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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13776Q/2020-08961 发布单位: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6-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政策解读】《2020-2021年度威海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时间: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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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和《2020-2021年度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鲁安责险联办〔2020〕1号)文件要求,积极有序地推进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试点工作,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八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2020-2021年度威海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四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深化和完善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保险产品、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突出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逐步建立安责险与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切实保障投保单位保险权益,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试点工作,健全完善安责险的费率调节、适度竞争和优胜劣汰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机制,切实提高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水平。

(二)试点工作重要内容。突出10项重点工作内容,开展试点工作。

1.试点范围。在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化工、涉爆粉尘、涉氨制冷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全面推行安责险。在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推广。

2.试点时间。试点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 月31日止。

3.承保公司。结合我市实际,我市2020-2021年度安责险承保工作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威海分支机构负责。各区市从八家公司中选择承保机构,负责辖区安责险承保工作。

4.运行模式。我市安责险的保险责任、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按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各承保机构应优化服务,严格遵守监管部门规定,积极市场化运作,为投保企业做好承保、理赔和事故预防服务。

5.健全费率动态调节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安责险费率的价格杠杆作用,通过一系列奖惩措施调节保险费率,从而提高投保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1)投保企业投保前一个年度内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降低10%;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10%;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30%;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50%。(2)投保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被树为省、市、县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分别降低15%、10%、5%。(3)投保企业通过一级、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验收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分别降低15%、10%、5%。(4)投保企业被评为省级(行业领域)及以上、市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金单位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分别降低10%、5%。(5)投保企业被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省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分别提高30%。被纳入国家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分别提高50%。(6)投保企业免费享有省级保险公司统一招聘的机构提供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第三方服务;投保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免费参加山东省安全生产智慧培训平台理论培训和取证考核。上述费率调整累计降幅不超过30%

6.健全完善事故预防机制。承保机构在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开展事故预防等服务工作。承保机构应免费为参保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开展 “安责险+培训”。

7.健全承保理赔服务机制。各区市和市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承保机构开展安责险承保工作。各承保机构应进一步提高理赔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快速理赔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投保企业权益。

8.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施激励措施,各区市应在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投保安责险的企业。各有关部门应当将安责险投保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等评定的必要条件,作为安全生产分类监管的重要参考。

9.健全信息化监管机制。全市安责险信息化监管依托“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各区市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责险信息系统数据维护责任,确保高危行业企业基础数据全面、准确。

10.健全优胜劣汰机制。各区市和市各有关部门定期对承保机构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工作需要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

(三)保险产品

1.保险责任包括投保企业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下同)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企业投保安责险时应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并实行同一保险金额标准,不得因用工方式、工作岗位等差别对待。

2.保险期限。安责险的保险期限原则为一年,季节性生产经营单位和建筑施工行业等特殊情况可根据生产经营建设周期确定。

3.保险条款和费率。按照全省统一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执行,各行业监管部门可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各行业领域安责险的基准指导费率和浮动标准,修改后的基准指导费率和浮动标准报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备案。

4.保费缴纳。企业原则上应以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在当地投保。安责险保费由企业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四)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从严执法,严肃处罚。3.开展宣传,加强引导。

 

关于印发《2020-2021年度威海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