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环境资源与能源节约 > 第二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威海专题 > 边督边改

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六批)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1-06-03 13:43
点击次数:

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六批信访件共计89件(重复件1件)。截至6月2日12时,已全部办结。其中属实81件(重复件1件),不属实8件。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汇总表
(第16  2021526日)
序号受理编号受理方式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
1访受〔20211165来信威海金谷食品经理刘某某,多年以来在乳山市南黄镇无证经营养猪场,脏乱臭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私自圈养的猪长期喂养变质霉烂食品,致使病变的猪肉散布到市民的餐桌。乳山大气经查,反映的养猪场位于南黄镇归仁村南约1000米,占地约15亩,现存栏生猪约1600头,配建有粪场150平方米,沉淀池600立方米。已在畜牧、环保部门完成网上备案,有营业执照及土地承包合同。该养殖场南侧配有大型发酵池,发酵池上方无遮盖,未发现粪污外排,不存在污水横流情况,有养殖异味。养猪场饲养的生猪为环山集团合同猪,由环山集团提供配合饲料饲喂,有环山集团合作养殖饲料领用单及肉猪管理记录,未发现用变质霉烂食品喂养生猪的情况。1、责令刘某某立即对养猪场发酵池增加遮盖,于2021610日前整改完成。
2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导养殖户规范使用粪污贮存设施,及时清理粪污,定期喷洒消毒剂消减异味,严禁粪污乱堆乱排。

*
2访受〔20211166来信
在陈家山村西北约一公里处,建有一占地四十多亩的鸡粪晾晒场所,主要从事鲜鸡粪的运输、晾晒、发酵、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该场所没有办理任何经营审批手续,系非法经营业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予取缔。该经营业户负责人于某某,2008年以后开始从事上述业务。从周边各养鸡户联系到廉价的鲜鸡粪,通过运输车辆拉回以后,摊放于鸡场四周进行反复翻晒,直至收水后再予以堆存、发酵,销往各地赚取高额利润。作为生意人,经营赚钱没有错,但问题是整个翻晒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渗到下面的鸡粪汤严重污染了周边土地,使得周边庄稼欠收、树木受损,尤其赶上下雨天,鸡粪汤四处横流,庄稼被毁,树木被淹,周边道路被鸡粪汤覆盖,无法通行,老百姓怨声载道。这还不是最严重的,更为严重的是一年四季,随着风向的变化,在不同的方位总能闻到刺鼻的鸡粪味,严重危害了驻地村民的身心健康。个别村民甚至染上了慢性疾病,像咳嗽、气管发炎、偏头痛、神经衰弱等。然而,更为值得关注的是文登辖区米山水库饮用水安全。每逢雨季,鸡粪就会随雨水途经母猪河等有关地域渗透并流向水库,对全市人民饮用水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临港大气、水经查,被举报的鸡粪晾晒场所,实为威海瑞沃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陈家山村西北约15公里处,占用37亩园地,从事有机肥加工,主要是使用鲜鸡粪、木头渣、菌棒等生产有机肥。该公司于20157月注册工商执照,期间进行了3次营业范围变更,最近一次变更是202118日,将经营范围由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的制造与销售变更为肥料销售。根据区相关部门现场核实,该公司未办理土地、规划、立项、环评等前置手续,未获得肥料经营许可证而进行有机肥加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经现场核查,该公司目前仅在其搭建的大棚内从事生产活动,周围有露天晾晒鸡粪的痕迹,部分菌棒等原材料露天堆放。通过对周边现场进行检查和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举报人描述的庄稼欠收、树木受损的情况。但在2020年雨季,确实存在露天晾晒的鸡粪被雨淋之后,鸡粪水流入周边沟渠的问题。该区域位于米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距离米山水库入库口直线距离约85公里,对米山水库的水质存在一定威胁。汪疃镇政府在雨季时对该企业的外流鸡粪水雇佣设备和人员进行封堵,避免鸡粪水通过大小沟渠流入米山水库。现场检查时,下风向异味较重,苍蝇较多,群众反映的关于异味扰民的问题属实。
2020
年以来,我区多次收到群众对该公司的举报,汪疃镇政府通过集中清理和用塑料纸遮盖等工作消除鸡粪场异味影响,同时,召集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联系农场将该企业的有机肥消化、采取措施消除污染等,该企业法人于范洋也多次写下承诺书,保证不再从事鸡粪加工,但过不多久就又死灰复燃。2021520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拟对其未配套治污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1、责成汪疃镇政府牵头,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在15日内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关停取缔该公司。
2
、责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办公室对其占用园地建设生产用大棚依法调查处理,责令其于15日内恢复农业用途;并对其土地硬化的非法建设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
、责成区建设局负责对鸡粪和有机肥运输过程中的道路遗撒进行查处。
4
、责成区社会工作部3个工作日内对其未获得肥料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肥料经营的行为,移交并协助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依法查处;加强畜禽粪便源头管控,指导区内养殖场做好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工作。
5
、责成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中介机构对该企业周边土壤进行取样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查处。
6
、责成临港供电中心依法中止其用电。
7
、责成汪疃镇政府负责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协调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
8
、反映的非环保问题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
3访受〔20211167来信威海崮山盛世混凝土公司场地西北角埋了10多个大罐,不知存的什么油还是化工原料有很浓的味道,我们在旁边食品厂上班害怕,希望领导解决一下。也不知它们有没有环保手续,整天乌烟瘴气的,好像听说也没有过滤设备刷车,站的东西也到处乱倒。经区其他经查,威海崮山盛世混凝土公司为节省加油成本于2010年底建设地下储备加油设施,根据安全生产规范要求,该公司于20136月自行停止了所有加油及储存设备的使用。经核实,所埋储备罐皆为空罐,现场未有异常气味和油漆味道。
1、该公司于527日下午开始,对罐体进行砂水混合填装,加注水后将作为水罐储存设备使用。
2
、经区经济发展局会同崮山镇政府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不影响居民生活。


4访受〔20211168来信乳山市街道办事处东里村村东面有一条河,名字叫东里村河。以前河里四季长清,一些小鱼小虾游来游去,环境优美。近几年来上游建设了一些厂子,常年往外排放污水,整个河道污染严重,河水乌黑,臭气熏天,河里再也看不见小鱼小虾。有代表性的厂子是威海海大塑钢厂等。我们多次打电话反映,迟迟得不到解决。整个村子靠近河边的地方,常年臭不可闻。
乳山经查,东里村河原来采取上板下沟式的传统雨污分流方式,因盖板排水暗渠存在汛期满溢风险,自2020年开始实施改造,将原暗渠改为管道并移至岸上,2020年完成约1320米改造,因土地问题,剩余约380米管网工程列入了乳山市2021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由乳山市水务集团负责实施。由于今年降水频繁,致使暗渠污水满溢进入河道,产生异味。目前,乳山市水务集团正在对河底淤泥进行集中清理,河底清淤工作已进入尾声,河道截污入管工程已基本完成。
经查,威海海大塑胶有限公司已办理排水污许可证,其生产废水经自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改造后的东里村段污水管网,进入市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剩余两家污水未纳管的企业已停产,水务集团正在推进企业排污管道接入新建污水管道工程。
责成乳山市水务集团负责做好河道清淤,将两家污水未纳管企业的排污管道接入新建污水管网内,水利局、住建局负责做好督导。目前,已完成清淤及排污管道接入新建污水管道工程。
*
5访受〔20211169来信  威海市文登区高村镇脉田村旁边的殿山院村,村西路边的养猪场排放猪尿,将猪尿用罐车倾倒至高村镇公墓后方东北角大约四五百米的基本农田里(经纬度:东经12213分,北纬375分),味道特别刺鼻,严重影响村民种地。文登经查属实。该养猪场为获田家庭农场,位于高村镇殿山院村村西(非禁养区)。该猪场20181月开始养殖,存栏量1400头。猪场内储粪场、沉淀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配套齐全,符合标准。2018年,负责人杨某某与殿山院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村东南方位约200亩土地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承包土地范围内有一面积约200平方、平均深度约15米的废弃坑塘,该坑塘距离殿山院村直线距离约700米,距离苏家泊村直线距离约600米。为满足农田施肥灌溉需要,杨某某定期将其猪场发酵后的猪尿用车牌为鲁K96016的罐车运至该坑塘暂存,用于还田浇灌。经联合检查组实地检查发现,近期因降雨频繁,坑塘内雨水混杂尿液现基本存满,且无遮盖、围挡等密封措施,周围10米范围内有明显异味。
1
、鉴于目前承包地内已种植的小麦尚未到收割期,为杜绝二次污染问题,计划于620日前小麦收割后,立即将现存尿污全部还田。同时,责成畜牧业发展中心加强指导,督促养殖户对该坑塘收集功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标准化尿污收集处理池,确保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2
、责成高村镇政府与畜牧业发展中心每月定期对该养猪场及坑塘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养猪场粪污处理得当、坑塘周边再无污染。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6访受〔20211170来信文登区侯家镇大时家村西北角,张西公路与文长公路交叉口处的所谓黄家大院及其万邦冷藏厂,是该村村民黄某某个人的私有财产,是非法霸占村集体耕地建造的,占地达七八亩之多,该宗土地既无合法的征地手续,也没有与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一直无偿占用。文登其他
经查属实。该处土地在2001年由大时家村村民侯某某承包,占地面积7亩,土地地类为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做建材生意。2004年,该地块转租给现在的当事人黄某某,黄某某在该地块建房用来养貂和貉子。经现场查看,该地块有土地租赁合同,建有房屋18间,为门市房及住宅,另建有冷藏厂,地面已硬化。黄某某在该地块的建房行为,属于未经批准私自建设。
1、黄某某未经批准私自建设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文登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527日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已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2、责成侯家镇政府及自然资源局举一反三,加大巡查摸排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
7访受〔20211171来信乳山市徐家镇马家村焉某旗,用他人名义伪造合同,非法霸占马场村沿海浅滩,在上面盖大棚房子出租给养殖户,非法盈利。牡蛎养殖户产生的污水,没有排水渠道,全部排入浅滩和近海,严重污染破坏环境。非法霸占马场村林区、吴家屯、杨家屯等林区建房出租给养殖户。长江路北前几年很小一块绿地现已被他大面积砍伐树林,形成大面积的出租屋。这些养殖户在这里打井抽水,严重破坏防护林的生态。乳山生态1、非法霸占沿海浅滩问题。经查不属实。焉某旗于20051月取得海域使用权,用于浅海底播养殖,海域使用权证号为:国海证053700196号,用海面积1871公顷,用海期限自200511日至20141231日。之后,海域使用权到期未予续期,加之近年来浒苔灾害对浅滩养殖影响较大,该处浅滩已多年无养殖作业,经多次实地核查,该处浅滩均处于自然海滩状态,无浅海养殖迹象。
2
、牡蛎养殖污水排入浅滩和近海严重污染环境问题。经查不属实。牡蛎清洗主要是用水清洗牡蛎外壳附着的海泥,泥水经沉淀后排放,牡蛎壳等垃圾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一定异味,已要求徐家镇责令养殖户即产即清,维护好沿海生态环境。
3
、非法砍伐马场、吴家屯、杨家屯等林区,建房出租,大面积砍伐树木问题。经查属实。通过2015年以来天地图历年遥感影像比对及524日再次实地核查,焉某旗占用土地一处,面积890平方米(未利用地560平方米、设施农用地330平方米),不存在租用行为,焉某旗所占土地属于设施农用地范畴,经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利用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比对,该地块属于非林地,盖房前为沼泽地,现场无树木。
4
、关于私自打井问题。经实地调查,情况属实。水井取水用途为水产品暂养,属于农业用水类型。依据《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鲁政发〔201742号)第十二条规定,免征水资源税。
1、责成海洋发展局及徐家镇,尽快将该区域养殖户搬迁至南黄镇西浪暖牡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2
、责成自然资源局、海洋发展局、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徐家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违法养殖、私搭乱建和乱砍乱伐行为。


