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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29F/2020-00249 发布单位: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分类: 2019年 成文日期: 2020-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 2020-03-2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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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公布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zjj.wei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光明路149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233204;传真:0631523118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住建局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展示了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新发展、新亮点,努力做到政务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201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5条,答复依申请公开16个,按时答复率100%。2019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承办答复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提案43,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19年度,市住建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网络申请10件、信函申请6件。按时办结16件,办结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同意公开3件,部分公开1件,因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不同意公开答复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7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件。

2019年度,市住建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2019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共收到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1件,没有被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注重对政府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及时、准确、全面发布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2019年,我局对4政府规章,24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7件市住建局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拟保留4政府规章;拟保留21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建议废止3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保留23件市住建局规范性文件,废止14件市住建局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依托网站、报纸、电视等传统公开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利用新浪政务微博、威海市住建局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为我局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开辟了新渠道。同时优化了局网站办事指南,设置了网站地图、地图定位等功能,在原有“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增设了“商品房预售许可公示”、“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商品房楼盘项目公示”等新栏目,实现了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公开内容的多样化和公开效果的最大化,真正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级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分值权重占比4%),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模式的改进优化,转变年终考核单一机制,加强日常督导力度,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检查。

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编制完成了政务公开要点及公开指南,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组织完成了威海市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目录编制和系统对接工作修订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标注、政策性文件解读等系列制度规章,确保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权责清晰、有章可循。

(六)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保障,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等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同时,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内容,要求加强政务信息数据整合共享,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6

106

59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1

1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554.8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

2

(七)总计

16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优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今后市住建局将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继续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努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投入,健全日常培训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对信息公开进行汇总分类,进一步规范信息分类,明确各栏目内容,确保信息有序可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