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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455/2021-07732 发布单位: 威海市林业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6-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林业局
时间: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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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1〕6号)要求,在广泛征求各区市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林业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四章十四条,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执法监管、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提出了要求。开展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摸清野生动物的底数,建立资源管理档案,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健全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体系,科学规划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体系,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构建野生动物救护体系,健全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制,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规范化建设,提升收容救护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对野生动物保护的长效机制作出了规定。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预警,健全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探索利用科技手段开展监测,提高监测和预警能力。探索建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参照省级确定的补偿范围、程序和标准,逐步建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营造良好宣传氛围,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减塑在行动”等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对野生动物执法监管进行了强调。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及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建设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系统,建设统一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动态监管、资源共享,提升管理的精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四)对野生动物保护的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将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栖息地保护修复等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各环节、全链条的监督管理。统筹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工作,扎实推进禁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三、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  洪斌

联系电话:0631—521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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