8访受〔20211173来电1、山东佳华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承建荣成市埠柳镇上疃村埠柳机件门市改造住宅工程,公司在建设两栋楼过程中没有建盖化粪池。
2
、两栋楼的生活废水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到地下的灌溉水渠内,造成水污染,夏季臭气熏天。
荣成1、经查,反映的工程位于荣成市埠柳镇上疃村,由山东佳华实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承建,20175月竣工,通过了验收。工程附属设施建有化粪池,位于两栋住宅楼之间西侧地下,反映的未建盖化粪池不属实。
2
、对于化粪池内污水,由佳华实业有限公司定期安排抽污车进行清运。由于今年降雨量增多,收集清运不及时,导致部分污水溢出流入北侧灌溉渠,现场有轻微异味。
1、埠柳镇已督促山东佳华实业有限公司于529日完成了化粪池、灌溉渠的污水抽运。同时,责成该公司定期清运污水,保持化粪池污水不外溢。
2
、埠柳镇督导山东佳华实业有限公司于7月底前,将化粪池与灌溉渠相连处进行封堵,并将2栋住宅楼及周边商户生活污水全部纳入管网,通到附近的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


9访受〔20211174来电文登区葛家镇西谭家口村村民谭某某在家养猪,异味非常严重。文登大气经查属实。葛家镇西谭家口村位于非禁养区内,村民谭某某在村内一闲置的庭院内饲养了32头猪,院内污水暂存在池内,池盖破损,北侧猪舍未建雨污分流设施,污水外溢到院内,粪便堆放在院内,现场存在异味。1、谭某某61日已完成外堆粪便、外溢污水的清理,并完善污水暂存设施及雨污分流设施;
2
、责令谭某某日常及时清理粪污,保持环境清洁,减少异味。


10访受〔20211175来电其为环翠区孙家疃合庆东紫园小区业主,近期接到通知在小区半月湾景区海滩南侧草坪绿地将要建设酒店,其认为会破坏生态和海岸线,希望部门制止。环翠其他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区域位于半月湾南岸土地,原为合庆村村办企业用地,2010年拆除了地上建筑,并进行了绿化提升。该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可用于建设酒店,目前用地范围及规划指标均未确定,不存在破坏生态和海岸线情况。责成孙家疃街道在后期项目规划中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等要求,确保项目手续合法合规。

11访受〔20211176来电1、环翠区恒大海上帝景小区1号楼1单元和2单元一楼楼道内堆放大量建筑垃圾,一个多月无人清理。
2
、小区1号楼北面道路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无人清理。
3
、小区人工湖内水质污染,漂浮大量垃圾,希望部门尽快清理。
环翠固废1、经查,海上帝景小区1号楼1单元和2单元楼道内的建筑垃圾为开发商修理楼道大堂顶棚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已于525日全部清理完毕。
2
、经查,小区1号楼北面道路堆放的建筑垃圾为开发商修理车库渗漏水问题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已督促物业公司对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
3
、经查,近日大风天气,少量白色垃圾及树枝被刮到小区人工湖内,已于527日对人工湖内漂浮物进行了彻底清理。
责成竹岛街道督促金碧物业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垃圾及时清理,维护好小区卫生。

12访受〔20211177来电临港区草庙子镇龙泉路美斯登体育用品,每天生产异味严重。临港大气经查,反映问题中的公司应为美斯登体育用品(威海)有限公司,主要进行冲浪板来料加工,20215月中下旬投产,主要生产工序有合幅、化妆等,异味来源为将原材料合幅成囊体及周边装饰时胶黏剂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该公司未安装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有机废气直排进入外部环境。临港区管委责成区生态环境分局督促其立即停止生产,并于610日前将生产现场清理完毕。

13访受〔20211178来电2017年至2019年荣成市寻山街道夼子河村与前虎口村交界处村碑向西50米的山上有人员非法采沙洗沙,破坏生态。荣成生态经查,当事人反映的地块堆放泥土,未发现沙。20153月,王某尼与寻山街道夼子河村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计划种植草莓,并对土地进行平整,后因市场行情原因放弃,故该地块自平整后至2019年一直处于撂荒状态。在其平整土地期间,夼子河村将该处部分多余泥土用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2019年初,徐某杰(王某尼丈夫)口头将该地块转租给慈某会,慈某会将从外地购买的河砂和旧村改造产生的废石块堆放于此并进行筛砂,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寻山街道对其进行了制止。2020年因土地租赁价格大幅下调,慈某会无力继续经营,遂打算将土地进一步平整好后还给夼子河村。在整改过程中,慈某会用挖掘机作业被人举报。整改期间未有泥土外运情况,不存在非法采砂洗砂情况。1、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寻山街道责令慈某会将土地整理复耕。
2
、责成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寻山街道加强对该区域监管,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3
、责成荣成市水利局、寻山街道强化夼子河村及周边区域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沙洗沙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14访受〔20211179来电环翠区温泉镇黄金顶浩金安装有限公司水泥搅拌厂西北侧有一个生产保温材料的加工厂,排放废气,异味扰民。环翠大气经查属实。5月初,温泉镇对该企业进行了环保检查,就其排放有机废气问题,立即要求其停产整改。527日,经现场查看,该企业正在拆除生产设备,搬运产品和原料。温泉镇已督促企业搬离了生产设备。

15访受〔20211181来电高区富豪城小区物业将6个垃圾桶放置在3-1号门市房(顺兴老茶馆)的窗北,异味扰民,导致无法正常开窗,希望部门协调挪移垃圾桶位置。高区大气根据《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第二条第(三)款除环境卫生部门设置的公共垃圾容器外,禁止其他单位的自有垃圾容器沿街摆放,原放置在小区外的垃圾桶退路进院,由小区物业企业在小区内选择适宜部位摆放垃圾桶,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清理,保持垃圾桶桶身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督导小区物业企业加强巡查,保持垃圾桶周边卫生,不定时对垃圾桶进行洗刷清理,确保垃圾桶干净无异味扰民,为小区业主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16访受〔20211182来电经区范家埠威海市铭峰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加工气焊切割废铁产生粉尘、黑色烟雾,噪音大,污染环境。(加工作业集中的时间点为:每天上午69点左右、傍晚48点左右)环翠噪声、大气经查,该公司切割现场为露天作业,虽启用了抑尘设备,落实了洒水措施,但仍会产生少量粉尘及噪音。嵩山街道已督促企业将露天切割工序转移至厂房内,严防产生粉尘颗粒与噪声。责成嵩山街道采取暗访调查、不定期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弹。

17访受〔20211183来电1、经区崮山镇新悦春晖小区南侧100米处有条臭水沟,异味严重,蚊虫滋生。2、新悦春晖小区南侧成大路路边有一处屠宰场(周围只有这一家屠宰场),异味扰民。经区水、大气1、经查不属实。经实地沿水沟上游向下查看,未发现有黑臭水体流经迹象。
2
、经查属实。信访件反映的为威海正坤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环保手续齐全。针对反映问题,527日生态环境分局已委托山东天弘治理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1、崮山镇政府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对河道巡查监管力度。
2
、生态环境分局及崮山镇政府将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


18访受〔20211184来电临港区苘山镇大东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污染环境的烯料,烯料存放的位置在公司门卫处后方有一个没有标识的小屋内。日常使用烯料的位置在制造车间洗净室内,气味刺鼻。临港大气经查,该公司门卫西侧一库房内存放有210kg未使用的正溴丙烷、140kg待过滤正溴丙烷和60kg洗净液残渣,正溴丙烷作为清洗剂重复使用。该公司现有生产工艺为裁剪、焊接、粘接、组装、填充、固化、包装工序,于201510月至20213月期间,因部分订单产品需求,间断使用正溴丙烷清洗部件助焊剂;目前制造车间洗净室已闲置,无使用正溴丙烷清洗部件情况,无异味。1、临港区管委责成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督导该企业于2021731日前在洗净室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成前不再进行清洗工序,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洗净液残渣成分进行认定是否需要纳入危废管理。
2
、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的日常监管,适时开展突击检查和专项检查,对于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确保环境监管的成果和震慑力。


