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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212/2021-05192 发布单位: 威海市司法局
内容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通过“阳光问政热线”栏目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来源: 威海市司法局
时间: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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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持人:刘局长,我们知道中央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着重提到了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做好新时代法治工作可谓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市司法局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法治威海建设方面将有哪些举措?

市司法局刘士侠局长:不久前,党中央正式发布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这是继《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之后,党中央发布的又一个关于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的、全面的战略发展规划,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出了明确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据了解,省里的法治山东规划和法治社会纲要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当中。我们也正在加紧研究论证,聚焦“‘十四五’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任务,认真谋划“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争取早日出台我市的法治威海、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规划纲要。

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同时,也是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谱写法治建设新篇章的关键之年。市司法局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一手抓基层基础,一手抓突破创新,推动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平安威海、法治威海和“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具体来讲,我们就是要按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四大领域、狠抓八个重点”的总体思路,围绕推进产业现代化、城市国际化、新型城镇化、发展绿色化、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统筹服务经济发展和市域社会治理两个维度,兼顾精致城市建设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两项任务,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等四大领域协同推进,在加强有效制度供给、提高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健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和确保监狱安全稳定等方面持续用力,全力推动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2、主持人:刘局长,刚才您提到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是我们今年持续用力的重点工作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法治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各类市场主体的服务满意率与获得感不断提升,今年,我们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将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司法局刘士侠局长: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打造“法治意识启航、制度供给导航、规范执法护航、法律服务助航”的法治营商环境“四航”工程,既要在改善硬件环境上下功夫,又要在改善法治软环境上下功夫,更好地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

在统筹协调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健全优化法治环境的协调机制,适时召开优化法治环境推进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在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政策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方面,我们主要推出了以下三项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涉企行政检查制度建设。今年,我们将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威海市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准则,从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检查流程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制度的出台将填补我市涉企行政执法制度系统化建设的空白,为涉企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继续推行“首违不罚”“首违轻罚”制度改革。拉长“首违不罚”“首违轻罚”清单,拓展包容审慎监管的覆盖范围,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100项左右“首违不罚”“首违轻罚”事项,最大限度地为市场主体提供宽松适度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目前,已梳理形成12个领域121项新增事项。这项改革措施在全省范围内也属于首创。另外,我们还将着力打造柔性执法与智慧执法并行的执法新模式,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经营。三是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的沟通协作机制,拓宽行政执法监督线索的来源渠道,从群众的意见建议中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完善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方面,我们计划开展“围绕十条优势产业链,组织百所法律服务机构,服务千家企业”的“十百千”工程,作为今年司法局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措施之一。具体来说,围绕我市打造的10条优势产业链,组织全市100家左右法律服务机构,通过企业大走访、法律大体检等方式,为全市不少于1000家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为中小企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3、主持人:发挥立法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用有力的制度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方便群众生活是立法工作一贯的追求。据了解,今年我市将出台《威海市停车管理条例》,能否请刘局长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条例》出台的背景及相关情况。

市司法局刘士侠局长:好的,主持人。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据统计,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4万辆,城市停车能力饱和,停车泊位的供需矛盾日趋严重,停车秩序和停车场管理工作,成为城市管理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今年市人大回应社会关切,将《威海市停车管理条例》列入今年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目前市司法局已会同市公安局完成了初稿的起草工作,正在按计划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在条例起草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服务保障和规范管理两个方面入手,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在服务保障方面,重点解决停车位的供应不足和利用率不足问题。一是从源头上保证停车设施的供应。规定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要求,编制停车场专业规划;根据不同区域的停车需求和有关规定,制定建设工程项目停车配建标准;在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施划道路停车泊位。二是多方挖掘停车潜力。规定在具备节假日、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区域,设置时段性免费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具备条件的路段和区域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机关事业单位的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三是提供智能停车服务信息。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对停车设施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四是满足临时停车需要。规定在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的道路两侧,设置临停快走区域,用于机动车临时停靠上下乘客。

在规范管理方面,着重对公共停车设施的经营管理者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对机动车驾驶人在使用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时提出了具体行为规范,对不符合精致城市管理要求的停车行为进行制度制约。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特别是要召开有居民代表参加的立法座谈会、立法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保障我市停车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4、主持人:刘局长,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在普法工作上我们有哪些安排部署呢,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

市司法局刘士侠局长:好的,主持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七五”普法工作已圆满收官,取得显著成效。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八五”普法期间,我们着重在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下功夫、做文章,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在普法内容上,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社会生活。突出宣传宪法,重点宣传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同时要加大民法典的宣传力度,着重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以及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

工作中,我们还将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着重宣传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环境保护、村“两委”换届、森林防火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我市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例如《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威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威海市物业管理办法》等,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学法用法需求。

5、主持人:这样看来,“八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更加繁重,那么,我们将采取哪些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开展普法宣传?

市司法局刘士侠局长: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人群、不同需求,我们将采取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方式。比如,对于青少年群体,我们主要采取开展培训、竞赛、赠阅书籍、组织实践活动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对于广大年轻市民朋友,我们会通过运用新媒体开展网上直播、推送微信微博网站信息、开通服务热线、组织网上法治培训、开展有奖问答竞赛、征集法治文化作品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对于中老年人市民,我们通过在传统纸媒开办法治栏目、发放百姓法治宝典、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和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另外,户外电子显示屏、普法橱窗、普法一条街、法治书屋等渠道也将时时为市民提供全覆盖式法治宣传服务。今年,我们在市政府广场东边的鲸园文体公园打造一处宪法主题公园,预计今年下半年将与广大听众见面。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关注“法治威海”微信公众号,通过威海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自助咨询所关心的法律问题。

6、主持人: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矛盾纠纷在非诉讼闭环内化解是咱们市司法局今年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请刘局长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市司法局刘士侠局长:好的,主持人。主持人说的非诉讼方式已经很专业了,在这里我先说明一下,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事项队去法院打官司的诉讼方式而言的,主要包括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具有多样性、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等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推动多元化纠纷化解体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司法厅健全完善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部署,市司法局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各种非诉讼纠纷化解职能和资源,推动构建多方参与、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多元高效化解。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建立全覆盖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网络。建立非诉讼纠纷化解实体平台。依托县、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设立“非诉讼纠纷受理调处中心”,对矛盾纠纷进行引导、分流、指派、化解,提供非诉讼纠纷解决一站式服务。建立网络和热线平台。以山东智慧调解系统为依托,积极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调解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使用智慧调解系统,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

二是健全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源头治理机制。推进人民调解融入全市社会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建设,努力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调解前置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调解、仲裁调解的衔接、配合与融合,将调解挺在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最前面。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衔接联动机制。坚持将非诉讼方式作为化解纠纷的首选,按照最方便、最快捷和保障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宜途径解决纠纷。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对接机制。进一步健全诉调对接体系,优化民商事案件调解前置程序,健全完善特邀调解工作机制,深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加强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促进纠纷分层过滤化解。

三是建立全流程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矛盾预防排查化解制度、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清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机构人员名册制度、纠纷综合调处联动工作制度、司法确认程序制度、跟踪回访制度、矛盾纠纷预警研判制度,确保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规范运作。

7、主持人:网友王女士留言,在王女士和前夫离婚时,法院判决儿子归王女士抚养。离婚后,前夫除在约定的探望时间外,多次采取暴力行动,强行将儿子接走,该怎么办?

市司法局刘士侠局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根据这位网友的陈述,你前夫在探望孩子时采用暴力行为强行将其接走,明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健康,若你孩子年满八周岁,明确表示不愿被探望的,则你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相关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威海市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