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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862B/2020-00528 发布单位: 威海市商务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解读】《威海市促进外贸稳增长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商务局
时间: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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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0年1月24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措施》(鲁政办字〔2020〕12号)。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市商务局联合海关、税务、外汇、口岸、金融等部门,将省文件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了《威海市促进外贸稳增长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十四条。

(一)支持企业扩大进口。

重点扩大日韩食品日用品、远洋捕捞水海产品、防疫物资、先进设备、大宗商品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对疫情期间进口紧缺物资实施通关“零延时”验放,按进口额给予贴息支持,对以捐赠形式进口的紧缺物资免征进口环节税。

(二)支持企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

结合我市贸易结构有针对性地制定国际市场开拓计划,加大对企业开展境外经贸促进活动和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协调解决因新冠肺炎疫情无法出国参展的企业妥善处理已付费用等相关问题。

(三)支持企业应对经贸摩擦和纠纷。

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规避涉外经营法律风险;指导企业做好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和申请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等工作。

(四)加强对外贸企业的运行监测和分析。

加强外贸运行动态监测,探索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研判走势、建立预案。

(五)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加大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力度,加快创新性产业聚集,拓展离岸服务外包贴息范围至23个重点领域,对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

落实跨境电商综试区税收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无票免税、按收入的4%应税所得率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争取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取得突破,提升跨境电商进出口通关便利化水平,对跨境电商重点企业和项目给予支持。

(七)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带动出口。

加快推动企业“走出去”,扩大大型成套设备及技术、标准和服务出口,鼓励企业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提升产业内外协同发展和出口带动效应。

(八)推动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

支持综保区争取保税研发、全球维修及再制造等政策试点,支持区内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支持综保区招商引贸工作。

(九)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规范口岸收费,深化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推广主动披露制度和容错机制。

(十)深化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

完善“四港联动”合作机制,探索中韩海运整车运输,推进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的实体产业园区建设。

(十一)加快出口退税速度。

全面实行出口退(免)税电子化,执行一类出口企业和新旧动能转换企业2个工作日、出口企业经营确有困难的优先进行退税审批。

(十二)加大金融服务力度。

丰富企业融资渠道,降低和化解银行贷款风险,推进货物及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放的贷款,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风险补偿。

(十三)加大对出口信保的支持力度。

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银行使企业享受到更便捷的出口信保服务,鼓励企业通过出口信用保险规避贸易风险,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适当放宽理赔条件、加快理赔速度。

(十四)防范化解失业风险。

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返还失业保险费,推动解决因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复工难、用工难问题;通过发放失业保险、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做好失业人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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