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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已整改完成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第十四批)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1-10-18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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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共26项问题,现有1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上报整改销号资料。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方式为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邮政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光明路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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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whhbdc@wh.shandong.cn

  电    话:0631-5224556


反馈问题

省方案五十八:2015年山东省对化工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状况的专项调查显示,154个化工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受到污染,其中51个化工集聚区地下水为重污染。监测的184眼饮用水井,其中53眼检测出四氯化碳、苯胺等有毒有害物质。

我市情况全市化工集聚区3个,其中1个化工集聚区地下水为重污染

整改目标

进一步摸清地下水污染现状,完成化工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编制工作,控制地下水污染迁移、扩散,遏制地下水污染

 

整改措施

(一)开展化工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山东省化工企业聚集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专项行动计划》,2018年底前,进一步摸清地下水污染现状,完成重污染集聚区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逐步控制地下水污染迁移、扩散。完成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开展日常监测,加强预警监控,遏制地下水污染。

(二)组织园区认定,强化园区管理。按照《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评分标准重新组织化工园区认定,对于达不到认定标准要求的,实施一票否决。严格落实《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加强化工园区管理和运行情况考核,凡考核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实行项目限批。严格落实《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项目开工建设的同时,配套建设安全、环保、消防设施,鼓励建设环保综合治理化工项目。严把技改项目立项审批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违规问题的企业直接关停。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一)全市化工集聚区3个,其中草庙子镇化工企业集聚区为重污染集聚区,已编制地下水防控方案。各化工集聚区均按《山东省化工企业聚集区及其周边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设立和监测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完成了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并开展地下水日常监测。

(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第三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的通知》,文登化工产业园、南海化工产业园、临港塑料助剂产业园3个化工园区通过了省政府认定。

    (三)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对符合自备井管理要求的,依法安装计量设施。制定执法巡查制度,线上媒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线下完善水资源社会监督员队伍。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非法打井、非法取水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