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科学编制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地方立法的参与度,市司法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关于《2021年威海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1月14日前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司法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其他立法项目建议的,应当明确立法项目的名称、规范的主要内容,以及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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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司法局
2021年1月4日
2021年威海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草案征求意见稿)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
(一)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1件)
威海市停车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公安局,2021年3月送审)
(二)调研项目(4件)
1.威海市海洋牧场平台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局)
2.威海市罐装液化气钢瓶使用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威海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威海市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政府规章项目
(一)完成项目(1件)
威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1年7月送审)
(二)调研项目(1件)
威海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立法后评估项目(1件)
威海市林地保护办法(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如确有必要、条件成熟并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的,有关部门可以适时提出。
为了科学编制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地方立法的参与度,市司法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关于《2021年威海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1月14日前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司法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其他立法项目建议的,应当明确立法项目的名称、规范的主要内容,以及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为科学编制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威海市司法局于2021年1月4日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关于《2021年威海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社会各界对计划予以支持和认可,对计划内容未提出意见。关于提出的涉及具体立法项目的意见建议,将在相应立法项目正式推进时进行研究讨论。
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
威海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