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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10J/2021-00701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内容分类: 2020年 成文日期: 2021-03-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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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威海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ei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威海市新威路1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218070;传真:0631—521807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威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权责透明、办事公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立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就政务公开工作做出批示,强调要深入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为副组长,部分党委工作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领导保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新梳理完善市级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统一公开事项名称和公开标准;在市县两级开展了政务公开网站目录对应梳理工作,从群众需求出发,把握“便于查找、易于获取”的原则,对设置不科学、责任不明确的栏目进行优化。

深入推进会议公开。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威海市人民政府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暂行)》,对邀请相关公众代表列席会议、听取公众代表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专门规定,明确公众代表范围、列席会议议题类型、公众代表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实现常态化、制度化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共组织公众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4次。探索部门办公会议列席会议制度,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及媒体代表等列席部门办公会议47次,有力推进部门重大决策公开。

持续推进政策解读与政民互动。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以解读推进政策落实落地。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建立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制度,有效发挥权威解读功能。建立新媒体参与政策解读工作新机制,加大图文解读力度,对市政府政策文件全部进行图文解读。2020年,主动公开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83件,同比增长43.1%,累计召开市级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38场,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30次,新闻发布的权威性不断提升。推出“一图看懂”系列解读91篇,通过音视频解读、领导干部解读、专家解读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319次,媒体报道及转载5000余篇,有效发挥权威解读功能。强化政民互动实效,建立各区市、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现场接听制度,在线解答群众疑惑,直接倾听群众诉求。2020年,共组织开展接听活动29次,切实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其中,针对群众反映长期未解决的难点问题,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6次实地督查暗访,通过电视栏目“群众诉求督查曝光台”曝光了24个有代表性的具体问题,以制度倒逼工作落实。借助“威海发布”微博,定期邀请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部门负责人上线开展访谈,主动解读政策,回应网友关切。2020年,共有33个部门负责人参与访谈,“威海发布微访谈”话题网上阅读量达5100余万次。

持续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调整栏目设置,完善信息要素,优化公开方式,开设威海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集中展示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重点民生与公益事业、公共监管等方面信息,不断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目前,威海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开设5大栏目、62个子栏目,覆盖了相关领域政务公开各环节。

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设立了市级预决算公开平台,对内容进行分级分类展示,方便公众查阅。及时公开预决算说明和预决算表格,将财政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顶级科目,将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至具体项目。按要求公开本级政府部门重点项目文本、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开设重点工程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2020年度重点工程及重大建设项目和2019年转结政府类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一链式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土地征收、重大设计变更、施工信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信息等信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明确公开责任和公开时限,确保实时更新相关信息,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救助标准,明确救助对象的认定标准和救助标准。集中公开社会救助的申报指南信息,明确了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为群众办事提供参考。按月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困难老年人补贴发放、临时救助等救助人次数和资金支出情况等基本数据,确保各项救助资金落实到位。

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通过电视、报纸、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相关信息。重点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片区、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各项信息,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公正、透明。

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创新发布医疗机构布局电子地图,为公众选择医疗机构提供参考。集中发布医疗价格监管情况信息,公开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价格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等价格信息,促进医疗价格“透明化”。

推进社会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拨付及基金收支情况等统计数据,运用数据直观反映各项工作成效,进一步扩大公众知晓度。定期更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名单,及时发布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及药品、诊疗项目目录等信息,为公众提供参考。

推进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领域信息公开。集中公开本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然资源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实时发布公共事件应对情况,回应群众关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公开常规执法检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信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预防事故发生。

