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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10J/2021-02068 发布单位: 威海市政府办公室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4-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解读

来源: 威海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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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近年来,全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5〕16号)和《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威发〔2016〕7号),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创新为农服务方式,初步探索了一条以服务规模化促进生产规模化的新路子。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供销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17号)精神,供销社根据政府的安排,代政府起草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文件经市政府研究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三大部分,主要政策措施和突破点包括: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围绕支持供销合作社持续深化综合改革,以提升土地托管服务水平为着力点,转变经营服务方式,完善经营服务机制,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促进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用提出总体要求,通过在县域内建立土地托管服务平台,按照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农民自愿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全托管和半托管相结合三项原则,充分发挥供销社服务主体优势,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推动土地托管业务开展。至2025年,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托管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供销社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供销社系统内农业服务主体,从培育区域性农业服务主体、深化供销社主体与村委共建合作、推行“三化五统十服务”机制、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范围、优化服务要素供给、助力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深化土地托管服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对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提出要求,从政府购买农业服务、土地托管项目用地、农业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支持供销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

文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创新:一是围绕完善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服务体系,提出构建“三化五统十服务”机制,即企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实现统一运作方式、统一农资供应、统一耕作标准、统一销售加工、统一融资保险,统筹推进种肥供应、深耕深松、机种机收、划片管理(田间管理)、统防统治、节水灌溉、秸秆利用、粮食烘干等10项重点服务提升服务组织化程度和整体效能,打造为农服务“供销品牌”。二是支持供销合作社试点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新模式,农业服务主体不流转土地的前提下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三是针对农业基础设施和融资、农业保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和政策,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三、政策解读人

市供销社合作指导科  林军

联系电话:0631-5219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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