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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455/2020-14353 发布单位: 威海市林业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1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联合开展冬春季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林业局
时间: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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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当前,我国多地陆续发现大天鹅等野鸟感染H5N8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部分省区发生岩羊小反刍兽疫疫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防止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和疫源疫病传播,维护生态和公共卫生安全,经研究决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联合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畜牧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春季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专项行动制定了《关于联合开展冬春季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五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的巡查力度,强化对上述保护区域周边社区的宣传教育,依法打击使用网捕、诱捕、毒药、猎夹、猎套等手段乱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和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干扰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等违法行为。

第二部分:加强对非法繁育和经营利用、滥食陆生野生动物单位的执法和监督,彻底清除陆生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城镇驻地、农村大集、宠物商店、餐饮企业、古玩店、网上交易平台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繁育或超越行政许可范围繁育陆生野生动物,以及非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部分:加强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加强对人工繁育场所以及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取食地、越冬地、繁衍地、动物园等区域和场所的监测巡护,加密监测频率,加大巡查密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异常死亡情况,第一时间报(送)检,第一时间报告信息。

第四部分:时间安排。自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3月31日。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确保人员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妥善做好行动中查缴物品的登记、保管、移交等处理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农村大集等方式,宣传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的生态意识。动员群众自觉抵制、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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