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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212/2020-00466 发布单位: 威海市司法局
内容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0-02-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2019年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落实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立足全局,统筹谋划,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依法明确政府职能定位。机构改革后,市级党政机构共设置47个,主要机构同中央和省级党政机构保持基本对应,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优化机构职能配置,科学制定部门“三定”规定,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边界,确保全市重大战略部署落实落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积极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两单融合”“三级四同”等工作,市级层面共梳理权力事项5497项,对应责任事项30275项;县级层面平均梳理权力事项4523项,对应责任事项10290项。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县两级组建了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持续加大“一网通办”力度,除涉密事项外,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可全程网办率达到100%。在全省率先完成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试点,实现市、县、镇三级政务服务大厅(镇级便民中心)无差别“一窗受理”。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推进“简证便民”工作,取消无谓证明、繁琐证明事项43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和办理环节,市级共精简审批环节287个,压缩审批时限33251个工作日,审批效率提高3倍。深入开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专项行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等流程进一步简化,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税控设备发放、银行开户等各环节“一链办理”全面完成,实现了企业开办6个环节1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加强市场监管。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坚决予以清理或改正。杜绝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对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进行了清理。加大年报工作力度,企业年报率达到94.6%。制定出台了《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认领“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1022条,编制检查实施清单859条。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将49个部门、单位的2680个行政管理服务事项纳入信用信息归集范围,将信用承诺、信用核实嵌入35个部门、单位的279个行政管理服务事项,明确了18个领域的23项激励措施及执行部门、49个领域的31项惩戒措施及执行部门。开发联合奖惩应用客户端,建立起“发起—响应—执行—反馈”工作机制。2019年,共为1572家企业发放信用贷款16.51亿元,对3327个严重失信主体实施了联合惩戒,对2002个守信主体实施了联合激励。

(五)创新社会治理。实施城乡网格化治理提升工程,印发了《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六治一网”模式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政治(党建)、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信治“六治融合”,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网格化治理平台建设,推进市县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行;重新规置城乡网格5551个,招聘专职网格员1111名,选配兼职网格员5359名。2019年以来,全市伤害、抢劫、盗窃、经济犯罪、妨害公共安全等多发性刑事、治安案件分别下降18.75%、30%、28.1%、38.66%和72.83%,法院收案增幅下降6.7%。

(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狠抓环保督察整改,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2019年,全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分别为6毫克/立方米、20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PM10、PM2.5分别为56毫克/立方米、29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项数据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全市4条国控河流水质、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100%。持续开展“清网”行动,2019年累计清理违法养殖6.6万亩、收缴“地笼”等违禁渔具13.7万余套、查获并收缴涉渔“三无”船舶57艘,近海管理秩序显著好转。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对立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进一步完善立法责任落实机制、立法会审机制、立法民主协商机制等立法工作机制,建立了行政立法联系点制度,选择22个基层单位作为行政立法固定联系点。组建行政立法专家咨询队伍,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就《威海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涉及到的重大问题反复进行论证咨询,共收到意见建议20余条。完善立法民意收集制度,通过网站、报纸等多种途径广泛征集民意约200条。加大立法解读工作力度,对出台的政府规章,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进行解读。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精致城市建设、城市国际化等重大战略部署,着眼解决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安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19年,共完成3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4件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其中《威海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草案)》《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草案)》《〈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3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威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威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3件政府规章出台,《威海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完成起草工作。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三统一”、备案审查等制度,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达到100%。对94个重要文件全面开展中期评估,有效避免了文件“重制订、轻落实”等问题。建立文件长效清理机制,组织对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文件990件,其中保留750件、修改21件、废止146件、宣布失效73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的目录和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2019年,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99个议题全部经过了合法性审查,其中重大行政决策事项8件,实现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保障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有效。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行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积极组织引导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党委、政府有关工作。2019年,全市110名法律顾问和50名公职律师共出具法律意见书2741件,参与规范性文件草案或立法草案审查362件,审查民商事合同3129件,提出修改建议6900余条,代理诉讼(仲裁)案件或参与调解130件,有效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组建了“涉外法律服务律师团”、“新旧动能转换法律服务团”和“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等专业律师团队,开展了“百名律师进千企”活动,为民营企业、商会提供法律服务支持,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法律问题220多个。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推进市、县、镇三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级层面,在先期实现交通运输、农业2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基础上,组建了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3支队伍;县级层面,重点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确保行政执法队伍总体不超过8支;镇级层面,设立了综合执法办公室,明确为党政工作机构,负责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联合开展执法。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各级执法部门重新梳理了任务清单,明确了具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配备了专(兼)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425人。2019年,各级执法部门共审核各类重大执法案件3100余件。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和网上运行,搭建了威海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各类执法信息4万余条;建成威海市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系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全部上网运行。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对市县两级266个行政执法主体和全市4365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确认。推进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加大培训考评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展了培训范围、增加了培训课时,对43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网上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对1514名四年年审人员和新申领人员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考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监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351条,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二)强化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制定了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在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了专项监督。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抽查各类执法案卷84本,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部门进行纠正。建立了涉企检查报告制度,加大对涉企检查行为和跨部门“随机联查”的监督力度。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2019年全市共完成审计项目135个,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26亿元,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金额24.27亿元,移送案件线索26件。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健全了群众诉求转办督办机制,群众来信来访办结率保持在99.7%以上。推进政务服务热线整合,整合热线45条,建立起全市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平台,平台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分别达到99.7%和92.0%。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统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创新推出“5+1”工作模式,制定了1个基础领域的信息公开标准,政府信息公开依法答复率达到100%。

