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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530/2020-11065 发布单位: 威海市体育局
内容分类: 媒体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媒体解读】复工前后严禁自行组织开展聚集性健身赛事活动

来源: 威海市体育局
时间: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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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记者从威海市体育局获悉,为做好疫情防控期体育类健身组织及体育类健身场所的复工管理工作,威海市体育局与威海市体育总会6日制订并发布我市体育组织及体育场所复工方案,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序组织全市体育类健身组织与体育类健身经营场所复工,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和疫情发展情况,具体复工时间另行通知。

做好复工相关准备 复工时间另行通知

据了解,按照市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市有关责任部门的统一要求,我市有序组织全市体育类健身组织与体育类健身经营场所复工,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和疫情发展情况,具体复工时间另行通知。当前要尽快做好复工准备工作,明确复工流程和复工后的防控工作,避免因复工产生新的聚集性案例。
根据该方案,目前各体育组织、体育场所要认真做好复工的相关准备,待疫情应对处置指挥部同意部署和要求再进行复工,不得擅自决定复工时间。为及时准确掌握全市体育组织和体育场所的复工情况,需要各单位分别于复工前、复工后向有关体育部门进行报备,复工前需要报备复工准备情况和复工时间;复工期间需要每日定期报备疫情防控情况;对于出现疫情的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禁止以各种形式开展聚集性的营销促销买卡等活动

方案要求,全市各级体育类协会、各级体育类俱乐部于复工前严格禁止组织开展聚集性健身赛事活动,取消对外交流活动计划,禁止组织人员赴外地进行交流,取消接待市域以外的参观交流活动。

全市各级体育类健身组织要做好即将上岗人员信息的统计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标准要点》,做好各类场所和单位内部的消毒工作。
复工后,对于舞蹈、登山、徒步、自行车、马拉松、铁三、足球、篮球、网球、高尔夫等大部分在户外开展的运动项目,相关协会俱乐部要继续严格禁止组织开展活动,对于在室内俱乐部等场所经营开展的轮滑、射箭、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等运动项目的俱乐部也要严禁自行组织、承接赛事活动,禁止以各种形式开展聚集性的营销促销买卡等活动,要提前备好防护物资,每天对工作人员、前来的消费者进行身体状况信息监测登记存档,对于外地来威人员做好个人旅史和接触史的信息搜集和上报,凡从重点疫区前来的一律不得加入活动,并实行属地管理隔离工作。

方案同时要求,全市滑雪场、游泳场馆、健身俱乐部、攀岩馆、射击馆等体育类健身经营场所在复工前后严禁自行组织、承接健身赛事活动,禁止以各种形式开展聚集性的营销促销买卡活动。

复工后营业场所对员工和消费者进行逐一体温监测

根据方案,我市各体育类经营场所需要在复工前组织专业人员对场所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毒,也要对外部环境如电梯、楼梯、大厅、车库、卫生间等经常接触的区域进行消毒,复工后视人流量情况,对于人流量大的场所每天要进行2-3次清洁消毒工作,人流量少的场所每天也要进行至少1次清洁消毒工作。

提前为员工和消费者提供好口罩、手套、消毒水、测温仪等防护物品。提前做好内部人员、返乡务工人员的体温测量,一人一档案,并及时追踪发热病例。

在复工期间,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提前进行体温检查和消毒工作。对于每个前来的消费者要进行体温测量、消毒、除特殊项目如游泳外,要求必须佩戴口罩,对发现发热等症状的消费者要进行暂时的隔离。对于发现病例的要立即停业并封闭场所,进行全员工的隔离观察,对于外地来威的消费者要做好个人旅史和接触史的信息搜集和上报,凡从重点疫区前来的一律不得进入场所,并实行属地管理隔离工作。同时,要设置专门的观察留置室。按规定进行隔离上报。

包含健身气功站点、晨晚练站点、各社区、小区和行政村等广场舞练习场地在内的各类全民健身站点,市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未解除疫情警报之前,严禁进行聚集性健身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