19访受〔20211185来电环翠区温泉镇老虎山生态园西南侧的同裕混凝土搅拌站使用排放不达标的国三车辆(鲁K81663、鲁F74861)工作,污染环境。环翠其他经查属实。527日下午,温泉镇已责令企业负责人将2辆车交由有资质的汽车报废公司拖走,报废处理。责成温泉镇加强巡查,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20访受〔20211186来电1、荣成市斥山街道志门村西头南面的耕地内有居民弹棉花棉絮污染;2、村内西头公路南第二行房子内有居民夜间烧铜线,污染环境,希望部门制止。荣成大气
1
、经查属实。群众反映的加工点位于斥山街道志门村村西,无营业执照,主要从事化纤丝绵生产车用棉被,仓库中堆放半成品棉被若干,院子西墙外地面发现飘出的化纤丝绒。
2
、经查属实。群众反映场所是一家废品回收站,无营业执照。现场调查发现回收站院内有少量废铁,地面有焚烧痕迹。
1、责成斥山街道于65日前取缔该处棉被加工坊。
2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斥山街道责令废品回收站禁止焚烧铜线等含橡胶塑料制品。
3
、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斥山街道加大对棉被加工坊和废品收购站的检查力度,对焚烧垃圾行为依法严惩。


21访受〔20211187来电经区崮山镇老年干部党校附近的运光装饰公司二楼的制作橡皮艇的工厂,无证生产,无环评手续,异味严重。经区大气经查,威海恒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于201910月投入生产,主要进行冲浪板涂胶、粘合工作。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项目未报批环评手续。
1、对威海恒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行为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人民币1045元。
2
、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企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在手续未完备前不得进行生产活动。


22访受〔20211188来电文登区龙山办马家汤后村砖厂的东面被非法采沙,且破坏了周边的树木。文登生态经查,群众反映的区域位于马家汤后村东北处,为开挖的平塘,挖出的酥土部分堆放于水塘南侧,部分外运。当事人林某某于202012月与马家汤后村签订《土地(水塘)承包合同》,对原有水塘扩挖,拟用于农田灌溉。经套合文登区土地利用现状图,破坏土地总面积2716平方米(41亩),土地地类为沟渠1860平方米、有林地856平方米。自然资源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要求5日内完成整改,并对林某某扩挖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2021527日,自然资源部门、龙山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对整改现场进行查看,发现当事人将原来平台的高台进行了推平放坡,与前期要求整改的方式相违背。1、责令当事人林某某立即停止错误的整改行为,要求按照520日规定的整改方式进行整改,将挖掘的部分进行回填,恢复原貌,现已按要求整改完成。同时,将处以20/平方米罚款的行政处罚。
2
、责成文登区水利局、自然资源局、龙山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3访受〔20211189来电荣成市港西镇马格村村内每条河边均有大量垃圾,希望协调清理。荣成固废经查,马格村范围内仅村南有一条河流,存有零星生活垃圾,该河配备了河管员,每天定期进行巡查,发现垃圾及时清理。1、责成港西镇组织人员对河流中零星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
2
、港西镇加强对该河流管护,发现垃圾及时清理。


24访受〔20211190来电环翠区鲸园街道戚谷疃北山路3534号楼东山处有居民开山种菜,破坏生态。环翠其他经落实,北山路3534号东山种菜问题与第8批第556号转办件中戚谷疃北区非法占地种菜是同一个地方。524日,已经组织对该处菜地进行了清理,并于525日补植了小黑松。责成鲸园街道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在该区域出现种菜问题。

25访受〔20211191来电文登区张家产镇白水道村西北小波波山于老板在山上养牛和养猪,污染了河水。文登经查,群众反映的养牛和养猪位于张家产镇北水道村西北,位于非禁养区,四周均为山林,棚舍占地面积约01亩,从事生猪和肉牛养殖,目前生猪存栏量10头、肉牛存栏4头,属于散养户 。现场检查,未发现河流,也没有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1、责令该户每日及时清理粪污,保持场区卫生清洁,杜绝出现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
2
、责成张家产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监管,防止出现污染环境问题。


26访受〔20211192来电荣成市上庄镇小龙庄村东铸造厂,油漆味、柴油味污染大气。荣成大气该铸造厂从事铸造加工,不需要使用油漆和柴油。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地面堆放了部分黏土沙,未发现油漆和柴油使用痕迹,无油漆味和柴油味。1、责成上庄镇督促该加工点于64日前将铸造设备和生产用黏土沙清理干净。
2
、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上庄镇加强监管,确保不出现污染问题。


27访受〔20211193来电1、环翠区羊亭镇北上夼村正南200米的山整平土地,毁坏山体和林木。
2
、环翠区羊亭镇北上夼村南面的矿山用垃圾回填,谋取利益。
环翠生态1、经查属实。威海梦享田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在羊亭镇北上夼村南承包一处山林及土地,场地平整过程中将原有土地范围扩大,毁坏林地面积2994平方米(合449亩)。区自然资源局已进行立案调查,并编制了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
2
、经查,用建筑垃圾回填属实。北上夼南山山体修复工程回填时使用了部分建筑垃圾,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要求。同时,根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53日下达的《通知》要求,北上夼村矿山治理项目可以回填建筑垃圾。
责成羊亭镇安排网格员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有类似问题,及时督导整改。

28访受〔20211194来电高区卧龙村环保公园里规划不合理,有开饭店和养鸡的。北坡有建筑垃圾。高区其他1、中华环保园始建于1989年,占地面积2394亩,由个人投资建设,园内建设项目分别于1991年和1993年经环翠区计委立项,1999年原市规划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
、经现场核查,所反映饭店为环翠区云强饭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环翠区西北山118号,具体位置为该园道路东侧,属环翠区管辖,高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协调环翠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检查。                                         
3
、该园区内未发现养殖鸡的情况。园内北坡存在少量建筑垃圾。
1、针对环保园的规划建设等历史遗留问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
2
、针对园内北坡存在少量建筑垃圾,高区建设局已向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已清运完毕。


29访受〔20211195来电荣成市崂山街道二疃村崂山北山脚下洗沙厂排放污水污染河水、粉碎贝壳厂污染大气、违法建设废旧垃圾加工厂。荣成水、大气1、当事人反映的洗沙厂实为颜某某制砂厂,主要从事机制砂生产,生产过程产生少量废水,经管道流入车间北侧土坑内循环使用不外排。制砂厂距周边最近河流直线距离约140米,废水不会进入河道。该处已于20214月份停产停业,现场检查时,未进行生产,未发现废水外排痕迹。委托第三方对土坑内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2
、当事人反映的粉碎贝壳厂实为山东地宝土壤修复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土壤改良调节剂制造,配套建有废气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车间物料未覆盖,有轻微粉尘。已委托第三方对废气进行检测,预计66日可以出具检测结果。
3
、当事人反映的废旧垃圾加工厂经营者为程某明,从事废旧回收及塑料破碎、造粒加工,房屋不属于违法建设,房屋内有一台未办理手续的塑料造粒机,已现场督导拆除。
1、该制砂厂已于531日将设备拆除。
2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要求山东地宝土壤修复科技有限公司加大洒水频次,减轻扬尘污染。
3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对山东地宝土壤修复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

*
30访受〔20211196来电高区初村镇北店子村小区北有大量毛毯的加工废料垃圾。高区固废反映的毛毯的加工废料垃圾为个体户王某某回收的毛纺、化纤制品边角废料。该个体户租赁初村镇北店子村西北侧集体空地,对回收的边角废料整理、打包后转卖再生利用。经现场检查,存在堆放不规范和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下达监管服务通知,要求该个体户于6月初完成清理工作。目前,已完成清理。

31访受〔202111801197来电经区滨海龙城小区22号楼楼下小卖店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且小卖店的老板收废品把两个冰柜放在楼道里,占用消防通道,收废品用的四辆三轮车,挪走了两辆,现在还有两辆停在地下车库旁边(小卖店对面),垃圾箱放在小卖店门前,便于其收废品,之前反映过,有点改善,但是不彻底,担心督察组走后会死灰复燃,希望彻底解决。经区其他1、关于经区滨海龙城小区22号楼楼下小卖店的老板收废品把两个冰柜放在楼道里,占用消防通道问题,经查属实。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振超市,20161011日注册于滨海龙城22号一层消防室南木屋,经现场核查,该超市将冰柜放在楼道里。
2
、关于收废品用的四辆三轮车,挪走了两辆,现在还有两辆停在地下车库旁边(小卖店对面)问题,经查属实。该区域原有非机动车停车棚,2020年实施了老旧小区改造后原非机动车停车棚被拆除,三轮车无停放位置导致随意停放。
3
、关于垃圾箱放在小卖店门前,便于收废品问题,经查属实。吉振超市将小区公用垃圾桶移置门口,方便投放。
1、皇冠街道及社区人员,向超市负责人宣传消防知识,并督促其将冰柜搬至店内。
2
、关于非机动车停车位的问题,皇冠街道责令物业公司内在该区域规划非机动车停放点,方便停放,现已整改完成。
3
、皇冠街道及社区责令物业公司加强企业监管,将垃圾桶移回原位,并禁止商铺随意拖离垃圾箱。