(五)加强合同管理。全面启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系统,实现了合同管理零跑腿、工作流程全留痕、合同档案电子化、统计分析智慧化,合同审查质效显著提升。2019年,共审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合同4597个,涉及金额超过78亿元,完成合同备案4137件。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诉调、检调、警调、访调对接,推进了调解机制多元化、联动化。实施科技支撑工程,全面推广应用全省智慧调解系统,推行网上调解、视频调解、微信调解,推进了调解手段信息化、智慧化。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持续充实专职调解员队伍力量,打造特色品牌调解室,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截至2019年12月,全市共有调解员10378名、调委会3199个、品牌调解室66个,建立了5个市级、48个县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婚姻家庭、物业纠纷和企业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全覆盖;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3万余件,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

(二)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探索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类型化审理制度,制定了类型化案件审理标准,统一了案件审理尺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作用,制发意见书建议书28件,结合约谈、通报、责令整改、督办等办案纠错手段,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复议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2019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50件,其中市级办理221件,纠错率达到61%。

(三)切实加强行政应诉。严格落实《威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管理规定》等制度,督导行政机关负责人自觉履行出庭应诉职责。2019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8%。制定了“百人旁听庭审”培训计划,开展了出庭、旁听、讲评交流“三合一”活动,共组织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活动11次、观摩人数800余人次。举办行政复议应诉培训班12次,培训业务骨干500多人次。编纂了《政府信息公开案例汇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选编》,发放给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有益参考。

(四)积极推进审前和解中心建设。以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为目标,设立了威海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制定了相应制度规定,强化审调、审执结转等措施有机衔接,构建起监督制约、优势互补的协作机制。中心成立以来,共化解行政争议42件,占同期行政案件受理总数的25%。

(五)全力促进仲裁工作发展。围绕实施城市国际化发展战略,加强涉外仲裁专家队伍建设,遴选来自俄罗斯、法国、韩国等国家的9名外国法律人才作为仲裁员候选人,换届后外籍仲裁员将达到32名。探索市场化、专业化调解模式,积极推进威海消费争议仲裁调解中心、威海知识产权争议仲裁调解中心等调解中心建设。2019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622件,涉案标的额达9.4亿元。

(六)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信访听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和依法处置违法信访行为机制,进一步优化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效。2019年,全市共受理各类信访事项7459件,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理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七、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委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健全了机构设置,设立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在全省率先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委员会及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建立了法治年度报告、联络员工作联络、专家决策咨询等制度机制,组建了由70名专家组成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决策咨询专家库,为形成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体系提供了有力抓手。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和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法治领域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平安威海法治威海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1年)》《2019年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全面部署法治领域各项工作。

(三)着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将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法治教育、理论教育、业务教育同规划、同部署。组织开展市县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专题法治讲座等学法活动,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在乳山市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试点,营造了浓厚学法氛围,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

(四)强化考核评价。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在2019年全市目标绩效考核框架体系内拟定了新的法治建设考核标准,调整了考核指标名称和考核内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