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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调整威海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章来源: 威海市司法局
时间: 2020-02-1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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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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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结果反馈

    关于《关于调整威海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对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优化利用,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相关法律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调整威海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0年2月27日前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威海市统一路406号

    电子邮箱:xuxinhe@wh.shandong.cn

    联系电话:5897826

    传      真:5285148

        

                                                                                                                   威海市司法局                     

                                                                                                                 2020年2月12日


    关于调整威海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草案征求意见稿)

    环翠区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优化利用,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威海市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进行调整。调整范围包括环翠区、高区、经区和临港区。基准地价更新基准日为2019年1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设定为国家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本次调整的基准地价是不同级别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四类用地价格。其他用地价格可参照相关或相近用途类别确定。

    本通知自 2020 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  月  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威海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威政发〔2017〕26 号)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


    附件:1.威海市区土地级别范围表

              2.威海市区基准地价表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  月  日


    附件1:

    威海市区土地级别范围表

    表1-1 商服用地级别范围分布表

    一级地

    (1)从威海湾华润中心地块南侧沿沧口路向西至塔山中路,沿塔山中路向北至大众路,沿大众路向西至统一路,沿统一路向北至顺河街,沿顺河街向西至古寨东路,沿古寨东路向北至花园中路,沿花园中路向东至西北山路,沿西北山路向北至宫松岭路,沿宫松岭路、菊花顶路向东至北山路,沿北山路向南至海滨北路,沿海滨北路向西至海港大厦东侧,沿海港大厦东侧至威海湾,该线范围内的土地。

    (2)经区城际铁路以东,华夏路、海滨南路、大庆路以南,香港路以西,齐鲁大道以北的土地。

    二级地

    (1)从威海湾沿威海港国际客运中心西南侧至海埠路,沿海埠路向南至珠海路,沿珠海路向西至嵩山路,沿嵩山路向北至齐鲁大道,沿齐鲁大道向西至山体,沿建成区边缘至福山路,沿福山路向北至环山路,沿环山路向西至沈阳路,沿沈阳路向北至文化西路,沿文化西路向西至涝台河,沿涝台河向北至入海口,经国际海水浴场、金海滩海水浴场、碧海庄园地块外侧沿远遥墩、古陌岭、雕山向东至环海路、江古嘴,该线范围内除一级地以外的土地。

    (2)刘公岛土地。

    三级地

    (1)高区怡园、田和街道,环翠区嵩山街道,经区皇冠、凤林、西苑街道,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土地。

    (2)孙家疃街道除二级地以外的土地。

    (3)K1快速路、东鑫路以北的张村镇土地。

    (4)温泉路以北、海埠南路以西的温泉镇土地。

    四级地

    (1)张村镇除三级地以外的土地。(2)羊亭镇、崮山镇土地。

    (3)双岛湾科技城除双岛湾西岸以西、峒岭河以北的土地。

    (4)海埠南路以东、温泉路以南的温泉镇土地。

    (5)五渚河以东、逍遥路以西、成大路以北的土地。

    五级地

    (1)双岛湾西岸以西、峒岭河以北的双岛湾科技城土地。

    (2)初村镇土地。(3)草庙子镇土地。

    (4)逍遥路以东、成大路以北的土地。

    六级地

    泊于镇除五级地以外的土地,桥头镇、苘山镇、汪疃镇土地。

    表1-2    住宅用地级别范围分布表

    一级地

    从威海湾沿威海港国际客运中心西南侧至海埠路,沿海埠路向南至大庆路,沿大庆路向西至香港路,沿香港路向南至深圳路,沿深圳路向西至青岛中路,沿青岛中路向北至平度路,沿平度路向西至城铁,沿城铁、环山路、统一路向北至顺河街,沿顺河街向西至古寨东路,沿古寨东路向北至文化中路,沿文化中路、文化西路向西至涝台河,沿涝台河向北至入海口,该线以北的土地。

    二级地

    (1)从海埠路、滨海大道路口,沿滨海大道向东至老虎窝、红石山山脊,沿山脊向南至成大路,沿成大路向西至海埠路,沿海埠路向南至凤林路,沿凤林路向西至嵩山路,沿嵩山路向北至齐鲁大道,沿齐鲁大道向西至山体,沿建成区边缘至福山路,沿福山路向北至环山路,沿环山路向西至沈阳路,沿沈阳路向北至大连路,沿大连路向西北至文化西路,该线以北一级地范围以外的土地。(2)刘公岛土地。