32访受〔20211198来电临港区苘山镇盛荣花园北侧把整个山头挖了一半建养殖场(三旺养猪场)猪粪味特别大,周边全是学校和居民区,认为该养猪场离学校和小区太近不合理,之前多次反映不但没有搬迁,反而扩大规模。临港生态、大气经查阅执法卷宗,2011年原威海工业新区山镇沟道头村、东道头村与威海市三旺养殖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将村集体所有的1300亩土地发包给威海市三旺养殖有限公司经营使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丛某在其承包的土地上实施取土、建房、挖沙等行为,破坏了地表地貌,毁坏林地。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终判((2020)鲁10刑终118号)其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经查,三旺养猪场位于山镇东道头村盛荣花园北侧,不在禁养区内。通过走访群众核实、天地图卫星图比对,该场建于20089月,建成后再未扩大规模,盛荣小区、学校等建筑陆续在2014年前后建成,时间晚于该养殖厂,后期随着小区扩大,现距离该养殖场小区约200米。该养殖场建有达到三防标准的堆粪场和储尿池,且目前已经清栏、停养,现场堆粪池内有少量粪污堆积,在猪圈附近近距离内能闻到轻微猪粪味。养殖场正常生产时曾委托山东佳诺检测有限公司对厂区 4个风向口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1、临港区管委责成区社会工作部指导该养殖场做好粪污处理工作,及时清理堆粪池内残余的粪污。
2
、临港区管委责成区社会工作部和各镇政府举一反三,对全区养殖场做好粪污治理监管工作,督导养殖场及时清理粪污,保持环境卫生。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规模化养殖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
33访受〔20211199来电乳山市诸往镇的人粪尿拉在窑涧村东边漫水桥,异味太大,污染环境。乳山经查,诸往镇的改厕长效管护工作是由乳山润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经询问了解该镇改厕工作分管负责人,其表示该镇改厕队伍按要求进行服务,反映问题所处位置粪污是因地质环境原因无法改厕和坚持不改厕的农户拉运倾倒的,位于绕涧村东漫水桥北侧一处低洼荒草地,已责成诸往镇对倾倒处进行恢复整治,已于529日完成。1、责成诸往镇负责,加强对管护市场的监管以及人员的教育,严格控制粪污去向,同时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
、责成住建局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导镇政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改厕长效管护工作。


34访受〔20211200来电荣成市赤山街道凤凰湖边公园夜市摊位的音响噪音大,经常持续到晚上十点多,距离居民区太近,影响居民休息。希望八点以后音量调到不影响居民休息的分贝。荣成噪声 经查,噪音扰民属实。当事人反映的夜市位于斥山街道万祥路,紧邻凤凰湖公园,系群众自发形成的夜市。现场检查,大多数摊位使用音响、喇叭等设备,持续经营到22时左右,出现噪音扰民问题。1、斥山街道对摊贩逐一告知噪音管理相关法律规定,下发《噪音污染防治告知单》,严禁摊贩超分贝叫卖。
2
、石岛管理区综合执法中队开展夜间巡逻执法,杜绝摊贩噪音扰民现象。


35访受〔20211201来电临港区黄岚街道办事处新白玉村南边山上建了十几台风力发电的大风车,风大时机组发出的声音特别大,夏天居民不敢开窗,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临港噪声经现场查看,信访人反映风力发电的大风车为华电威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风力发电机。风机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运转时叶片切割气流产生稳定连续的低频噪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风机轮毂处声源强度约8090dB(A),轮毂距离地面约80米,风机机组塔架基础处的噪声值在6065dB(A)之间。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测算,距离风机282米可达到1类标准(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经到风机现场查看,距离新白玉村最近的风机约721米,符合相关要求,未发现风机产生的噪音传导到村庄住地。经走访村干部及部分村民,均反映风机对其生活未产生影响。临港区管委责成黄岚办事处委托华电威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620日前委托有资质的噪音监测机构开展风机噪音监测,出具噪音监测报告,并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查,避免给周边群众生活带来不便。

36访受〔20211202来电临港区草庙子镇泉东村南边的山林被宫某某破坏,大量树木被砍伐,在山上建二层小楼,认为破坏生态环境。临港生态群众反映位置有两宗违法建筑,临港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办已明确对其中一宗违法建筑进行了立案查处,于2019817日下达了《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另外一宗违法建筑,已于2013年左右对其调查,但暂未查到完整存档案卷,无法核实是否查处到位。经比对威海临港区森林资源一张图2019年)核实,建筑物占地不属于林地。1、临港区管委责成临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办迅速自查,如确未查处到位,将立即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630日前完成立案查处工作。
2
、临港区管委责成区林业部门举一反三,加大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立即依法查处。


37访受〔20211203来电1、经区海边奔腾码头离海边几十米的地方有粉碎石子的,扬尘污染大。
2
、大风天气,石粉全部刮到海里,下雨天石粉随着雨水流入海里。
3
、海边堆了大量的石头,认为石子厂建在海边不合理。
经区大气、水1、经查属实。奔腾码头为威海滨海新城建材有限公司地方厂区,位于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滨海大道761-1号。该公司粉碎石子车间生产时全密闭,输送皮带末端安装喷淋设施,破碎机和筛子均安装除尘设施。
2
、经查属实。石子场除了作业面外都已覆盖,厂区门口装有扬尘检测仪,周边建有防风抑尘网,区边界建有挡水墙。
3
、经查属实。石子加工项目已获得环评手续、用地手续。
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生产时全密闭,做到所有物料全覆盖无死角。
*
38访受〔20211204来电温泉镇前亭子村脉清水厂东边二三百米路北300米路西有个院子常年收购油漆桶,油漆洒在地上,造成土壤污染。环翠其他经查,属实。该处属于废品回收站,场地内有10余个废机油桶及树脂桶,100余个废旧玻璃胶管,少量土壤表层被遗撒机油浸染。已责成企业负责人将滴落废机油或树脂的土壤暂存于废弃油桶中,按照危废转运有关要求,由专业危废转运单位运走,目前已完成整改。

39访受〔20211205来电环翠区桥头镇洛西村西300米向北500路东鑫诚户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污水排入农田里,污染农田。房西头堆放了好多垃圾,有异味,且都是易燃物,有安全隐患。环翠水、固废、大气经查,洛西村西北侧一处院落内确有1家户外用品公司,已停业,厂房已腾空。现场检查发现,在院落南侧挡墙下发现有一个排水口,未见排污痕迹。在院落西侧空地处堆积有少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1、已责成桥头镇对院落西侧空地处堆积的垃圾进行了清理,设置了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
2
、已责成桥头镇加大对洛西村环境卫生的日常巡查,确保问题不反弹。


40访受〔20211206来电高区西河北集刮风时塑料袋、尘土、垃圾到处飞扬,杀鸡的鸡毛、鸡血、鸡粪到处都是,建议建立一个农贸市场。高区其他西河北大集位于高区福山路西河北旧区北侧,开办方为西河北经济股份合作社,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每逢农历五、十开集。造成群众投诉的主要原因是西河北大集开办方卫生保洁不及时,同时大风天气也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检查中发现该大集西北侧场地有鸡毛、鸡血,推测存在宰杀活禽现象。目前,该区域暂未规划建设农贸市场,高区建设局现场责令西河北大集开办方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市场规范管理,禁止入市人员乱扔垃圾,在市场范围内适当增设垃圾桶。二是加大卫生保洁力度,散集后立即组织人员清扫。三是加强市场环境整治,对市场及周边的垃圾杂物进行彻底清理。四是对西河北大集开展联合检查,若发现宰杀活禽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41访受〔20211207来电经区华夏城紫藤花园西边有一个5000多平米的大土堆,没有任何覆盖措施,刮风天气时扬尘大,污染环境。该土堆已经存在七八年,严重影响环境。环翠大气经查,该地块存在植株稀疏、缺失现象,先后多次进行了土地平整、植被补栽、播撒草种。524日,再次对该区域绿化进行补植、养护。527日现场检查发现,坡顶有个别区域生长状况不佳,个别区域因植被生长期较短,暂未形成有效覆盖面,已当即采取草帘覆盖措施进行处置,并对部分生长条件不良的区域进行防尘网覆盖,消除扬尘隐患。责成嵩山街道继续做好该区域植被的补植、养护工作,对绿化进行补植、加密。

42访受〔20211208来电经区滨海龙城17号楼最西单元楼顶东户有居民养鸡等家禽,有粪便异味大,有时鸡打鸣有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经区大气、噪声经查不属实。皇冠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现场入户滨海龙城17号楼西单元楼顶东户,该户没有饲养家禽。皇冠街道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43访受〔20211209来电环翠区新威路137号楼院内有一个大型旱厕,负责打扫厕所的人把政府安的水箱关上了,且十天半个月也不刷一次,一举报就刷,不举报就不刷,持续两年之久,异味太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希望政府对厕所进行改造,改造成可自动冲洗的厕所,以便彻底解决该问题。环翠其他经查,威海船厂在新威路137号楼院内建有一处公厕,已于20195月对此公厕进行了升级改造,具备独立冲水设施,设有感应设备,可自动进行冲水,污水直接进入市政管网,并安排1名清洁工人专门负责公厕日常卫生清理。经现场查看,存在水箱关闭、卫生清理不及时情况,厕所内存在异味。责成竹岛街道督促威海船厂将公厕内水箱开启,责令清洁工人每日至少清理两次公厕卫生,发现问题及时清理。

44访受〔20211210来电经区翡翠城21号楼楼前卫生条件差,乱堆乱放,楼后地砖破碎,路面没有硬化。晚上有狗乱叫,扰民。经区其他1、关于经区翡翠城21号楼楼前卫生条件差,乱堆乱放问题,经查,现场发现此处堆放铁皮桶、水泥及手推车等杂物。
2
、关于楼后地砖破碎,路面没有硬化问题,经查,此处路面硬化采用透水砖铺设,在20205月份已对此处破损地砖进行更换,现此处仅存在少量地砖磨损情况。
3
、关于晚上有狗乱叫,扰民问题,经查,该楼居民在车库内养狗,已于526日前将狗送至他处。
西苑街道责令物业公司对小区环境加强治理力度,责成社区加大文明养犬宣传频次。


