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彻底纠正机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陋习,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要求,威海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在全市高速公路范围内查处机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款200元,记2分;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款20元),全力打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请机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自觉系好安全带、杜绝违法驾驶,共创文明交通。
特此通告
威海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