发现该施工路段有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或无牌照货车行驶将依法严肃处理。
2、已责成文登区自然资源局联系测绘单位对征地范围进行实地测量,若出现违规建设情况,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3、责成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蓄能电站项目的日常检查,如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查处。


51访受〔2021〕1307号来电乳山市白砂滩镇潘家庄潘某某的养猪场,猪粪便污染水源和大气。乳山大气、水经查,交办件中反映的“养猪场”位于潘家庄村村东南约2500米,养猪场占地约5亩,建有污水池约400立方米,设计存栏量1300头,养殖粪污由周边大姜种植户消纳利用。该养猪场于2021年3月1日空栏至今,现场调查时正在进行圈舍整修,未进行生猪养殖,未发现养殖粪污外排情况,存在轻微养殖异味。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农业农村局、白砂滩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督导养殖场在补栏养殖后及时清理养殖粪污,规范消纳还田,购买消毒剂定期进行喷洒减轻养殖异味,严禁乱排乱堆情况发生。

52访受〔2021〕1308号来电高区文化西路152号702室楼下饭店鲁家大院把排烟管道放在来电人的楼顶,油烟和噪声扰民,请求拆除。高区大气、噪声该饭店油烟排放管道设置在楼顶高空排放,符合《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1、高区建设局委托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饭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具生效后依法处置。
2、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饭店噪声进行检测,并将依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


53访受〔2021〕1309号来电乳山市城区街道仇家洼村南的仇家洼河道有杂草,由于河水污染河里的鱼不能吃。乳山从调查情况看,目前河道有水生植物,从外观看,河道水质正常。经实地勘查,该河段无排污口,河段两侧已建有雨污分流设施。5月28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已提取水样进行检测,水质符合相关标准。水务集团负责做好仇家洼村南漫水桥以西区域河道日常管护,城区办负责做好村南漫水桥以东区域河道日常管护。

54访受〔2021〕1310号来电经区小城故事步行街徐记烧烤店店外烧烤(时间段:上午十点至深夜),油烟特别严重,污染环境,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经区大气徐记烧烤店主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地址为西苑街道天东家园(小城故事)57-2号楼网点。经现场查看,该烧烤店烧烤炉位于室外台阶处,通过了解周边居民,针对烧烤店油烟问题,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1、西苑街道执法中队已责令该烧烤店将烧烤炉搬至室内,并在下步工作中对餐饮服务业加强夜间监管工作。
2、西苑街道将会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监管。


55访受〔2021〕1311号来电来电人之前通过督察组反映“经区崮山镇宝源珑湾小区1、东南方向墙外有大量废弃垃圾,严重影响居民生活;2、小区外的河道淤堵严重,希望清淤”问题,在网上看到公开答复处理情况,答复说垃圾已经处理,对河道也清理完毕,但实际情况是垃圾(建筑垃圾、鱼竿等)与河道都未清理,答复与实际情况不符。经区固废、水1、经查属实。5月19日接到交办件,经区建设局会同崮山镇政府已将东南方向墙外的垃圾清理完毕。5月28日再次接到交办件,经区建设局会同崮山镇政府对小区周边开展全面排查,经查该小区东北角存在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
2、经查属实。经水务部门现场核实,该处泄洪沟(并非河道)存有废弃垃圾。
经区建设局会同崮山镇执法中队、市政公司,组织对废弃的鱼竿及建筑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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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访受〔2021〕1312号来电环翠区羊亭镇贝草夼村红绿灯向北第三个大门内,正对大门二楼王姓人员进行木工打磨喷漆,喷漆异味严重,打磨产生灰尘,污染环境(喷漆房在一楼,打磨在二楼)。环翠大气经查,该举报件反映的为威海吴氏家具厂,主要从事木制品加工,有喷漆、打磨等工艺。现场检查发现,喷漆车间没有生产,打磨作业时粉尘收集设施不运行,且车间未密闭。已责令吴氏家具厂立即停产,由生态环境分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责成羊亭镇安排网格员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有类似问题,及时督导整改。

