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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体工商户办理清税证明的问题

文章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时间: 2021-02-05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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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来电咨询:个体工商户办理清税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请落实处理。

市税务局答复:纳税人需提供《清税申报表》2份,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后退回)。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上级主管、董事会决议注销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1份;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需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已领取发票领用簿的纳税人,需要提供《发票领用簿》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