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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6356/2020-10916 发布单位: 威海市财政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1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市级以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财政局
时间: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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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市级以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补助资金管理,威海市财政局、国资委研究制定了《威海市市级以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补助资金的来源是什么?

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由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三、管理补助资金的部门职责分工是什么?

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按照“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分年预拨、据实清算”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

市国资委负责核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情况,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提出补助资金分配意见,并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市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年度预算编制和资金拨付,会同市国资委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四、补助资金的补助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中央驻威企业及原中央下放企业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根据各地接收并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中央企业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数量、补助标准、财力补助调节系数等因素测算。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60 元。

省属国有企业补助资金由省财政根据各地实际接收并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数量、补助标准等因素测算。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60 元。

市属国有企业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根据各区市实际接收并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数量、补助标准等因素测算。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60 元。

     五、补助资金申请拨付流程是什么?

 市财政局根据各区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进展和年度预算安排情况,按照市国资委提供的各区市应接收中央企业和原中央下放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数量,预拨年度补助资金至各区市财政部门。

 各区市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接收任务后,财政部门会同国资监管部门于下一年度1月15日前分别向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报送补助资金申请文件。

 市国资委对各区市上报的资金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并填写资金审核表,市财政局依据市国资委审核意见,按照各区市实际接收并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数量,核定补助金额并对上年度预拨资金进行据实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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