57访受〔2021〕1313号来电1、来电人之前通过督察组反映的“文登区张家产镇东圈村村民田某某在村北侧养猪,污染环境异味扰民”问题,有工作人员到现场,当场提出的解决方案没有解决猪粪暴露在外的问题,希望进一步落实。2、东圈村村民王某某在村东侧有一家养猪场,排泄物排至南圈水库的一个分支河流中,污染水源。文登大气、水1、经查,群众反映的“田某某养猪场污染环境异味扰民”问题,已责成张家产镇政府联合畜牧、环保部门督促该养殖户进行整改,要求该养殖户5月31日前对现有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同时要求养殖户及时收集、转移粪污,使用生物除臭剂,减少异味。目前,该养殖户已按要求清理粪污,并使用生物除臭剂减少异味;现场已完成沉淀池改造,堆粪池已砌筑完毕。为解决猪粪暴露在外的问题,5月19日提出的解决方案已要求该养殖户于5月31日前搭建沉淀池、堆粪场棚盖,目前,沉淀池、堆粪场的棚盖正在施工。
2、经查,群众反映的“王某某养猪户”,位于张家产镇东圈村东南侧,北侧为菜园,南侧和东侧为河流,西侧为民房。该养猪户2010年在个人土地建设养猪场,2013年开始养殖,棚舍占地面积约0.2亩,从事生猪养殖,现存栏量为19头,属于散养户,位于非禁养区。该户的粪污用于自家耕地和菜园的施肥,未发现有“排泄物外流,污染水源”的情况。生态环境分局对东圈村南小河取样监测,水质达标。
1、已责令田某某加快沉淀池、储粪场的配建进度,已于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同时,要求其在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完成后,及时维护粪污处理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出现粪污外溢、外堆的情况发生。
2、已责令王某某日常及时清理粪污,保持场区周边环境清洁。同时,采用防渗漏的容积收集猪尿,定期还田利用,杜绝出现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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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访受〔2021〕1314号来电1、高区后峰西山海郡小区南侧高铁运行在楼与楼之间产生回音,噪音较大,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希望相关部门到现场查看情况。2、高区恒瑞街夜市商贩违法占用道路经营摆摊油烟污染严重。3、世昌大道后峰西山海郡小区的北门靠路边的一片原来是园林用地,物业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侵占园林用地变为收费停车场。高区噪声、大气、其他1、汇峰山海郡小区南侧住宅楼离城际铁路最近距离约65米,符合相关规定、标准。
2、该夜市共设有18家店铺,其中小餐饮店16家(2家已停业)、水果店1家、日用品店1家。目前,正在经营的14家小餐饮统一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口设置均符合要求,现场查看,油烟净化设施外表洁净、状况良好。
3、汇峰房地产开发公司在2012年实施的山海郡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未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世昌大道南侧部分防护绿地。对该问题,原高区市政局已于2020年3月向责任单位威海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恢复绿地功能。开发商于2020年6月对现场进行了整改恢复,破除部分原有硬化铺装,重新回填种植土,改造成林荫停车场。
1、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举报点位高铁运行噪声实施检测,待检测报告数据出具后,再实施下步工作。
2、高区建设局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30%的比例对14家小餐饮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随机抽检,并依据检测情况进行下步处置。


59访受〔2021〕1315号来电乳山市诸往镇绕涧村西头距离居住区不到500米的位置有村民养猪、养鸡、养鸭,异味严重,污染环境。乳山大气交办件中反映的“养殖场”为刘某刚、王某某、刘某洲养殖场,根据乳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乳政办发〔2020〕1号),3家养殖场均不在禁养区内,可以从事养殖。1、刘某刚养殖场位于绕涧村村西约200米,存栏生猪120头,无粪场,粪便还田利用,因污水池破损有粪污外排情况,现粪污已清理完毕,正在重新修建污水池。有养殖异味。2、王某某养殖场位于绕涧村村西约200米,从事肉鸭养殖,现存栏肉鸭9000只,建有粪场40平方米,因污水池坍塌有粪污外排情况,目前正在清理粪污,重新修建污水池。有养殖异味。3、刘某洲养殖场位于绕涧村村西约200米,圈养鸡、鸭、鹅共10只,经勘查,粪污没有外排情况,有养殖异味。1、责令刘某刚修建粪场、污水池,做到防雨、防渗、防溢流,于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整改;责令王某某立即清理粪污,修缮污水池,于2021年6月10日前整改完成。
2、农业农村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诸往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指导,督导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喷洒消毒剂消减异味,规范使用粪污贮存设施,严禁乱排乱堆情况发生。


