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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992/2021-03794 发布单位: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内容分类: 政策评价 成文日期: 2021-1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效果评估

时间: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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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汽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高行业形象和服务水平,威海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山东省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9年第20号)等规定,于2020年4月16日印发了《威海市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威交发〔2020〕53号,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重要文件评估的部署要求,市交通运输局采取现场调研、企业约谈等形式,对《办法》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一)与时俱进,合理合规。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提高以及国家对于“放管服”工作的不断深入,《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在近年来进行了多次更定,汽车维修行业的规范有了一定变化。《办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变化,对考核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了修改,例如将“汽车维修企业从业人员配备及获取从业资格证件比例”的考核项移除,替换为“汽车维修企业从业人员的学历、专业、职称以及实际工作技能储备”作为考核项,并进行了细化,做到了实时跟进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符合我市汽车维修行业现状。

(二)规则细致,可操作性强。《办法》将考核内容细分为了9个大项、26个小项,并对每一个小项的评分标准进行量化处理,既方便工作人员依规考核企业,又方便了企业对照查改不足。

(三)设立多个加分项,实行正向激励。通过设立加分项,如是否发展快修经营、参与大气污染治理、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并取得相应证书等,激励有能力的企业除做好基础业务外,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社会服务、标准化经营等,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四)与群众反映问题相关联。将考核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社会媒体曝光等相结合,对企业有责任的进行从重考核扣分。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对企业激励不足。《办法》对企业的考核实施以来,获得了大多数企业的认可和积极配合,但也有部分企业提出,《办法》中提到的诚信激励部分涵盖面不够大,如诚信激励中主要提到“公务车维修招投标、事故车维修、汽车维修救援网络等业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优先推荐质量信誉等级较高的汽车维修企业参与”,受益的主要是规模较大的汽车维修企业,但大部分二类维修企业规模不大,从中收益较少。

(二)在群众中影响力仍需提高。《办法》的实施范围是我市辖区内备案(含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的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考核结束后汽车维修企业的质量信誉情况会向社会公示,可以作为群众选择商家的一个参考依据。但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在群众中的影响力不够理想。

三、评估总结

《办法》根据相关政策及指导性文件,结合我市辖区内的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现状,合理合规、规则细致、与群众反映问题相结合,并采取正向激励的方式,在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安全生产,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在后续实施的过程中,可进一步在对企业正向激励以及提高群众中影响力方面进行拓展,促使我市汽车维修行业发展蓬勃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