    三级地

    (1)高区怡园、田和街道,环翠区嵩山街道,经区皇冠、凤林、西苑街道,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土地。

    (2)K1快速路、东鑫路以北的张村镇土地。(3)温泉镇土地。

    四级地

    (1)张村镇除三级地以外的土地。(2)羊亭镇、崮山镇土地。

    (3)双岛湾科技城除双岛湾西岸以西、峒岭河以北的土地。

    (4)五渚河以东、逍遥路以西、成大路以北的土地。

    五级地

    (1)双岛湾西岸以西、峒岭河以北的双岛湾科技城土地。

    (2)初村镇土地。(3)草庙子镇土地。

    (4)逍遥路以东、成大路以北的土地。

    六级地

    泊于镇除五级地以外的土地、桥头镇、苘山镇、汪疃镇土地。


    表1-3  工业用地级别范围分布表

    一级地

    (1)从威海湾至海峰路,沿海峰路向西至滨海大道,沿滨海大道向北至海瞳路,沿海瞳路向西至海滨南路,沿海滨南路向北至平度路,沿平度路向西至青岛中路,沿青岛中路、青岛北路向北至四方路,沿四方路向西至塔山中路,沿塔山中路向北至大众路,沿大众路向西至统一路,沿统一路向北至顺河街,沿顺河街向西至古寨东路,沿古寨东路向北至花园中路,沿花园中路向东至西北山路,沿西北山路向北至花园北路,沿花园北路向东至古陌路,沿古陌路向北至宫松岭路,沿宫松岭路、菊花顶路向东至戚东夼路,沿戚东夼路向南至东山路,沿东山路向东至环海路,沿环海路向东向北至合庆半月湾,该线范围内的土地。(2)刘公岛土地。

    二级地

    从威海湾沿威海港国际客运中心西南侧至海埠路,沿海埠路向南至凤林路,沿凤林路向西至嵩山路,沿嵩山路向北至环山路,沿建成区边缘至福山路,沿福山路向北至环山路,沿环山路向西至火炬路,沿火炬路向北至世昌大道,沿世昌大道向西至威海影视城东北侧入黄海,该线以北除一级地以外的土地。

    三级地

    (1)高区怡园、田和街道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土地。(2)张村镇除二级地以外的土地。(3)经区皇冠、凤林、西苑街道,环翠区嵩山街道,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土地。(4)温泉镇土地。

    四级地

    (1)成大路以南、五渚河以西的崮山镇土地。

    (2)初村镇、羊亭镇、草庙子镇土地。

    五级地

    (1)成大路以北、五渚河以东的崮山镇土地。

    (2)泊于镇、桥头镇、苘山镇、汪疃镇土地。


    表1-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范围分布表

    一级地

    (1)从威海湾至海峰路,沿海峰路向西至滨海大道,沿滨海大道向北至海瞳路,沿海瞳路向西至海滨南路,沿海滨南路向北至平度路,沿平度路向西至青岛中路,沿青岛中路、青岛北路向北至四方路,沿四方路向西至塔山中路,沿塔山中路向北至大众路,沿大众路向西至统一路,沿统一路向北至顺河街,沿顺河街向西至古寨东路,沿古寨东路向北至花园中路,沿花园中路向东至西北山路,沿西北山路向北至花园北路,沿花园北路向东至古陌路,沿古陌路向北至宫松岭路,沿宫松岭路、菊花顶路向东至戚东夼路,沿戚东夼路向南至东山路,沿东山路向东至环海路,沿环海路向东向北至合庆半月湾,该线范围内的土地。(2)刘公岛土地。

    二级地

    从威海湾沿威海港国际客运中心西南侧至海埠路,沿海埠路向南至凤林路,沿凤林路向西至嵩山路,沿嵩山路向北至环山路,沿建成区边缘至福山路,沿福山路向北至环山路,沿环山路向西至火炬路,沿火炬路向北至世昌大道,沿世昌大道向西至威海影视城东北侧入黄海,该线以北除一级地以外的土地。

