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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服务群众·我为群众办实事|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力提升水环境质量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1-12-31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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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职责,重点抓好水质“防超标、保达标、促提标”三方面工作,全力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目前,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3条重点河流水质均值达标率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为84.6%,同比提升15.4%。

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按照“有水必查,有口皆查”的原则,对全市384 个入河湖排污(水)口再排查、再核查,溯清排口责任主体、污水来源、排口特点等相关信息,开展分类、命名、编码工作,建立入河排污(水)口管理台账。印发《威海市入河湖排污(水)口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各类排污口整治的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明确整治标准和时间安排,根据所属行业及排放特征,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对不同类型的排污口实行分类整治,力争到 2022 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持续强化重点河流水质管控。加强重点河流水质预警、通报、督办,依靠“技防+人防”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增设1处水质自动监测站、4处水质自动监测微型站,实行水质加密监测。每周定期对全市重点河流断面巡查检查,建立巡查台账,实施巡河打卡管理,全力排查污染问题。今年以来,共出动931人次,对13条重点河流巡查507次。

实施河湖水质汛前“体检”,严防汛期水质超标。为全力防范汛期降雨冲刷周边污染物造成河流水质超标问题,联合市河长办等部门于汛期前启动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摸排重点河湖存在的清理整治类和隐患防控类两类问题,针对排查问题逐一提出整治要求和标准。通过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收尾巩固,全市共排查21个问题,并全部整治完成,着力保障汛期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力度。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供水现状、服务人口、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分(调整)工作,目前全市1568个在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分(调整)工作。

从实从细从速推进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全面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联合财政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时限,逐条商讨协议细则,达成共识,推动完成全市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翻开了流域区域联防联治、齐抓共管新篇章,为两大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