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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494416240Y/2020-08742 发布单位: 行政审批服务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6-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办理流程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时间: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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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办理流程实施意见》为了便于各县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和企业群众更好的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推进政策落地,现就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2019年7月25日,市政府印发了《威海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威政办字〔2019〕42号),标志着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开展。为深入落实该实施方案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起草配套文件,在广泛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办理流程指导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二、制定依据

1.《行政许可法》

2.《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3.《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发〔2019〕9号)

4.威海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威政办字〔2019〕42号)

5.《威海市推进自我革命实施流程再造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工作方案》(室字〔2019〕75号)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的部署要求,以“拿地即开工,手续我来办”为服务宗旨,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工业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二)适用范围。全市新供地的产业类工业项目(包含仓储物流项目)。但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汽车整件及零部件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以及跨区域建设的大型项目等除外。

(三)基本原则。一是自愿申请,信守承诺。项目申请人自行承担未按告知承诺进行建设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二是重塑流程,优化审批。审批流程中打破部门和阶段限制实行全程并联审批。三是容缺预审,全程代办。建立完善容缺预审工作机制,为确认的“拿地即开工”项目提供“一对一”咨询辅导和全程代办服务。

(四)办理步骤。审批流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提前介入,项目确认。包括招商阶段提前介入,联席会议充分论证,确认项目启动代办三个环节。二是业务辅导,备齐材料。通过咨询辅导和帮办代办,帮助项目投资单位在土地公告和挂牌结束前完成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和办理立项备案、环保备案、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需要的申请材料。三是容缺预审,模拟审批。主要包括规划设计方案联审和同步并联预审两个环节。四是正式批准,统一发证。在项目投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相关材料和税费后并获得不动产权证后,各相关审批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统一发证。

(五)工作要求。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成立“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专班,相关审批部门按规定进驻各地政务服务大厅,保证“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的顺利推行。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一方面对“拿地即开工”审批链条上涉及的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另一方面通过业务研讨和对标先进地区,使“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更加完善。三是加强保障措施,一方面要加强帮办代办队伍建设,完善帮办代办服务;另一方面要强化系统平台保障,实现全程网办。确保“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级相关部门积极宣传产业类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的政策措施、取得成效,引导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参与。

四、关键词诠释

“拿地即开工”:对产业类工业项目,以项目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前提,以作出相应承诺为基础,审批部门容缺受理,组织模拟审批,拟定预审意见。企业取得使用土地批准文件,补齐相关材料和税费后,审批部门将预审意见转为正式审批意见,一次性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四证实现“拿地即开工”。

“容缺受理”:指对主要材料齐全但次要材料有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申办人作出相应承诺,受理部门先行受理预审办理,允许申办人在以后的环节中补办容缺材料再颁发有关批文和证照。

“告知承诺制”: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行政许可申请,行政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其许可条件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违反承诺后果等,申请人书面承诺其符合许可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许可机关据此受理审核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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