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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992/2020-13236 发布单位: 交通运输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8-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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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加快驾驶员培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驾驶员培训机构依法培训、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威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2020101起施行。

政策出台背景

此轮政府机关机构改革完成后,机动车驾驶行业管理职责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移交至交通运输部门。为全面加强驾驶培训行业管理,建立完善行业监管的长效机制,借鉴其他行业及其他地市管理办法,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建立健全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通过实施本办法,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形成完整的服务考核和评价体系,并充分运用考核等级结果,形成奖优罚劣的良性激励和约束惩戒机制,促进驾驶培训行业整体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二、政策起草过程

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机构改革后行业管理职责,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条款规定,经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制订《威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8月20日,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正式印发《威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

三、政策主要内容

《威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共四章、二十一条。

第一章:总则,共5条。主要是对《考核办法》的起草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实施主体等进行了明确。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共3条。主要是对质量信誉等级、分值及评定标准进行了明确。

  第三章:质量信誉考核,共7条。主要是对质量信誉考核考核时间、考核方式、考核程序进行了明确。

  第四章:质量信誉管理,共6条。主要是对相应考核等级的企业作出的奖励性或惩戒性具体规定。对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或上两年度连续考核为A级驾培机构的整改要求等。

 

 

 

2020年8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