60访受〔2021〕1316号来电乳山市乳山口镇河口村村民邵某某在村东面私自占用口粮地,建设养猪场,距离居民区不足5米,异味严重,污染环境,希望部门协调拆除养猪场。乳山大气从调查情况看,养猪场位于河口村东南约30米自家果园内,占地2亩,现存栏生猪5头,采用圈养方式,养殖产生的污水粪便在自家果园内消纳。
经勘查,未发现粪污外排至果园外的情况,现场有轻微养殖异味。根据《乳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规定,该养猪场不在禁养区。
农业农村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口镇政府负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导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定期喷洒消毒剂消减异味,杜绝粪污外排情况发生。

61访受〔2021〕1317号来电荣成市俚岛镇英西庄村的3个养猪场建设在耕地中,距离居民区较近,异味严重,污染环境,希望协调搬离。荣成大气1、经查,群众反映的3家养猪场位于俚岛镇英西庄村东南侧,第一家为李某华,第二家为李某明,第三家为王某某,均配套建设有干粪堆积场、沉淀池等污染治理设施,粪污用于周边农户农业种植。现场无粪污溢洒痕迹,有轻微异味。已委托第三方对3家养猪场进行取样检测。
2、俚岛镇委托第三方现场测量,李某华猪场占地为建设用地、园地及一般农田;李某明猪场占地为建设用地及一般农田;王某友猪场占地为建设用地。根据《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李某华猪场和李某明猪场所占的一般农田可以进行养殖。
责成荣成市畜牧业发展中心、俚岛镇加强对该区域养殖场巡查监管,不定期对该3家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发现污染隐患督导养殖场即时整改。同时,督导养殖户不定期喷洒除味剂和加强圈舍冲刷,减少异味产生。

62访受〔2021〕1318号来电环翠区范家埠消防北200米路西大院内售卖水泥的工厂,每天扬尘严重,污染环境,无环评手续。环翠大气经查,该处为临时性水泥中转售卖点,院内存储有袋装水泥,遇大风天气易产生扬尘,已督导企业将所有袋装水泥进行搬离,清理周边环境。该企业按规定无需办理环评手续。责成嵩山街道加强巡查、管理,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63访受〔2021〕1319号来电荣成市斥山街道殷家村四区202号平房院子里边的井被不明原因污染。荣成经查,王某峰于2021年3月从斥山街道办事处殷家村村委会租用该处闲置平房,附近无排污企业。反映的水井为原平房居民的自备浅水井,由于殷家村已完成旧村改造,下一步准备将平房区进行拆除,届时水井将废弃。现场检查,水井无任何消毒过滤设施,近期雨水较多可能对水质造成影响。已委托第三方对井水进行检测。殷家村村委会已于5月28日为王某峰另行安排民房居住。


64访受〔2021〕1320号来电高区金海滩花园202号楼别墅做废品回收,异味扰民。高区其他金海滩花园202号楼登记在个人名下,已办房证,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经现场检查,该楼的院落为一处废品堆放点。怡园街道办事处现场责令该住户于6月6日前将该场地清理完毕。

65访受〔2021〕1321号来电乳山市大孤山镇小孤山村125号房屋家里的水井被邻居的厕所污染,希望部门协调处理。乳山经查,小孤山村125号群众的邻居常年住威海,房屋用来出租,最近一次出租是2018年年底,租期一个月。经询问诉求人,其反映到村里卖净水器的人告诉其家中水井被污染,其本人无法提供相关化验报告信息。为检验井水是否被污染,对诉求人水井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标准要求。责成住建局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导各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改厕长效管护工作。

66访受〔2021〕1322号来电文登区米山镇新福庄村村西头的养鸡场异味扰民且占用农用耕地。文登大气经查,群众反映的“村西头的养鸡场”为“耿某某蛋鸡场”,建有两排房屋,存栏9000只蛋鸡,配套有沉淀池和刮粪池,位于非禁养区内。耿某某于2004年5月1日与米山镇新福庄村委签订了《承包土地合同书》,承包村西头沟西3.5亩果园地用于养鸡,承包期30年。经套合文登区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土地地类为设施农用地,但耿树景未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现场未发现粪便堆积的情况,刮粪池周边存在轻微异味。1、责令该养殖户加强日常粪污清理,保持养殖环境清洁;同时,采用在饲料和刮粪池中添加微生态制剂、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方式,减少异味产生。2、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5月28日对当事人耿树景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主动消除违法状态。同时,已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置。
3、责成米山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查处。


