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现将《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不 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书面调研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 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调研工作。调研报告和《不动产 登记错误赔偿机制调研情况表》、《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联系人员名单》(见附件), 请于 6 月 8 日前由各区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联合通过威海市办公服务系统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
推广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是省政府《 鲁政发 (2021)6 号》 文件关于优化 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 动配套措施的 其中一项目标任务,也是我市提升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指标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市要高度重视 , 抓紧建 立完善不动产 登记错误赔偿机制, 落实省政府“市县财政支持不 动产登记 机构建立责任保险制度,保护权利人依法得到赔偿,提升不动产公信力, 降低不动产登记工 作人员履职风险"的要求 , 8 月底前全面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 制度。
联系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宋慧敏 5806619 市财政局 于佳立 5265889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