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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992/2021-07386 发布单位: 交通运输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11-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中心市区车型核验有关工作流程》政策解读

时间: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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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原威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印发〈威海市区出租汽车更新车辆技术标准〉的通知》(威运管字〔2015〕63号)确定的有关技术条件已不符合现阶段巡游出租汽车更新选型需要,原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的6款车型已过协议期。为解决中心市区新一轮巡游出租汽车更新选型工作,需要制定新的车辆技术条件及车辆核验工作流程。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政发〔2017〕15号

三、出台目的

制定本流程主要目的是为了将根据车辆技术条件确定车型的流程制度化,增加公开透明度,方便有关汽车经销商自主申报,方便车辆经营者自主选购符合条件的车型,把车辆更新的选择权交给市场,交给车主。

四、重要举措

一是专家核验。通过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形成核验组,组织对企业提交的材料及申请车型样车进行核验。二是全过程免费。所有申请车型核验的企业不承担任何费用,全过程免费。三是车型动态调整,每年组织1-2次车型核验,统一对外发布,纳入《威海市中心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车型目录库》。

五、关键词解释

申请资格为具备合法资质的汽车经销(代理)企业,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六、政策解读人

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