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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651U/2021-06658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措施》
政策解读材料

一、起草背景

4月2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出台《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8号),要求各地贯彻落实。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8号)。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19〕21号)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发〔2021〕8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19〕21号),统筹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进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文旅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措施》(以下称《措施》),以推动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向好发展。

四、重要举措

《措施》重点是落实好规定动作,在内容上突出我市特点。

一、聚焦有效保护。包括全面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进一步加强考古和研究工作、加强石窟寺及石刻文物保护3项措施。体现我市特色的有加强刘公岛甲午战争纪念地、胶东军区卫生四所等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推进威海湾水下考古项目,争创首批山东省水下文物保护区。开展明清海防遗迹调查,推进海丝申遗工作。争创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并对外开放。

二、聚焦合理利用。包括突出文物利用威海特色、推动博物馆高质量发展2项措施。加强对集中成片分布海草房的保护利用,争创首批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编制刘公岛甲午战争纪念地、英式建筑(老洋房)保护利用等专项规划,推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对外开放。加快推进乳山市博物馆建设,选育特色博物展馆登记备案非国有博物馆,组织开展博物馆运行绩效评估。充分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实施“博物馆+”跨界融合,积极开发博物馆研学旅游项目。

三、聚焦加强管理。包括提升保护管理水平、强化文物科技支撑、推进文物法治建设3项措施。公布一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25年实现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部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无专门管理机构不可移动文物的巡查看护职能。全市文物资源信息资源纳入省文物资源大数据平台一体化管理。修订完善《威海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八五”普法教育规划。强化文物安全督察,建立文物安全通报、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文物安全防范体系,提升远程集中实时监控和高效巡查监管能力。

四、组织保障。包括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工作责任3项措施。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支持力度。加强县域文物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明确负责文物保护管理的机构和人员。落实文物保护的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将发生文物违法违规案件并被省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约谈列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评价体系负面清单。

五、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管理科,张云涛;联系方式:5866707。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