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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379M/2020-13025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1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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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

二、依据

  《生态环境部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和《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等文件。

三、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推进“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发布应用,优化规划环评宏观引导。

二是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审批,简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管理,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要将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生产工艺先进的小微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减少执法检查次数或免于现场检查,对符合免予或减轻处罚条件的小微企业依法免予或减轻处罚,加强对企业环保整改的指导和帮扶。

三要提升环评政策服务水平,加强环评政策咨询服务,严格落实环评政策咨询“首问负责制”,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马上落实,涉及到其他部门的事项,及时沟通衔接并做好答复。引导中介市场健康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企业指定环评单位。

四要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压实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完善环评溯源和过程监管。加大环评落实情况执法力度,积极发挥信用管理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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