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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13776Q/2021-05960 发布单位: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1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政策解读

时间: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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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2021-2025年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重点建设项目。现就《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防震减灾工作作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必须一以贯之,抓实抓好。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指出,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总体还比较弱,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大事,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必须抓紧抓实。“十四五”时期,我市计划在多个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阶段性成果,力争走在全省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改革前列,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保障,切实保障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决策依据

(一)中央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发展巨灾保险,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防震减灾专项规划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法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均有专门章节明确防震减灾规划编制要求。《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防震减灾规划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三)省市要求。根据《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山东省地震局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试点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新时代山东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2019-2035年)》确定的防震减灾现代化建设重点任务和《威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对全市“十四五”规划的整体部署,编制本《规划》。

三、出台目的

我市受周边燕山—渤海、郯城—庐江地震断裂构造带和南黄海北部、北黄海断陷构造区地震活动影响,具备发生中强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十三五期间,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市人口、产业和财富高度聚集,地震灾害的敏感性、破坏性、复杂性愈发突出,《“十四五”规划》中,明确了科学的地震监测预测、有力的震灾预防和有效的救援应对措施,这对于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重要举措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现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平安威海”、“精致城市”建设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一)建设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

1.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震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编制全市和县域地震构造图、地震危险区划图和活动断层分布图。开展房屋设施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数据调查,编制地震灾害隐患分布图。开展房屋建筑抽样详查和人员伤亡调查,建立地震易损性数据库。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概率评估,编制全市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

    2.重点区域地震构造环境探查。进一步探明我市主要断裂带地震构造环境情况,对规划区、新建开发区等重点区域进行精细探查,明确抗震不利地段,为城市规划、产业布局和重大工程选址避让提供依据。

   3.防震减灾科普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威海市科技馆常设展厅及临时展厅,增加完善防震减灾科普展项,丰富地震科普活动内容,建设成具有区域特色和影响力的地震科普教育基地;荣成市、乳山市、文登区要各自建设一个具有地震科普功能的教育基地。各区市要支持学校、社区及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地震科普宣传展室,积极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二)优化地震监测预测预警业务体系。

基于我市现有的地震监测手段,结合国家“十三五”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重点项目在威海的建设情况,进一步优化地震监测预测预警业务体系。

1.优化监测站网。优化测震观测和地球物理场观测站网,建设海岛地震观测台站,构建沿海地震监测站网,提升近海海域地震监测能力。强化地球物理场基准站点建设,增强地震异常信息捕捉能力。增加地震观测新手段新方法,实施监测设备升级换代,提高监测智能化水平。

2.强化震情预测。优化地震长中短临预测业务,加强震情跟踪及预测研究,完善震例库和异常备注库。完善震情会商机制,推进地震数值概率预测,提高长中短临预测水平。完善震后快速判定系统和地震预测评价体系,提升地震预测时效。

3.科学发布预警。建设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实现秒级地震预警和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充分利用应急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手段,建设立体化传播网络和个性化接收终端,精准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4.建设专用台网。推进轨道交通、跨海特大桥、大型水库、超限高层建筑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矿山、石化等重大建设工程,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强震动监测设施,增强地震灾害风险预判能力。

 (三)健全地震应急救援业务体系。

1.加强应急准备。健全地震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和修订机制,落实地震现场工作队区域联动机制。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日常管理,规范功能设置,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实用性。依托市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系统,实现应急物资资源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2.强化应急响应。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加强灾害风险分级评估,建立市、县、镇三级地震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数据库。建立震情灾情速报网络,震后快速了解掌握震中地区的震情、社情和宏观情况。应急、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人防等部门协作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基础数据收集,为震后灾情评估、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提供依据。

3.提升救援能力。加强各级各部门行业综合性应急演练,推进社区综合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应急基础能力。健全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应急力量为协同、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强化应急演练,提升队伍实战能力。强化救援技术专家队伍、现场应急工作队伍、灾情速报队伍、志愿者队伍和第一响应人队伍建设,引导社会救援力量有序参与地震应急救援。

   (四)健全地震信息科技服务体系。

1.加强合作交流。加强应急、气象、住房城乡建设、水文、自然资源、大数据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共享。推进地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地震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在地震数据应用、地球科学、地震学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2.依托省防震减灾决策服务、公众服务、专业服务和专项服务体系,提升信息技术在业务领域的引领作用,不断创新服务产品,拓宽服务领域,丰富公共产品,拓展政府决策类服务和地震速报、强震预警、科普宣传等公益性信息覆盖面。

(五)构建防震减灾社会治理新格局。

1.健全体制机制。深入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理顺各级各部门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强化各级防震减灾领导指挥机构职能,督促防震减灾法定职责落实落地。

2.强化基层基础。完善基层防震减灾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新时期群测群防工作模式,加强市县两级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3.强化法治建设。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目标要求,建立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努力推进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4.强化行政执法。配合上级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改革,强化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将地震行政执法全面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五、关键词解释

地震烈度

地震烈度是指地震时某一地区的地面和各类建筑物遭受到一次地震影响的强弱程度。一次地震发生后,根据建筑物破坏的程度和地表面变化的状况,评定距震中不同地区的地震烈度,绘出等烈度线,作为对该次地震破坏程度的描述。

六、政策解读人

市应急局自然灾害应对科,崔栋,联系电话5196686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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