45访受〔20211211来电乳山市乳山寨镇玉皇台村于某某破坏土地,把村里170多亩地挖沙卖沙,破坏生态。乳山生态202010月,乳山市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群众市民热线反映于某某破坏土地问题后,立即联系投诉人宋先生、曲先生等4人到实地查看,经查现场存在取土迹象,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1014日将案件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随后,乳山寨镇政府向自然资源局递交了《关于玉皇台村挖湾蓄水占用耕地的情况说明》,申请撤销该案,本着消除违法状态的原则,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129日再次组织工作人员勘察现场,经查有三处取土迹象。其中,地块一(蓄水池)是在原有平塘基础上扩容,地块二是破坏耕地取土,地块三破坏基本农田。20201214日,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回函乳山寨镇政府要求10日内完成地块二和地块三的取土现场整改并恢复种植条件。
2021
15日,乳山寨镇政府再次向自然资源局申请撤销对地块一的查处,我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实际,考虑其在原有平塘基础上扩容,实际用于周边百姓日常农业灌溉,于当日函告综合行政执法局终止地块一的查处。随后,乳山寨政府立即组织对地块二、地块三进行整改,并于20211月中旬恢复耕种条件。
责成自然资源局及乳山寨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破坏耕地行为。
*
46访受〔20211212来电环翠区青岛北路34号楼南威建集团后院位置安了两个排烟设备,一个是威建集团食堂的,一个是前面某个饭店的,噪声特别大,影响34号楼居民正常生活,夏天开窗的时候更明显,还有油烟。环翠噪声、大气经查,反映的分别为威建集团第三建筑分公司单位食堂和威海市环翠区金英回味砂锅饭店油烟净化设备,存在油烟和噪声。已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测中心于528日对两家餐饮企业油烟排放情况、噪声进行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47访受〔20211213来电环翠区公交一公司南行快到高阳饭店北侧有个小路口,西行30米第一个小路口向北转路东第二个板房里有一家没有执照的喷漆作坊,有很大的刺鼻性气味,堆放了很多喷漆用废旧报纸、塑料制品、油漆、汽油等垃圾及易燃品。经区大气经查属实。该喷漆作坊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鑫泰机动车维修部,经营地为经区西苑街道海南路西行30米路北第二个板房,主要从事汽车钣金喷漆。经现场查看,室内有一套喷漆烤漆房设备,存有少量油漆桶及损坏的汽车配件,现场未发现堆放了很多喷漆用废旧报纸和汽油等及易燃品
 1、西苑街道已送达取缔通知书,限期该维修部于530日前自行搬离,现已搬离。
 2
、西苑街道将加强属地监管力度,加强辖区巡查。

*
48访受〔20211214来电乳山市午极镇北庄村南侧山东路桥公司在修文登-莱阳路段的高速,2020年将村南侧排水沟堵死,导致下雨时雨水将水沟两侧农田淹毁,对农田承包户造成很大损失。乳山其他经查,群众反映的被淹没农田位于北庄村南,此前乳山市市长热线已受理过该问题,乳山市文莱高速工程建设指挥部和建设方已协调施工单位用时半个月,于520日前新建和修复了排水沟渠,沿文莱高速(北庄村委对面路口往南走)k42769.5涵洞南侧向西修缮水沟200mdk0+270涵洞北侧向北修缮水沟100m,并解决了百姓现场提出的有关要求。528日,午极镇政府和北庄村村委与反映问题的几名村民沟通,村民均表示问题已解决。午极镇政府负责继续跟踪该问题进展,与北庄村反映问题的村民再次确认核实,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妥善处理。

49访受〔20211215来电荣成市俚岛镇杨家山村东侧亿安塑料公司、西侧鑫辉塑料公司,生产过程中气味非常大,用黑色的废弃塑料再加工成黑色的鲍鱼筐,放到海水中,污染海洋环境。从石岛到成山镇的海岸线上养海带的都是用的黑色浮球,污染海水环境。荣成大气经查,异味问题属实。荣成市俚岛镇忆安塑料厂、荣成市俚岛镇鑫辉塑料厂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加工,生产流程为:原料加热注塑冷却成型,现场检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已委托第三方对两家企业废气取样检测。黑色鲍鱼筐和黑色浮球均为海上养殖允许使用物资,对海水水质不造成明显影响,能够满足相应的海洋功能要求。1、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俚岛镇督导2家公司于630日前完善废气收集设施,进一步整改提升。
2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对2家公司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
3
、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俚岛镇加强对两家企业监管力度,发现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罚。

*
50访受〔20211216来信威海市高技区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东面吉林路附近小区的居民反映,在小区附近有两条河,山大威海分校东面一条,家家悦和帝王宫市场之间一条,两条河从悦海小区北面汇入到大海里。在这条河的周边及上游存在各种污染源,周边住户、饭店、帝王宫市场的商贩也经常将污水、污物向河内排放,河道中淤泥遍布、水流不通,导致河水长年恶臭,污秽不堪,周围居民天天生活在这种环境中,夏天都不敢开窗,不仅臭气熏天,蚊蝇更加泛滥成灾,因为河流通向海洋,部分渔民又将一些破旧渔船长年停靠在河里,还有渔船在此维修、排油、排污,导致入海口处变成黑沙谁”,淤泥堆积严重,这里俨然成为一个垃圾场”,腥臭味严重。还有附近的污水处理厂,常年噪音不断,影响居民休息。高区1、群众反映的两条河道实为一条河,即钦村河。钦村河早年水质较差,周边生活、生产污水直排现象较为严重。近年来,经过各责任单位的齐抓共管,河道两侧的集市、饭店和生活小区的污水已并入污水管网,群众反映的问题已得到了整改。
2
、群众反映的渔船停靠问题,该处船只系天然港湾麻子港渔民作业船只,麻子港是渔民生产生活的天然港湾之一,历史已久,因船只停靠,未对该处河道进行硬化。在此处停泊便于船只避风上岸。
3
、群众反映的污水处理厂实为高区第三污水泵站,声音为泵站内除臭设备间风机系统的声音,虽然水务集团已经对除臭设备进行加盖并对风机进行再封闭处理,但风机系统和尾气排放系统噪音仍对周边有一定影响。
1、水务集团认真落实钦村河河道雨污管道治理的主体责任。同时,高区将加强对河道周边环境的监管,重点对钦村河沿线,尤其是帝王宫市场、槐云集等重点位置进行监控,全面清查小散乱污情况,严格执法,确保水质达标。
2
、由于钦村河入海口处作为渔船避风港湾,停泊历史已久,无法立即进行搬迁,继续做好该处渔船的管理及整治工作。
3
、将对高区第三污水泵站内的风机系统进行限期整改,一是对除臭设备尾气排放风管加装消音装置;二是将除臭风机更换为声音更小的静音风机;三是在风机密封箱内壁加装吸音棉。630日前完成。

*
51访受〔20211217来电文登区皮肤医院路北大院内进行铸造翻沙工作,灰尘严重,污染环境,一般是在夜间加工。文登大气经查,反映的实为文登市德盛铸造厂,位于天福办福谐路27号,该厂20142月租用天福街道办事处文山村工业厂房,从事电机壳铸造,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现场查看,该厂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其所属行业为电机壳铸造,正常生产时会产生粉尘。该厂设备主要使用工业用电进行生产,存在峰谷电价,尖峰电价为0.95元,低谷电价为0.3元。为降低生产用电成本,其熔炼工序主要是在夜间进行生产。1、责令厂家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因维护不到位,对周边住户和店铺产生不良影响。
2
、责成生态环境分局和天福街道办事处及时跟进厂家生产经营情况,对其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其噪音、粉尘进行检测,依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责成天福街道办事处及生态环境分局晚上不定期对该厂进行排查,如有违法违规情况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52访受〔20211218来电经区海南路4号徐家河西岸的银和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产生的废水和废料直接排放至河中,污染环境,希望部门查处,关闭工厂。经区经查,威海金和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冷却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排放,院内积水为清洁地面用水,且最终汇入下水管道,无外排迹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存于库房内。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生产,减少各环节粉尘排放,并及时清扫,进一步降低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53访受〔20211219来电临港区草庙子镇泉东村村碑东100米路口向南原来是耕地,但是被开挖,堆放大量沙土,继续向南至山上,原来的林地被开挖,堆放沙土。临港生态经查,20081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草庙子镇泉东村地块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土地至今未出让,也未开挖,但存在堆土。堆土所有人为周某臣,来源于恒融时代和文登营村棚户区改造两个项目,目前渣土堆覆盖有抑尘网。2018年,在没有经过林业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周某臣私自在泉东村非法开垦林地3212.65平方米,江某忠私自在泉东村非法开垦林地2297.61平方米。2020年,威海市林业局分别对周某臣和江某忠作出了行政处罚,要求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按照5/平方米的规定标准,分别罚款16063.25元、11488.05元。目前,周某臣、江某忠已缴纳罚款,并进行了复绿。1、临港区管委令建设局责成周某臣对现场渣土堆清理整治,并覆盖抑尘网,计划615日前完成整改。
2
、临港区管委责成区社会工作部举一反三,加大对破坏林地行为监管打击力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立即依法查处。