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实时公开施工扬尘源、移动源、工业源、秋冬季协同供暖企业统计表和应急减排基础排放清单;每日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并公开次日空气质量预报;按月发布全市空气质量报告和空气质量各区市排名情况。加强水污染防治信息公开,按月公开饮用水水源和主要河流水质状况,按季度公开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及时更新 2020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实时公开国控、省控企业自动监测信息和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每季度公开国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加强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对各区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进行筛选、更新、汇总,发布了《2020 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年初公开了我市2020年度减排计划和重点减排项目,并按季度公开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推进国资国企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制度要求,按月公开国有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及时公开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和业绩考核结果。按季度集中公开各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鼓励企业之间交流借鉴履行社会责任的成功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20年发布抽检信息公示48期,做到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食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分类、抽检结果等要素面向社会应公开尽公开。常态化公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2020年共发布生产、流通领域产品抽检信息29期,涵盖日用及纺织品、燃用油、轻工产品、家用电器等各个领域,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示。及时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做到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要素齐全。依托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了企业标准、认证认可、产品生产、商品流通、计量器具、检测机构、涉企收费、市场主体登记行为等8大领域137个批次的抽查检查,检查对象1848户,检查结果全部公开。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和办理总体情况,并设置建议提案内容的分类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2020年,我市政府系统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8件、政协委员提案272件,办复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8件,同比减少13%,主要涉及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方面。其中,予以公开(含部分公开)的占59.2%,不予公开和无法提供的占37.9%,不予处理和其他情形的占2.9%。在不予公开和无法提供的申请中,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的2件,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的2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的4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的4件;受理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109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的7件,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的2件。

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20件,同比减少37.5%,行政诉讼案件26件。其中行政复议维持和其他结果的8件,占已审结案件的61.5%,被复议机关纠正的5件,占已审结案件的38.5%;行政诉讼26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诉讼的8件,复议后提起诉讼的18件,维持和其他结果的21件,占已审结案件的80.8%;被纠正的5件,占已审结案件的19.2%。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我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聚焦决策事项的制定、承办、执行、解读和评估的全生命周期内容,在政府网站开设“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开”专栏,实现了重大行政决策一链式公开,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文件有效性一目了然,同时,提供法规文件和办事文件DOC版和PDF版下载,方便群众获取。2020年,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共组织清理本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122件,其中保留68件、修改15件、废止30件、宣布失效9件,并根据清理情况在政府网站上作出相应标注。

(四)平台建设。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平台设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重新设计了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版面;开展了政务公开网站目录对应梳理工作,从群众需求出发,把握“便于查找、易于获取”的原则,对设置不科学、责任不明确的栏目进行优化;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新梳理完善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发建设了“涉企政策一点通”模块,将市直有关单位、开发区近一年来需要落实的国家、省出台的涉企优惠政策,市级出台的有关惠企政策,以及疫情期间国家、省、市出台的推动复工复产、“六保”“六稳”等方面政策进行全面梳理,通过政策公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累计公开各类涉企政策323条。三是及时更新调整网站栏目,新建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通过数据归集,实现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信息的集中展示。优化“双随机、一公开”公示专栏,有机整合各平台数据,按部门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抽查结果实时抓取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年内累计新开设栏目30多个,调整栏目200多个,实现了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

(五)监督保障。一是完善公开制度。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威海实际和基层工作要求,对已出台的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了修订。二是严肃监督检查。利用制定台账、电话调度、重点督查等形式,定期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强化日常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政务公开总体工作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开展常态化评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年内共开展评估检查6次,发现的问题均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强化业务培训。采取综合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大范围培训和小范围培训相结合、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等方式,积极开展灵活多样富有成效的培训,丰富培训内容,扩大培训成效,大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2020年,市级共开展专题培训3次,累计培训工作人员1000余人次;市直各部门和区市开展专题培训72次,培训工作人员3024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4

4

16

规范性文件

110

110

40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8

增加11

4033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11

减少59

3986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35

减少179

495225

行政强制

169

减少16

164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

增加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807

489824.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5

10



2

1

3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3

5



1

1

17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3

3



1


3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7

2





10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5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5






5

(七)总计

335

10



2

1

3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1


1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5

5

7

20

3

4

1

0

8

17

1

0

0

1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增强,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依然存在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升、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有待提高等问题。2021年,我市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让公开成为行政机关日常习惯和自觉行为,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加强统筹协调。健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监督作用,落实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加大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保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动公众代表列席常务会议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制度落实,构建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覆盖机制。

二是持续强化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完善机构设置,不断充实工作队伍。定期举办政务公开培训,邀请高水平专家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开展培训,切实提升培训实效。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培训,扩大培训覆盖范围,促进队伍能力水平稳步提升。

三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国家、省印发的政务公开要点,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重点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政策信息和工作进展,回应社会关切。围绕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重点民生与公益事业等领域,丰富公开途径,拓展公开范围,提高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