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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13776Q/2020-02800 发布单位: 应急管理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政策解读】《威海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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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自应急系统改革以后,应急管理局承接了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应急管理工作。为了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切实提高全市的应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起草编制了《威海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征求各科室的意见及建议,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印发实施。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十九条,明确了专家的组成、职责、选聘条件、使用程序、专家的管理五部分规定。专家主要由水利、地质、非煤矿山、化工、工贸、建设工程等20个行业类别专业人员组成。专家应具有政治立场、理论基础、身体条件、学历和职称、工作经验等遴选条件。专家主要职责是为应急管理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为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建议;为事故和突发事件处置提供决策咨询;为突发事件提供现场指导和救援服务;为法律法规制定、问题调研、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参与各类现场检查活动;参与行政审批、评审、评估工作;为宣传、应对舆情、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参与演练活动。同时《办法》还完善了调用工作机制、工作会商机制、重大课题调研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考核工作机制、工作保密制度、工作保障制度等相关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