    三级地

    (1)高区怡园、田和街道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土地。(2)张村镇除二级地以外的土地。(3)经区皇冠、凤林、西苑街道,环翠区嵩山街道,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土地。(4)温泉镇土地。

    四级地

    (1)成大路以南、五渚河以西的崮山镇土地。

    (2)初村镇、羊亭镇、草庙子镇土地。

    五级地

    (1)成大路以北、五渚河以东的崮山镇土地。

    (2)泊于镇、桥头镇、苘山镇、汪疃镇土地。


    附件2

    威海市区基准地价表

    用途

    项目

    一级地

    二级地

    三级地

    四级地

    五级地

    六级地

    商服

    基准地价上限
    (元/平方米)

    6413

    4094

    2782

    1286

    1048

    864

    基准地价中限
    (元/平方米)

    4971

    3224

    2208

    1072

    874

    720

    基准地价下限
    (元/平方米)

    3629

    2386

    1634

    836

    681

    562

    楼面地价
    (元/平方米)

    3107

    2015

    1380

    670

    546

    450

    住宅

    基准地价上限
    (元/平方米)

    6246

    4613

    2926

    1978

    1517

    1037

    基准地价中限
    (元/平方米)

    4880

    3632

    2304

    1648

    1264

    864

    基准地价下限
    (元/平方米)

    3562

    2651

    1682

    1302

    999

    683

    楼面地价
    (元/平方米)

    3050

    2270

    1440

    1030

    790

    540

    工业

    基准地价上限
    (元/平方米)

    1190

    864

    504

    352

    312


    基准地价中限
    (元/平方米)

    930

    675

    420

    320

    300


    基准地价下限
    (元/平方米)

    670

    486

    336

    288

    288


    机关团体用地

    基准地价上限
    (元/平方米)

    1536

    1124

    655

    422

    374


    基准地价中限
    (元/平方米)

    1200

    878

    546

    384

    360


    基准地价下限
    (元/平方米)

    864

    632

    437

    346

    346


    新闻出版用地

    基准地价上限
    (元/平方米)

    1536

    1124

    655

    422

    374


    基准地价中限
    (元/平方米)

    1200

    878

    546

    384

    360


    基准地价下限
    (元/平方米)

    864

    632

    437

    346

    346


    教育用地

    基准地价上限
    (元/平方米)

    1536

    1124

    655

    422

    374


    基准地价中限
    (元/平方米)

    1200

    878

    546

    384

    360


    基准地价下限
    (元/平方米)

    864

    632

    437

    346

    346


    科研用地

    基准地价上限
    (元/平方米)

    1536

    1124

    655

    422

    374


    基准地价中限
    (元/平方米)

    1200

    878

    546

    384

    360


    基准地价下限
    (元/平方米)

    864

    632

    437

    346

    346


    医疗卫生用地

    基准地价上限
    (元/平方米)

    1536

    1124

    655

    422

    374


    基准地价中限
    (元/平方米)

    1200

    878

    546

    384

    360


    基准地价下限
    (元/平方米)

    864

    632

    437

    346

    346


    社会福利用地

    基准地价上限
    (元/平方米)

    1536

    1124

    655

    422

    374


    基准地价中限
    (元/平方米)

    1200

    878

    546

    384

    360


    基准地价下限
    (元/平方米)

    864

    632

    437

    346

    346


    文化设施用地

    基准地价上限
    (元/平方米)

    1536

    1124

    655

    422

    374


    基准地价中限
    (元/平方米)

    1200

    878

    546

    384

    360


    基准地价下限
    (元/平方米)

    864

    632

    437

    346

    346


    体育用地

    基准地价上限
    (元/平方米)

    1536

    1124

    655

    422

    374


    基准地价中限
    (元/平方米)

    1200

    878

    546

    384

    360


    基准地价下限
    (元/平方米)

    864

    632

    437

    346

    346


    公用设施用地

    基准地价上限
    (元/平方米)

    1190

    864

    504

    352

    312


    基准地价中限
    (元/平方米)

    930

    675

    420

    320

    300


    基准地价下限
    (元/平方米)

    670

    486

    336

    288

    288


    公园与绿地

    基准地价上限
    (元/平方米)

    1190

    864

    504

    352

    312


    基准地价中限
    (元/平方米)