67访受〔2021〕1269、1323号来电5月12日来话人通过电话反映高区初村镇和兴路1499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每天排放刺鼻气体,异味扰民的问题,通过生态环境局官网查询查询了处理结果,环保局表示正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但直至5月27日仍有刺激性气味,其表示周边有三所高校,认为气味影响学生健康,希望部门重新查处。高区大气1、该公司3条喷涂生产线,配套活性炭吸附催化催化燃烧法(RCO)废气处理设施2套和植物液异味消除设备2套,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每月自行检测及在线监测均达标。
2、企业在达标排放情况下,因个人对异味敏感程度不同,仍可能因风向、气压等因素,对周边产生影响。
1、督导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2、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企业生产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视检测结果实施下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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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访受〔2021〕1324号来电乳山市乳山口镇西北岛村民于某某的养猪场将猪粪堆积在门口,异味扰民。乳山大气从调查情况看,该养猪场位于西北岛村村东,占地约3亩,现存栏生猪约300头,配建了粪场38平方米,污水池110立方米,粪便还田利用。经勘查,未发现粪便乱堆情况,现场有养殖异味。目前粪场粪便已完成清理。农业农村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口镇政府加强对养殖场的巡查监管,督导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喷洒消毒剂消减异味,规范消纳畜禽粪污,严禁乱排情况发生。

69访受〔2021〕1326号来电经区蓝星万象城东侧街边门市房一味烧烤、老火锅等饭店油烟机的噪声比较大,冷库的压缩机噪声很大,夏天比较明显,影响周边住居正常生活。经区噪声、大气经查属实。一味烧烤店注册于2012年8月21日,经营场所为海滨南路27-1号;公不离婆饭店注册于2016年12月12日,经营场所为海滨南路36号-3。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两家饭店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下一步,将进一步做好监管工作。

70访受〔2021〕1327号来电荣成市崖头街道黄海离合器厂生产产生的废油、废渣、废液长期随意堆放在厂子院内土地上,污染环境土壤,怀疑偷偷卖给收破烂的或排到下水管道里。荣成水、固废1、经查,荣成市黄海离合器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离合器生产,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铁屑等。2021年4月30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未采取防护措施露天贮存,5月10日对该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5月28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厂区南侧地面有废润滑油遗洒痕迹。
2、经查,危险废物已转移至危险废物库内贮存,现场未发现废液偷排入下水道行为。企业废铁屑出售给荣成恒佳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未发现偷偷出售行为。
1、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责令企业对地面进行清理,并将清理废物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2、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崂山街道加强对企业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71访受〔2021〕1328号来电经区崮山镇中村东侧镇政府西侧镇上建的污水处理池污水都冒出来了,流到了举报人房头排水沟内,有饭店的污水、生活污水,臭味非常大,蛆虫、苍蝇特别多,一个月内向崮山镇反映多次,一直未处理。经区经查属实。该污水收集池系崮山镇中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由于污水未及时清理,造成污水漫流。村民反映过该问题,但村委未能及时与养护单位沟通对接组织清运。1、崮山镇政府于5月28日完成清运。
2、崮山镇政府将督导村居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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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访受〔2021〕1329号来电高区初村镇农行旁边的恒意塑胶厂经常排放刺鼻气体。高区大气该企业主要生产渔具配件(塑料EVA项目),生产过程中压片和压板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配套建设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施。2021年1月,该单位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数据显示污染物均达标排放。1、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再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该厂无组织排放废气和臭气浓度实施检测,待检测报告数据出具后,再实施下步工作。
2、督导企业强化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减轻生产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73访受〔2021〕1330号来电荣成市俚岛镇庄上宋家村民徐某某的养猪场异味严重,污染环境。荣成大气经查,群众反映的猪场位于俚岛镇庄上宋家村东南,属养殖专业户,配套建设了干粪堆积场、污水储存池、雨污分流等治污设施。该养猪场东侧和南侧为树林、北侧为农田、西侧为庄上宋家村直线距离30米左右。经现场查看,其干粪堆积场缺少顶棚,养殖场区周边有轻微异味。已委托第三方对厂界异味进行检测。1、俚岛镇督导养猪户尽早完成干粪场顶棚建设,规范养殖行为,消除污染隐患。
2、责成荣成市畜牧业发展中心、俚岛镇加强养殖户污染巡查,不定期对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转,督促养殖户不定期喷洒除味剂,减少异味产生。


