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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992/2020-13233 发布单位: 交通运输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8-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时间: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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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有关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要求,规范全市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工作,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市交通运输局制订了《威海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政策出台背景

长期以来,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一超四罚”标准不统一、执法不到位成为交通运输部门普遍面临的难题,究其原因:一是货运经营者多小、散、弱,交通执法部门调查取证难度大、行政处罚执行困难;二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一超四罚”涉及公安交管部门、交通执法部门等主体,缺乏相应的联动机制。通过发布本实施细则,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一超四罚”有关问题予以明确,既是加强我市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的需要,也是保障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00%实施“一超四罚”的需要。

、政策起草过程

针对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存在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机构改革后行业管理职责,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条款规定,经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形成《威海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8月19,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细则》。

三、政策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十八条。

(一)明确了“一超四罚”的实施依据及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第一条二条列明了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的实施依据和具体内容。

(二)明确了货车超限超载信息的内容要求和抄送程序

《实施细则》第三条列明了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的工作要求;第四条明确了货车超限超载信息的内容;第五条、第六条对信息抄送和处理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

(三)明确了“一超四罚”的性质、期限、范围和程序要求

《实施细则》第七条至第十一条对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行政处罚的性质、期限、范围等作了具体要求和规定;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明确了“一超四罚”的处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