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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29F/2021-06683 发布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1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规范海景房开发和销售管理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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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制定《威海市规规范海景房开发和销售管理指导意见》?

答: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海景房开发和销售管理,前期在乳山银滩开展了加强海景房开发和销售管理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威海市规范海景房开发和销售管理指导意见》。

2、《威海市规规范海景房开发和销售管理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威海市规规范海景房开发和销售管理指导意见》适用于荣成市、乳山市、南海新区等以购房团销售模式为主的海景房区域,各区市可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细则并组织实施。

3、什么是“5天购房冷静期”制度

    答:“5天购房冷静期”即购房人可在签订认购协议后5个自然日内书面向开发公司提出退房退款申请。开发公司经与购房人协商一致、扣除购房人在购房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后,在15个自然日内给予办理退房退款手续。开发公司在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委托销售合同、与购房人签订的认购协议中,须列明购房5天冷静期退房的条款,明确退房退款的相关事项。

4、《指导意见》如何组织实施?

答: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配套设施,加快推进产业转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相关规定执行情况将与企业信用评价结合。对拒不执行相关规定的企业,应严肃查处,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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