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利率50%给予企业贴息。
政策依据:《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鲁政办发〔2020〕4号文件、威政办发〔2020〕2号文件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威经技区财字〔2020〕11号)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向区财政局、经济发展局提出申请,并提交贴息资金申请材料,区财政局会同经济发展局对企业申报的贴息资金进行审核汇总后,分别报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申报表;
2.企业承诺书;
3.贷款合同及贷款发放凭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印章);
4.信贷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活动的书面说明,以及银行对账单、银行账、现金账、相关明细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他证明材料。
财政局:5980079
按市财政局与有关部门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