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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医保局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 2020-02-21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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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市新冠肺炎防控进入攻坚期,在应对疫情复杂变化严峻形势下,维护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企业经营带来的影响是各部门义不容辞的义务。为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帮助用人单位走出暂时困境,市医疗保障部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制定了针对疫情期间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的特殊政策,编制医保经办服务指南,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一、疫情期间新开工复工企业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参保人员增减变更、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等业务有什么新渠道吗?

开设复工复产企业医保经办服务绿色通道。对新开工复工企业医保登记、企业新增职工参保、医保缴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等业务实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件办”,鼓励企业通过传真、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因受疫情影响,机关企事业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时限延长至疫情结束,确保企业职工享受医保待遇不断档。市医疗保障局网址http://ylbzj.weihai.gov.cn/index.html

二、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可否申请缓缴职工医疗保险费?

因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连续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最长6个月的医疗保险费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企业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应足额补缴。

三、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不去医疗保险服务大厅能实现吗?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流程简化,全面推行非接触性经办模式。

1)企业医疗保险费缴纳

已完成缴费基数申报的企业,可电话咨询或网上查询核对当月缴费数额。缴费数额核准后通过网上或自助等非接触类途径缴费。

2)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缴纳

已完成缴费基数申报的单位,可电话咨询或网上查询核对当月缴费数额。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将缴费申报单推送至税务部门,由税务统一征收。

3)发票领取

建议疫情结束后到服务大厅窗口领取。如有特殊需求,可电话联系各区市经办机构。

四、尚未完成本年度医保缴费基数申保的用人单位,如何远程办理缴费基数申报?

目前尚未完成基数申报的用人单位,可通过传真、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签字确认表》等相关材料提交给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完成缴费基数申报。

五、疫情期间,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有何新政策?

为减少患者多次往返医院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疫情防控期间,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根据慢性病需要和诊疗规定,取药量可放宽到3个月,但患者要遵从医嘱取药。对出院必需的带药也可根据病情需要适当放宽。 

六、医保业务网上办理咨询电话

 

经办机构

医保咨询电话

医保业务资料接收途径

市直

5190857

wh5190857@163.com

环翠

5201760

hcqylbzj@wh.shandong.cn

微信号:HCYBJCK

高区

5629761

whyangxiaoyan@163.com

经区

5981687

sbcylbxk@wh.shandong.cn

临港

5551203

whlgqsb@163.com

文登

8473379

wdsbzxybk@163.com

微信号:lxtah1xnikek22

荣成

7595931

微信号:13013587393

微信号:13013583582

乳山

6626440

rsyiliao@163.com

 

、疫情期间,企业办理医保业务温馨提示。

各医保经办服务大厅人流量较大、现场空间相对封闭,为了您的健康,同时也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建议通过威海市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威海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电话、邮箱等方式办理业务,尽量避免到大厅现场办理。如您必须到医保经办大厅现场办理,为减少人员交叉感染,建议您提前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排队情况,尽量安排错峰办理,减少在大厅等待逗留的时间。业务办理完毕后,请您尽快离开大厅。如您进入医保经办大厅时,请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身份登记、疫情筛查等工作,离开大厅时,请您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身带出大厅妥善处理,不要随手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