54访受〔20211220来电文登区界石镇宫家庄村储能电站,水泥粉尘污染、排放废水到宫家庄村前面的河里,污染环境。文登大气、水经查,群众反映的抽水蓄能电站实际为中铁十四局文登电站2号拌合站,专门为文登抽水蓄能电站配套生产混凝土。该工地定期进行洒水降尘,生产过程在封闭车间内进行。虽然采取了一系列防护措施,但生产施工过程中还是会产生少量粉尘。经现场查看,该拌合站建有沉淀池,所产生废水通过管网回收至电站污水站集中处理,没有废水外排现象。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河流水质进行了取样监测,水质达标。1、责成生态环境分局加大检查力度,在该拌合站正常生产后对粉尘进行监测,如监测结果超标,将依法查处。
2
、责成生态环境分局对周边区域继续开展检查,如发现偷排废水情况,依法进行查处。
3
、沟通中铁十四局加强水处理系统管理,第二级沉淀池要尽快投入使用,不得出现废水外排现象;加大道路及厂区内洒扫力度,加强工程车辆管理,减少粉尘污染。


55访受〔20211221来电1、高区长春路新浪屿花园小区1-4号楼地下停车场常年无人管理,有垃圾,尘土飞扬,存在污水渗漏的情况,怀疑为楼上居民生活污水顺着污水管道渗透到地下停车场,希望部门查看。2、万宁街威高万和花园路段房屋拆迁的位置上存有拆迁的泥土,扬尘严重。高区其他1、该处地下停车场为小区开发商泰浩房地产公司所有,尚未交付小区物业管理,存在地面起砂、堆放木板、木门等建筑废弃物情况。存在入库管道根部漏水情况,无明显异味,现场判断为漏滴积水,非生活污水。
2
、万宁街威高万和花园路段东侧,因房屋拆迁建筑垃圾清理后暂未绿化,形成土地裸露。田和街道办事处已对该处裸露土堆进行覆盖。
1、责成小区物业公司对堆放的木材、木门等建筑废弃物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小区开发商因经营不善、濒临倒闭,已无力对该处地下停车场进行维修。物业将加强巡查对新增的乱堆物料及时进行清理。
2
、万宁街威高万和花园路段东侧裸露土地已覆盖完毕。下一步根据拆迁改造计划,对该处进行绿化和硬化,彻底解决裸露土地问题。


56访受〔20211222来电1、乳山市白沙滩镇桃村王家村姜某某在村东南侧100亩耕地上挖土卖土方,将耕地变成垃圾场(海蛎子垃圾、浒苔养殖垃圾、理石厂垃圾),排放废水污染村生活用水和土地。2、桃村王家村北河桥两边河道内有200米长、3米深的垃圾坑,污染白沙滩河。3、桃村王家村委会南30米大型养猪场异味严重、排放废水,希望搬迁。4、桃村王家村正东侧200米与洼于家村交界处有人私设垃圾场,污染白沙滩河水源。乳山生态、固废、水1、经查属实。2008年,滨海新区(银滩旅游度假区)因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用土需要,在该地块取土用于潮汐湖西路及潮汐湖东路的道路建设填方。该取土点为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涉嫌非法取土。我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520日将该案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理,目前正进行调查取证。针对垃圾(主要为海蛎子壳)堆放问题,我市环卫处和白沙滩镇政府已清理到位。
2
、经查属实。经勘查,交办件中反映的垃圾坑为两处旱时取水灌溉的蓄水坑,坑周边确有生活垃圾,2021528日已完成清理整改。
3
、经查属实。交办件中反映的养猪场为张某养殖场,位于桃村王家村南50米,根据乳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乳政办发〔20201号),该养猪场不在禁养区内,占地2亩,存栏生猪20头,配建粪场28平方米,污水池88立方米。经勘查,该养殖场未发现粪污外排情况,粪场、污水池遮雨棚破损,粪场周边有散粪堆积。
4
、经查属实。经勘查,桃村王家村与洼于家村交界处确有垃圾,2021529日已完成清理整改。
1、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白沙滩镇政府抓紧完成对非法取土行为的调查取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
、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及白沙滩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导养殖场规范使用粪污贮存设施,定期喷洒消毒剂消减异味,严禁粪污乱堆乱排。
3
、责成自然资源局和白沙滩镇政府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非法取土行为。


57访受〔20211223来电乳山市海阳所镇南泓村、小泓村沿海,白沙滩镇、徐家镇所有海域养殖牡蛎,每天18:00养殖户将牡蛎壳倾倒在海中,污染海洋环境。乳山其他经查不属实。自2019年开展沿海养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来,乳山市建立镇级、村级、具体工作人员三级责任体系对沿海环境卫生进行治理,由沿海各镇及滨海新区按照属地划分对牡蛎壳等养殖作业垃圾进行定期收集,统一清运。乳山市规划建设了海阳所镇南泓北村和南黄镇西浪暖两处牡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对以往分散在沿海的牡蛎养殖作业区进行集中搬迁安置、统一规范管理,解决养殖企业(户)自行分散清洗加工造成的环境问题,现已建成两处示范区的一期工程,并优先搬迁安置了白沙滩镇全部养殖户及海阳所镇、徐家镇的部分养殖户,从根本上杜绝了养殖垃圾倾倒入海的现象。1、加快推进牡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二期工程建设,尽快完成养殖户搬迁安置及原作业点清场。
2
、由乳山市住建局、滨海新区、海阳所镇、白沙滩镇、徐家镇等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进行常态化监管,做到牡蛎壳、垃圾随产随清。


58访受〔20211224来电经区崮山镇沙龙王村崮山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所占土地近百亩为耕地和林地,用于建设办公楼和接待会所,部门答复责令七日内整改,但该公司只整改了别墅和小型集装箱,认为不合理,希望拆除办公楼和接待会所。 经区生态经查,该办公楼建于2012年,原为设施农业配套的管理及附属设施,现为办公用途,占地约1013平方米,占用地类为设施农用地,未办理用地手续;举报人所称的接待会所实际是办公、宿舍和餐厅一体的楼房,建于2014年,占地591.9平方米,占用地类为设施农用地,未办理用地手续,原威海市国土资源局已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批准立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将依法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按程序依法处置。
*
59访受〔20211225来电多年前环翠区温泉镇马夼村村南面机场路被征用栽树绿化,后绿化树木被个人村民开挖售卖并在该处开设沙厂,破坏生态。环翠生态1、关于机场路被征用栽树绿化,后绿化树木被个人村民开挖售卖问题。经查,反映区域位于桥头镇董家夼村西北方向,机场路修建于2004年前后,经与村老书记了解,无法证实是否存在村民开挖售卖绿化树木情况,公安机关也未查到有关报案记录,经现场查看,绿化带内没有发现明显因开挖树木导致的缺株现象。
2
、关于有人在该处开设沙厂,破坏环境。经查,属实。202011月,接群众举报有人在该处非法洗沙后,桥头镇会同市、区两级自然资源部门,现场勒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督导当事人按要求整改。527日,桥头镇与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共同赴现场查看,当事人已停止违法行为,并将洗沙设备拆除,正在清理现场乱石和石子。
针对现场堆放乱石、石子和存在裸露土问题,桥头镇督促当事人立即采取绿网覆盖方式降低扬尘,要求对剩下乱石和石子限期64日前搬离,并对工程车碾压的土地进行复垦。

60访受〔20211226来电荣成市滕家镇西河北村西北角山上有两家养猪场一家养鸡场,污染大气。荣成大气经查,徐某江养猪场,属散养户,沉淀池及刮粪池运行正常,粪污用于自有土地种植,现场有轻微异味;车某华养猪场,属散养户,沉淀池运行正常,粪污用于自有土地种植,现场有轻微异味。方某超养鸡场,属规模养殖场,刮粪池及干粪堆场运转正常,与周边农户签订了粪污消纳协议,用于农业种植,现场有轻微异味。已委托第三方对3家养殖场的空气进行取样检测。1、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将根据空气检测结果,对3家养殖场分别提出整改措施。
2
、荣成市畜牧业发展中心、滕家镇加强养殖场污染巡查,不定期对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发现污染隐患限期整改,并督促上述三家养殖场不定期喷洒除味剂,加大圈舍冲刷次数,减少异味产生。


61访受〔20211227来电环翠区张村镇九华路宜章金属有限公司,注塑的废气影响工人身体健康,污染大气。机械抛光粉尘污染大气。环翠大气经查,该公司营业执照、环评手续以及废气处理设施、粉尘收集设施齐全,车间5台注塑机均连接废气处理设施,1台机械抛光机已安装粉尘净化器,产生的有机废气、粉尘均被净化处理,经现场检查,车间无明显异味。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负责人做好职工日常个人防护。

62访受〔20211228来电文登区龙山街道宁阳村西北角养猪场异味扰民,也担心污水排放问题。文登大气经查,养殖场位于非禁养区内,2008年建设,距离宁阳村最近村民住宅直线距离约为100米。养猪场内存栏123头猪,属于养殖专业户。场内配建了储粪场、沉淀池、雨污分流设施等粪污处理设施,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未发现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因养猪场储粪池位于场区门口距离宁阳村村民住宅较近,存在养殖异味。1、责令当事人每天及时清理粪污,及时清理堆粪场内猪粪,养殖过程中使用生物除臭剂,减少异味,避免对村民生活造成影响。
2
、加强日常监管,维护好粪污处理设施,并及时清理粪污,杜绝出现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


63访受〔20211229来电高区田和街道潍坊路35号楼下的化粪池开裂漏气,造成大气污染,蚊蝇特别多。高区大气经查不属实。527日,高区建设局到潍坊路35号楼现场,打开楼前化粪池检查,未发现该楼化粪池存在开裂情况,化粪池运行状况良好,也未发现异味。区建设局随后对该楼居民进行了走访,该楼居民也表示没有异味。1、如群众再发现类似情况,可联系高区建设局(联系电话:5629079)进行反映,高区建设局将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查看检修。
2
、继续加大对高区污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巡查养护力度,及时更换维修破损的老旧污水设施。


