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入,企业开办越来越便利,市场主体日益增长。但企业经营失利,想要合法退出市场时,才发现注销并不容易。“民有所呼,政有所应”,围绕市场主体需求,乳山市行政审批局把做好简化企业注销程序作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切入点,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便利服务。
一是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与海关部门、税务部门、商务部门、人社部门、银行部门对接,实现信息传输,将企业涉及到的部门需要办理注销的信息填好,信息将自动上传到该部门进行业务办理,减少企业线下办理的步骤。
二是推行“证照并销”模式。将营业执照一般注销、简易注销与涉企经营许可证注销整合,建立企业1+N“套餐式”注销服务模式。实现了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注销“一次申请、同步受理、一窗通办、统一注销”的联审联办模式,整合市场主体退出流程,进一步压缩了注销办理时间。

三是进一步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根据《山东省开展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2021年2月份开始,乳山市行政审批局围绕“全面推进、狠抓培训、加强引导”,全面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推进三减二增。减时间,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减流程,企业在公示系统公告期满后,系统将承诺书自动导入综合业务系统,结合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和自然人身份认证、签名功能,企业可在线完成简易注销“全程网办”;减材料,只需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由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在公示系统或官网公告营业执照作废,实现企业简易注销一次不跑。增范围,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适用简易注销范围。增容错,对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等”“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企业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因其他部门或社会公众提出异议,经核实,异议情形不存在或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企业简易注销申请。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府网站、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简易注销操作流程及相关改革事项;通过登记窗口对企业作宣传解读、张贴《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告知书》等方式,引导经营者了解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内容,加强企业对诚信经营重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