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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7XJ/2021-06246 发布单位: 威海市民政局
内容分类: 政策评价 成文日期: 2021-1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民政局关于《威海市殡葬设施布局建设规划(2020—2035年)》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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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全市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构建公益性、生态化的惠民殡葬服务体系,我市于2020年4月8日印发了《威海市殡葬设施布局建设规划(2020—2035年)》(威民发〔2020〕28号)。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威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对该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基本情况

规划目标:至规划期末,全威海市域实现殡葬设施全覆盖,满足群众殡葬需求,殡仪服务水平全面提高,构建保障体系健全、土地利用集约、文化内涵丰富、环境生态友好的威海市现代殡葬设施服务体系。当前全市已有4家殡仪馆、4家经营性公墓、2000余处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在全市域范围内实现了殡葬服务设施全覆盖,基本形成区(市)级—镇(街道)级—村(居)级三级公益性公墓体系布局。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公益性公墓建设筹措资金困难。按照省厅政策规定,每个乡镇建成2-3处乡级或村级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每个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墓穴数量不低于500个,公益性公墓建设需坚持公益属性,需要较大资金投入,镇、村两级财政压力较大,各级政府对绿色殡葬工作的公共投入与绿色殡葬的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和缺口。

二是群众受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较大。尽管近年随着移风易俗、改除陋习、树立新风的深入开展,市民思想观念不断更新。但将农村传统墓葬区进行旧坟搬迁或开展生态化改造,部分村民接受度不高,认为公墓选址存在风水问题、离自家远近,上坟祭祀不方便等。这些观念都给农村传统墓葬区的整治和改造带来了难度,不利于零散坟墓迁进公益性公墓的顺利推进。

三是新建安葬(放)设施存在土地制约难题。依据《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要求,新建公墓禁止占用耕地、林地,对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公路主干线等外缘距离有明确限制,因此符合用于公墓建设条件的土地资源非常少。可供使用的地块,因地处偏僻等原因,在征求意见时,往往不被群众接受。为解决土地资源紧张,我市拟结合国土绿化建造树葬公墓林,采取深埋不留坟头或林下卧碑的方式,但也存在群众接受度很低,不符合林地使用要求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协作,凝聚殡葬改革合力。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用地日趋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对接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预留适合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殡葬用地,明确殡葬用地范围,保证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正常推进。

二是完善政策,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殡葬事业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和稳定的资金保障制度,保障公益性公墓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的经费投入,不断提高树葬、海葬、壁葬、花葬等绿色生态安葬奖补标准。

三是注重宣传,倡树绿色文明新风。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发挥基层红白理事会作用,积极宣传殡葬改革典型,转变群众陈旧落伍的丧葬观念,不断深化移风易俗,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厚养礼葬理念,助力公益性公墓建设。

四是强化监管,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联合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做好殡葬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处理非法建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殡葬领域监督,严肃处理公墓违规建设。加强殡葬服务单位内部建设,不断服务水平,确保殡葬设施管理规范、服务到位、便民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