64访受〔20211230来电乳山市崖子镇转山头村刘某在村河南侧毁坏耕地建设厂房,希望查处。来电人再次来电反映14日反映过,但是发现厂房仍然在建设中。乳山生态反映地块系刘某于20214月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崖子镇沟东村和台上村共1012平方米土地进行场地平整硬化,用于制作水泥板的场地,现场未建设厂房,无其他构筑物。占用的1012平方米土地中,沟东村764平方米土地地类为沟渠,台上村248平方米土地地类为耕地,不符合乳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416日将案件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1519日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目前已整改到位。责成自然资源局和崖子镇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乱占耕地开展违法建设行为。
*
65访受〔20211231来电经区悦海花园小区西侧的绿化用地原计划修建景观大道,现绿化用地被私自建设为围墙、健身场地、地下车库通气孔,认为影响生态环境。经区其他1、关于悦海花园小区西侧的绿化用地原计划修建景观大道问题,经查不属实。根据2004年编制的悦海花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悦海花园区域规划建设一条东北方向的景观轴线,不占用绿化用地。
2
、关于现绿化用地被私自建设为围墙、健身场地、地下车库通气孔问题,经查属实。西侧围墙为迪尚房地产公司在自有土地上私自建设,属于违法建设。根据迪尚悦海花园项目方案,该区域规划为健身场地,有地下车库通气孔,不存在将绿化用地转做其他用途、影响生态环境问题。
针对反映的私自建设围墙问题。自然资源经区管理办已向威海迪尚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对私自建设的围墙自行进行改正,目前该建设单位已将东侧围墙拆除完毕。

66访受〔20211232来电1、环翠区孙家疃街道蓝山海岸小区东北面山上,可以看到该处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工业垃圾;2、沿两岔路口直行至上坡位置,在该处大铁门内有人员倾倒垃圾和开山采石。环翠固废、生态1、经查,该区域存在生活垃圾及道路施工中拆除的砖、混凝土碎块等建筑垃圾。
2
、经查,该处铁门为防火通道入口,防火通道一侧存在倾倒生活垃圾情况。该处在上世纪90年代初存在采石场,停用至今有20余年,原采石场位置有石块堆积,为2012年蓝山海岸项目建设时基坑开挖产生的石块,不存在开山采石行为。
1、孙家疃街道对两处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2
、孙家疃街道做好防火卡点值守工作,安排护林员定期巡查,对现有堆石加强监管,堆石用于周边防火通道及相关设施维护使用,不得私自外运和买卖。


67访受〔20211233来电荣成市城西街道向阳埠村村民陈某某在村公路西50米,向南300米路东堆积了大量粪便,异味扰民。荣成大气经查,群众反映的粪便堆放地点位于村西北150米处,东面为村路,西、北面均为村民陈某林耕地。陈某林于410日至57日期间,先后在滕家镇鲍村鸡场购买了8立方米鸡粪,用于秋季种植小麦使用。现场调查发现,此处粪堆已经覆盖处理,存在少量的污水及轻微异味。陈某林已将粪堆清理干净,并对堆放场地进行处理,清除污水及异味。

68访受〔20211234来电南海新区小观镇永安街钢窗附件厂后院堆放的沙子是在黄垒河盗采的。南海其他经查不属实。群众反映的附件厂后院确实存有沙土堆,沙土来源于王某某进行黄垒河孙家埠村段清淤采砂工程,并提供了《黄垒河(界河)孙家埠村段清淤采砂工程承包协议书》,该协议合法有效。经现场查看,现场存放沙量与厂区负责人描述沙土运送方量基本一致。全力推进南海新区河长制工作,加大黄垒河区域巡查力度,开展联合巡查,一旦发现有不法分子非法采砂,必将依法查处,切实维护河道环境。

69访受〔20211235来电有人在文登区圣海路与现代路交汇处放置非法开采的矿石,且破坏了绿化带。南海其他经查不属实。1、群众反映的堆料区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手续合法,堆放石料属于宋村台上石子厂和宋村上徐村石子厂尾矿处理,手续合法。
2
、现场核查,该处作业区域位于绿化带外围,未发现破坏绿化带情况。
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举一反三,坚决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破坏耕地的行为。同时,加强绿地巡查监管,每天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巡查,形成巡查台账,如发现管护不到位或破坏绿地情况立即核实上报处理。

70访受〔20211236来电荣成市滕家镇西初家村东北角的养猪厂随意排放猪粪便,异味扰民严重。荣成大气、固废经查,周某江养猪厂,属于养殖专业户,配套建设了干粪堆积场、沉淀池等污染治理设施。该养猪厂干粪堆积场外围有粪污遗漏痕迹,现场有轻微异味,已督促当事人完成粪污清理。已委托第三方对养猪厂空气进行取样检测。1、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根据空气检测结果,对该养殖场提出整改措施。
2
、责成荣成市畜牧业发展中心、滕家镇加强养殖场污染巡查,不定期对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并督促周某江不定期喷洒除味剂,加大圈舍冲刷次数,减少异味产生。


71访受〔20211237来电经区泊于镇海西头东边茂草口(地名)填海盖楼,破坏生态。经区、荣成其他经查不属实。该区域不存在违法填海盖楼、破坏生态问题。泊于镇政府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对违规建设及破坏生态行为进行巡查监管。

72访受〔20211238来电环翠区孙家疃镇维多利亚小区后面山上有居民自己开菜园,影响生态。环翠其他经查不属实。反映区域位于孙家疃隆御维多利亚小区27号楼和36号楼南侧小区红线外,属于外窑合作社(原外窑村),土地性质为园地(农用地),当地村民存在种菜现象,但不属于私自开挖菜园。


73访受〔20211239来电文登区大水泊镇井东村于某某的土地被村北的威海空军场站油料股排放的生活污水污染了,给于某某造成损失。一直未解决。文登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位于大水泊镇井东村东北方向约300米,属于部队油料库。村民于某某土地位于油料库东,油料库平时生活污水通过场地东侧管道排放至于某某土地内,导致其土地无法耕种。当天,已与于某某当面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责成文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水利局、大水泊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对接协调部队将对生活污水统一收集、集中清运,并向上级申请资金,用于安装污水处理设备,于某某对此表示认可。同时,由大水泊镇政府与部队进行沟通,加快推进油库站污水处理工作,并对于某某先生造成损失进行赔偿。

74访受〔20211240来电文登区火车站附近每天都有一股类似臭鸡蛋的气味,污染环境。文登大气经查不属实。调查人员于527日至529日连续3天到火车站进行实地检查,对火车站广场周边范围的工厂进行排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异味。通过走访火车站周边群众,群众表示未发现火车站附近有臭鸡蛋气味。


75访受〔20211241来电乳山市乳山寨镇管村建设高铁24小时施工,严重影响居民休息。乳山噪声经查,管村施工现场为莱荣高铁乳山段的项目施工现场,目前正在进行隧道口施工,项目方为加快工程进度,存在24小时施工情况。现场噪音检测结果为噪音超标。乳山寨执法中队已对中铁四局项目经理进行问询并做了执法调查笔录。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予以处罚。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寨镇政府负责督导项目方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噪音扰民。

76访受〔20211242来电文登区界石镇丑家屯村东头有个养猪场,猪粪和猪尿排入东边三个水库,污染水库,影响村民灌溉,且异味大,污染环境。文登水、大气经查,丑家屯村东头养猪场距丑家屯村300米,目前存栏1头猪,该养猪场东面200米处有1个水库和2个小水湾,现场查看时未发现粪污流入水库的痕迹。该养猪场配建了沉淀池,粪便日常清理用于自家菜地或者还田,现场未发现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但现场存在轻微的异味。 1、责令该养殖户加强日常管理,做好粪污收集,及时清理粪污,避免出现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
 2
、责成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界石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引导养殖户采用填加微生态制剂、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77访受〔20211243来电环翠区羊亭镇名流红绿灯往南五六百米路东有四五个采石场,其中一个采石场没有营业执照,粉碎石子扬尘大,污染环境。环翠生态经查,石子厂和院内另外2家石材加工厂,已于2021513日被依法取缔,520日已拆除生产设备,不具备生产条件。责成羊亭镇加强巡查,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78访受〔20211244来电1、文登区文登营镇西北叉村村头有一个养猪场,异味大难闻,夏天苍蝇多。2、村中间还有王某某养牛场,牛粪乱堆,夏天苍蝇多。文登大气1、经查,群众反映村东北的养殖户位于非禁养区内,目前存栏生猪34头。现场调查发现该户储粪场未硬化,沉淀池防雨盖损坏,现场有异味。
2
、经查,群众反映王某某养牛场位于非禁养区内,目前存栏4头,有少量牛粪堆放,现场有异味。
1、责令该养猪户清理储粪场粪便,并禁止其继续在此地块继续堆积粪污,日常产生的粪污及时进行还田处理。202165日前修复好沉淀池防雨盖,并将沉淀池加高加盖,防止外溢。同时,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生物除臭剂,减少异味,避免对村民生活造成影响。
2
、责成文登营镇政府积极对接养殖户,养殖户同意7月份生猪出栏后今年将不再此处养殖。
3
、责令该养牛户完成储粪场粪便的清理,并常态化保持。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生物除臭剂,减少异味对村民生活造成的影响。


79访受〔20211245来电环翠区温泉镇堂子村西山砖厂南边有个山夼,有人往山夼里拉建筑垃圾和修车的垃圾,污染环境。环翠固废经查,该处山夼属于桥头镇后于家村,后于家村村民宋某某在山夼水塘周边堆积了垃圾,垃圾类型主要为建筑施工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及少量其他废弃物等。430日,区自然资源局接群众举报,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查处。责成区自然资源局按程序进行查处,确保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补植。