74访受〔2021〕1331号来电经区新都幼儿园东侧迪砂集团通向海上公园的河流,河水污染严重,存在异味,希望部门查处并治理。经区经查属实。经了解,热电集团4月份在珠海路进行DN1400热水管道施工时,不慎将珠海路DN500污水管道损坏,污水外溢至九龙河,水务集团立即进行了抢修。经现场核实,目前河水较清,污水管道运行情况良好,没有外溢情况,河底存有淤泥,气温高时稍有异味。经区管委制定了专项生态治理方案,今年将对九龙河及支流进行集中治理。河道治理拟采用生物/生态法为主,物理方法为辅,从河面至河底全方位进行治理,形成一个有机的生态修复系统,以达到清除黑臭的治理效果,逐步实现河道水生生态系统的重建,使河水水质达到预期要求。治理期间不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废等污染物。

75访受〔2021〕1332号来电1、临港区黄岚办事处管山村东南头和村北面存在2个垃圾场,异味严重;
2、村民李某某在村北垃圾场旁边养猪,异味严重,污染环境。
临港固废、大气1、黄岚办事处管山村东南头存在垃圾场有少量建筑垃圾,现场估算约有2方,未有明显异味。管山村北面存在垃圾场,估算约有5方,未有明显异味。
2、黄岚办事处管山村村民李某某养殖场于去年猪价较高时建成投产,目前存栏老母猪4头,小猪23头,合计27头。由于27日到28日风雨较大,导致养殖场内粪水溢流到自家猪舍旁的樱桃园及田边沟渠。
1、黄岚办事处已在5月22日将垃圾全部清理完毕,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
2、临港区管委责成区建设局、黄岚办事处强化监管,研究对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再利用,防止再出现建筑垃圾随意抛洒、胡乱丢弃的情况。
3、临港区管委责令李某某对溢出粪污进行清理,做好粪水的收集和处理,勤打扫、勤清洗,减少异味散发。李某某已于28日下午开始清理,于29日下午2时全部清理完毕。
4、临港区管委责成区社会工作部、生态环境分局、黄岚办事处加强对养殖场的日常监管,防止粪污溢流污染水源,异味散发影响村民生活。


76访受〔2021〕1333号来电环翠区桥头镇新建村齐某某在耕地上建仓库还养牛,造成大气污染和固废污染。环翠大气、固废经查,群众反映地块上建有1处养牛场,为单层钢构房,占地约1亩,不占用基本农田,根据《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第五条“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规定,该项目不涉及土地违法问题。该养牛场饲养肉牛约20头,未配建储粪场和污水池,粪污均集中在牛舍内,定期清运,现场无粪污溢流,有异味。 责成该养殖户改造牛舍设施,确保尽快建成储粪场和污水收集池。

77访受〔2021〕1334号来电环翠区望岛山水家园小区3号楼,山水家园北站牌31路公交车启动的噪声太大。公交集团噪声经查,发现距离山水家园3号楼最近的公交站点是在马路对面,并不紧挨3号楼;公交车进站、出站无明显大的噪音;当日晚上对所有31路公交车进行噪声检查,无明显较大的噪音;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对投诉位置进行声环境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要求。


78访受〔2021〕1325、1335号来电莱荣高铁荣成市大疃镇东徐家村路段施工的粉尘污染了种植的西洋参,造成无法打药,导致部分西洋参死亡。荣成大气经查,群众反映的是中铁十局承建的莱荣高铁四标段施工项目,有9.4公里施工便道土路没有进行硬化,施工方采取洒水车进行洒水的降尘措施,但在大风天气或洒水不及时的情况下可能会造成扬尘污染。现场检查,有两处西洋参种植地,均覆盖了黑色的遮阳网,遮阳网上未发现尘土。已委托第三方对扬尘进行检测。1、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要求该项目施工方进一步做好日常施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降低施工期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大疃镇加强对企业扬尘情况的监管,若发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79访受〔2021〕1336号来电经区西苑街道府安社区丹丽幼儿园小孩子的吵闹声和音响,噪声扰民。经区噪声经查属实。丹丽幼儿园位于西苑街道府安社区南曲阜小区A区,2009年成立开园,该幼儿园建于小区内,距离居民楼较近,经查,反映所称的噪声为升国旗音乐、早操音乐及幼儿玩闹声。西苑街道责令该幼儿园调低音乐音量,加强引导,减少幼儿吵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