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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29F/2020-11361 发布单位: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1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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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威海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2016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意见指出:城镇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

20172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建住字〔20171号),意见指出:我省将逐步优化住房保障方式,对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主要采用发放租赁补贴的住房保障方式。

20194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住字〔20198号)指出:各地要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范围,以家庭为单位实施保障;各地要结合保障对象实际需求,分类确定保障方式:原则上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家庭应采取实物保障;城市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实物保障为主,住房租赁补贴保障为辅;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以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保障为辅。各地可结合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供需情况和保障对象意愿,灵活落实保障措施。

 

2、《威海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住字〔20198号)的指示精神,我局立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的实际,联合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对市区储藏室展开全面的摸底调查掌握一手数据,通过人社部门对新就业大学的分配和就业状况进行深入调研,充分了解不同类别的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和租金承受能力。为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在广泛征求环翠区、开发区及市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税务等市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几经完善,最终形成了《实施方案》草案。

 

3、《威海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亮点是什么?

《实施方案》明确了保障范围、准入条件,细化了补贴标准、面积标准,既严格按照国家、省的指示精神,实施分层级差别化住房租赁补贴,保障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又结合市区住房保障的实际情况,做了适当的调整和补充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范围,以家庭为单位实施保障;原则上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家庭应采取实物保障;城市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实物保障为主,住房租赁补贴保障为辅;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以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保障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