80访受〔20211246来电临港区汪疃镇上韩家村201国道北侧的沥青拌和站无覆盖,异味严重,扬尘污染,希望部门查处并整改。临港大气1、群众反映的沥青拌和站系威海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沥青混凝土。经现场检查,厂区内露天堆场覆盖完全,但路面有积尘,清扫洒水不及时、不彻底,车辆经过易造成扬尘污染。
2
、固体沥青加热变成液体沥青,出口出料环节会释放异味,废气经收集后送至低温等离子+UV光解装置处理。20207月,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了检测,臭气浓度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
1、督促企业加大路面洒水清扫频次,加强物料装卸、运输过程的喷淋降尘。
2
、临港区管委责成生态环境分局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
、临港区管委责成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要求,对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输送、生产等各环节存在的无组织排放污染进行管控,严防扬尘污染。


81访受〔20211247来电1、近期文登区环山街道孙家西山村西头原来石子厂有人员打石头,污染环境,噪音扰民;2、村北面原来水泥砖厂破坏耕地,至今荒废未复垦。文登噪声、生态1、经查,该处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单位为山东省威海基础工程公司。该项目于20207月起施工,按照治理设计方案要求进行爆破削坡、回填续坡、挡建墙排水沟和绿化等工作。20201017日第一次爆破并进行爆破振动安全监测,报告显示此震动波并未超出规定标准。
2
、经查,该水泥砖厂位于环山街道办事处孙家西山东北、圣海路西侧、小嵛岭水库东边,原占地面积约23亩(耕地约9亩、坑塘水面约14亩)。此处原为坑塘和低洼薄地,2010年修建圣海路时,余下的酥土填埋在此。2011年,村集体将此处平整后建设了文登区诚意水泥砖厂,从事小块水泥砖生产与堆放。2018年环保督察期间,因未办理相关手续,孙家西山村将砖厂拆除,搬离所有设备及成品砖等物品,并组织了复垦,已完成土地平整,但因土地贫瘠,至今无人认领耕种。
1、责令施工单位严格按行业标准施工,加快施工进度,确保今年7月底前完成施工。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利用高压喷淋设备进行降尘,减少对周边群众的生活影响。
2
、责成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增加巡查频次,对施工现场加大监管力度,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责令其停工整改。
3
、文登区自然资源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孙家西山村立即组织耕地复垦,恢复耕种。目前孙家西山村已清理耕地上的渣土,下步计划栽种南瓜。


82访受〔20211248来电1、文登区宋村镇家家悦配送中心三岔路口南面的生产水泥制品工厂,破坏耕地私搭乱建,非法使用地下水,无环评手续;2、文登区宋村镇姜格庄村西面昌海路路西砖厂,破坏耕地私搭乱建,非法使用地下水,无环评手续。文登其他1、经查,群众反映水泥制品工厂经营者为宫某某,主要经营销售大棚建设材料用品。2008624日与宋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用于出售竹子等,占地总面积约14.5亩,土地地类为耕地。合同签订后开始逐年建设房屋及设施,2012年硬化了2亩场地准备收粮,2018年在此处生产用于蔬菜大棚的水泥柱,前期已停产,目前厂区内主要用于堆放竹竿、水泥柱、石棉瓦等货物。该处院内有1眼机井,主要用于居住生活用水。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当事人取水主要用于日常生活,且取水量较小,不需办理取水许可。但该厂不符合土地规划,无环评审批手续。
2
、经查,群众反映的砖厂文登区春良水泥制品厂,经营者为姜某某,2018年租用姜家庄和金北村的土地。现占地总面积约10.5亩,土地地类为耕地7.5亩(其中基本农田4.6亩)、未利用地3亩。该厂不符合土地规划,且未经批准擅自占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没有环评审批手续。砖厂院内西北侧有1眼水井,安装有取水泵,流量2/小时,主要用于生产水泥砖,未办理取水许可,属于非法取水。
1、两位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占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文登区自然资源局于2021527日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消除违法状态。同时,启动立案查处程序,将依法对两位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生态环境分局已向两家水泥制品厂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两家立即停止生产,目前企业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3
、针对文登区春良水泥制品厂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相关规定,文登区水利局已当场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待调查取证、确认违法行为后,将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其作出2—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
、责成宋村镇及有关部门加强跟踪检查,一旦发现存在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现象,依法立案查处。


83访受〔20211249来电文登区宋村镇台上村北面后山的塑料加工厂,每天粉碎塑料扬尘严重,污水随意排放至村内河中,污染水源。文登大气、水经查,群众反映的塑料加工厂为威海碧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宋村镇台上村北的仓库,该公司于2013年在仓库存放从威高集团收购的下脚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并对下脚料进行破碎,作为各种塑料行业的原料。仓库原有破碎设备1台,202153日将破碎设备搬到宋村镇工业园区内(相关手续齐全)。现场无粉碎塑料扬尘,未发现污水随意排放至村内河中的现象,但仓库南侧水沟发现有碎渣。已完成仓库南侧水沟淤泥及碎渣的清理,消除对环境的影响。同时,责成宋村镇政府将跟踪检查,一旦发现存在破碎加工塑料的违法行为,将及时上报,并配合生态环境分局依法查处。

84访受〔20211250来电原放置在路边的垃圾桶现被放置在环翠区北山路3-2号楼的北边,被告知是省环保督察组要求不允许将垃圾桶放置在路边,咨询是否为省环保督察组要求,且咨询垃圾桶放置在居民楼前是否合理。环翠其他经调查,该处垃圾桶原来在北山路威海原英国领事馆门前,本着方便居民投放、方便垃圾清运的原则,鲸园街道联合区环卫中心对垃圾桶位置进行了调整,将垃圾桶放置在北山路3-2号楼西北角,并非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
已将北山路3-2号西北角的垃圾桶迁至向南70米,在公安环翠分局门口花坛旁。

85访受〔20211251来电乳山市白沙滩镇王家口村村东北方向大寨田50亩基本保护农田被堆积大量石块、石渣,导致农田被破坏,且污染空气。乳山其他经实地勘察,反映地块确有大量石材堆放,占地约16亩,经查此处石材堆放点并未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涉嫌非法压占耕地,我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58日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理。目前,昆仑路桥已将本公司堆放的石材运走,剩余部分暂无人认领,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在扩大调查范围,并准备发布认领公告,如公告到期后无人认领,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白沙滩镇政府抓紧完成对非法占用耕地堆放石材行为的调查取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
、责成自然资源局和白沙滩镇政府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非法占地行为。


86访受〔20211252来电526日一群志愿者到临港区正棋山1号小区清理垃圾,将部分垃圾填埋在小区36号楼西侧坑内,希望部门协调尽快清理。临港固废现场发现正棋山136号楼西侧有填埋垃圾的迹象。1 临港区管委责成区建设局、草庙子镇政府组织社区及物业公司,对正棋山136号西侧填埋的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回填恢复原状,目前已完成。
2
 临港区管委责成区建设局、草庙子镇政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加强组织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87访受〔20211253来电经区丰北路华夏山海城西边北葛拉水库及附近河道有管理规定,但一直无人管理,很多周边居民在水库四周以及山上向下流的河道两岸开荒圈地种地,用建筑垃圾搭建储藏室,放了很多油漆桶,里面装的发酵的肥料,还有村民在水库里洗衣服,破坏水库生态环境,污染水源。环翠经查,嵩山街道于2018年建立河长制。自2019年以来,已多次组织有关村居清理塘坝四周以及下游河道两岸菜园。527日,经现场发现,北葛拉塘坝管理区外围,仍存在个别居民洗衣、开垦种地、堆放农业生产资料现象。鉴于汛期来临,为保证塘坝周边区域群众安全度汛,已要求属地村居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对塘坝蓄洪临界水平线以下区域,进行彻底清理整治。责成嵩山街道加强塘坝及河道管理,对塘坝及河道管理区开荒圈地种地现象,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并举一反三,对辖区水库及河道进行逐一排查,严查水库及河道洗衣、堆放垃圾、开荒种地等行为,维护良好河道环境。

88访受〔20211254来电乳山市冯家镇合子村西侧西北山上2018年三四十亩良田土被挖走卖了,晚上作业,不知道是谁干的,现在地上都是大坑无人处理,破坏土壤无法再耕种。乳山生态经查,合子村共发现2起违法采砂取土行为,当事人分别为宋某某和郑某,破坏土地面积分别为4.7亩、2.3亩,取土量分别为1288立方米、6700.5立方米。经对比卫星图片,2018—2020年期间,该地块未发生变化。经查阅行政执法调查笔录,宋某某、郑某均承认于2021年年初实施了违法采砂取土行为。
2021
312日,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冯家镇合子村西北有人非法取土、洗砂。接到举报后,乳山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冯家镇政府立即到现场查看取证,现场有设备和施工人员,存在非法取土洗砂迹象。经进一步了解调查,确定当事人为宋某某,测量破坏面积4.7亩,乳山市自然资源局立即责令当事人撤离设备,恢复土地原状。后经实地查看,当事人拒不履行,遂于2021331日移交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目前,乳山市综合执法局已立案调查,正在按法定程序研究强制复垦和处罚意见。
2021
3月初,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冯家镇合子村西北有人非法取土采砂,经现场查看,现场有设备但无施工人员,存在涉嫌非法取土迹象,面积约2.3亩,被举报当事人为郑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立即责令当事人撤离设备,恢复土地原状。后经实地查看,当事人拒不履行,遂于2021323日移交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2021528日,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乳山市公安局就该案处置工作进行了会商,由于公安机关刑事处罚必须提供物价部门作出的涉案金额评估鉴定报告,而出具该报告需聘请第三方对涉案砂土进行含沙量鉴定,以确定其价值,因此目前乳山市正在联系第三方进行鉴定,补充相关证据要件。下一步,将根据鉴定情况,对该案进行行政或刑事处罚。
1、责成乳山市公安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和冯家镇政府加大联合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对有关问题进行处理。
2
、责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及冯家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非法占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