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10J-DSJ/2020-09987 发布单位: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9-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2020年调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 09:23
点击次数: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2020年调出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52号)文件要求,做好医保药品目录的动态调整工作,起草该通知。

二、主要内容

自2020年9月1日起,将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80种药品调整出支付范围,其余未纳入2019版《国家药品目录》、省暂时保留的药品消化工作方案等省统一制定。

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群众解释及换药工作,保障参保群众权益,保证政策平稳落地。


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医药服务管理科 宋美虹

联系电话:0631-5865135

相关文件:关于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2020年调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