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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96D/2020-10543 发布单位: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1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新兴产业“金种子”科技型企业繁育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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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牢把握未来科技发展重大机遇,加快我市新兴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生态,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主要思路

繁育库建设遵循“政府引导、市区联动、精准服务、动态管理”的原则。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集聚创新资源,加强对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催生培育壮大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新兴产业“金种子”科技型企业,带动形成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技术产业和未来新兴产业集群,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内生动力。

三、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共分为五章十六条,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入库条件与程序、服务与管理和附则五部分内容。

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了“金种子”科技型企业繁育库的起草背景与建设思路。为加快推动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实施新兴产业“金种子”科技型企业繁育工程,旨在催生培育壮大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新兴产业“金种子”科技型企业。

第二章职责分工部分,说明了“金种子”科技型企业繁育库建设工作中市、区各级科技部门的职责分工。市科技局是“金种子”繁育库管理的决策机构,区市(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是“金种子”繁育库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三章入库条件与程序部分,阐述了“金种子”科技型企业繁育库的入库条件与入库流程。入库企业主营业务须属于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边缘计算、人脸识别技术、5G技术领域,在威海市注册、成立5年以内(2016年1月1日之后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相关产业领域的主打产品或发明专利授权,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内,且无失信行为。企业需通过威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云平台“金种子”科技型企业繁育库信息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市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审,提出推荐意见并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并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评估,经综合评定,对拟入库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培育库。

第四章服务与管理部分,明确了“金种子”科技型企业繁育库的政策支持情况与跟踪管理制度。对当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20%(含)至50%的入库企业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当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超过50%(含)的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落实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及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对入库企业围绕省、市重点领域“卡脖子”技术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对入库企业签署成交额1000万元以下的技术合同,可在我市进行认定登记,通过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可享受国家有关减免税政策;鼓励“1+4+N”创新体系成员单位采用共建或加盟方式打造创新创业共同体和技术创新机构,加大对入库企业的技术供给力度;为入库企业对接国际先进技术、高端人才、金融等各类资源提供服务,视离岸创新人才引进使用数量和基地规模,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对入库企业在创新研发活动中购买科技服务发生的费用通过创新券给予补贴,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支持入库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为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提供贷款,纳入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入库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提供 70%的风险分担。建立入库企业动态跟踪监测指标体系,定期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服务需求及信用体系。

第五章附则部分,规定了《管理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并说明了本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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