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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共26项问题,现有1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上报整改销号资料。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方式为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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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省方案五十三:2013年以来,山东省关停露天开采矿山1539处,面积128.7平方公里,其中1329处未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达113.1平方公里,占关停矿山面积的87.9%。 我市情况:2013年以来,全市关停露天开采矿山100处,面积131.71公顷,其中91处未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达122.24 公顷,占关停矿山面积的92.8%。 |
整改目标 | 到2020年,“三区两线”(重要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铁路和重要公路沿线、海岸线)直观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率达到80%;“2013年以来关停露天开采矿山”总体治理率达到50%,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
整改措施 | (一)组织编制全市及各区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年8月底前完成市级规划编制报批。 (二)落实治理责任。各区市按照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本地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有序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三)积极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积极性,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切实提高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成效。 |
整改完成 情况 | 1.编制了《威海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经市政府批复后发布实施。 2.威海市“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36处已全部治理完成;2013年以来关停矿山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的50%的治理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