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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13776Q/2020-03242 发布单位: 应急管理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5-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政策解读】《威海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解读

来源: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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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精准防控我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当前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稳定,根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鲁应急202033号),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方案》以《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情况的通报》(鲁应急函〔202015号)《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应急函〔202031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鲁应急字〔202033号)等规定为依据。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包括4项内容。

总体要求。明确了专项检查督导的时间安排、检查范围和工作目标 

重点内容。明确了本次专项检查督导需重点关注的内容。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3.其他内容。

方法措施1.加强组织和领导2.集中会商和培训。3.集中检查和抽查。4.集中督办和曝光。5.集中演练。

工作要求对本次专项检查督导提出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