    930

    675

    420

    320

    300


    基准地价下限
    (元/平方米)

    670

    486

    336

    288

    288


    备注:商住用地设定容积率为1.6,工业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定容积率为1.0。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关于调整威海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草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280 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更新工作。上一轮调整的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1月1日,市政府于2017年12月10日发布实施。本轮调整的基准日为2019年1月1日,本轮调整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为出发点,本着科学性、前瞻性、适用性的原则,以我市近三年来成交的出让土地案例为数据基础,形成了更新成果。对调整更新的成果我局于2019年11月11日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听证公告》,并于2020年1月8日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2019年12月16日,我局发函给环翠区人民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临港区管委、东部新城指挥部、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局、物价局等单位对更新成果征求了意见。2020年1月9日,调整更新成果通过了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组的验收。我局拟于近期内将调整更新成果向市政府汇报,并草拟了《关于调整威海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草案)》,拟以市政府的名义发布实施。

    二、调整更新情况

    (一)土地级别调整情况

    由于近几年,威海经济持续发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日渐完善,商住用地各级别土地价格有不同程度的提升,现行基准地价已不能满足当前形势的发展需要,与土地市场实际状况有差距。因此本轮对商住用地土地级别进行调整。我市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均分为六个级别,工业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分为五个级别。

    1、商服用地级别范围变化

    商服用地级别范围与上轮相比,有五处区域进行调整:一是经区城际铁路以东,华夏路、海滨南路、大庆路以南,香港路以西,齐鲁大道以北区域由二级地调整为一级地;二是经区香港路以东,大庆路以南,海埠路以西,珠海路以北区域由三级地调整为二级地;三是嵩山路以西、齐鲁大道西延至规划路以北至山体区域由三级地调整为二级地;四是五渚河以东、逍遥路以西、成大路以北的区域,由五级地调整为四级地;五是逍遥路以东、成大路以北的区域,由六级地调整为五级地。

    2、住宅用地级别范围变化

    住宅用地级别范围与上轮相比,有五处区域进行调整:一是青岛中路以东、上海路、大庆路以南、香港路以西、深圳路以北的区域,由二级地调整为一级地;二是统一路、环山路、城铁以东,平度路以北,青岛路、崂山路、统一南路以西的区域,由二级地调整为一级地;三是嵩山路以西、齐鲁大道西延至规划路以北至山体区域由三级地调整为二级地;四是五渚河以东、逍遥路以西、成大路以北的区域,由五级地调整为四级地;五是逍遥路以东、成大路以北的区域,由六级地调整为五级地。

    3、工业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范围变化

    工业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范围与上轮保持一致,没有发生变化。

    (二)基准地价情况

    总体思路是在适度上调设定容积率的基础上,维持商服楼面基准地价不动,适当提高住宅用地价格,稳定工业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价格。

    1、容积率调整

    在上轮基准地价的调整中,我市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的容积率设定为1.4,工业用地设定为1.0。目前,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已不符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也反映不出我市节约集约用地的成效,并且周边地市的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设定容积率均不低于1.6。因此,在征求了规划部门的意见后,本轮调整拟将商服、住宅用地容积率调整为1.6。工业用地的容积率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仍设定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参照工业用地,容积率仍设定为1.0。

    2、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的调整情况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实体商业受到了很大的冲击。通过对近三年商服用地招拍挂成交案例的调查以及商服样点的市场调查,在本轮商服用地地价调整中,基本维持上一轮商服用地的楼面地价不变。

    3、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调整情况

    根据我市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并兼顾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对本轮住宅用地地价适当进行了上调。

    4、工业基准地价的调整情况

    我市的工业项目主要位于四级、五级地范围内,考虑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需要,本轮对四级、五级工业用地没有进行调整。对一、二、三级工业用地考虑到收回土地工作的需要,适当进行了调整。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调整情况

    从完善威海城区基准地价体系和政府制定宏观调控地价政策的角度,结合本轮基准地价更新中所能收集的地价资料,主要考虑征地成本,参考价格特征相似的工业用途地价的一定比例,综合确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


    威海市司法局于2020年2月12日,通过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威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止2月27日,未收到有关意见与建议。

    感谢大家对威海市司法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威海市司法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